1樓:抹不淨的痛
應該沒那麼複雜吧,現在我們這邊只要你向單位提出離職或者是辭職之類的,經過領導批准,然後就可以。終結所有合同,包括五險一金。嗯!
等到你再找新工作了。再和新單位進行簽字合同就行了。工資是一分都不能少的。
2樓:星星之狐
勞動者已經在用人單位離職,而且辦理離職手續的,但勞動者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一定要去勞務派遣公司拿到離職證明和社保手冊的。
3樓:易劍捜魂
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是和勞務派遣公司。勞動者離職申請派遣公司已準。勞動合同就解除了。
工資應該會支付。當然,如果勞動者在被派遣單位需要交接的,應該交接。如果不交接,被派遣單位以此要求派遣單位賠償損失的,勞務公司因此可能在工資中扣除。
4樓:打烊
需要及時通知三方勞務派遣公司和去三方勞務派遣公司辦理離職手續,如果沒有成功辦理三方勞務派遣公司可以因為你沒有正常上班等扣除你的工資。但是如果你正常辦理了手續,該發工資的時間還是會發給你的。
5樓:荷塵
不會不發的,因為離職手續未辦理完,理論上仍屬於第三方勞務派遣公司派遣員工,應按正常程式和合同約定發工資。如果已經獲得派遣單位領導批准離職申請,就應儘快去辦理離職手續,以免產生離職交接資料和工作程式等問題。如果存在工作交接問題,你又不繼續在職,用人單位有理由不及時發工資,或按在崗不在職處理。
6樓:郭某某律師
有勞務派遣公司的,勞動者的用人單位是勞務派遣公司,派去的地方是用工單位
依法勞動派遣公司的員工不能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解除勞動合同,只能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三十八條解除勞動合同,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四十七條,按第三十六條三十八條解除勞動合同的話,用人單位得支付經濟補償,我覺得勞務派遣公司應該不會和你按第三十六條協商解除勞動合同,只有看勞務派遣公司有沒有第三十八條的情況了
勞動合同法
第六十五條 被派遣勞動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 、第三十八條 的規定與勞務派遣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被派遣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 和第四十條 第一項、第二項規定情形的,用工單位可以將勞動者退回勞務派遣單位,勞務派遣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可以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
7樓:
你都離職了,還要什麼工資?
勞務派遣倒閉,已經讓我寫了辭職申請書了怎麼辦?
8樓:匿名使用者
此處不留爺自有留爺處啊,既然已經是既定事實了,那就重整期,我就去找一份工作呀,工作好找,只要你有能力勤勞肯幹,**還找不到一份讓自己能夠掙口飯吃的呀,不用強求。瀟灑的地上辭職書走人。
9樓:張楊
勞動派遣倒閉了,讓你寫辭職申請了,該怎麼辦?等著辭職吧!
10樓:呵呵
勞務派遣工本來就是一個不平等條約,有的做了10年甚至更長,已經完全體現了自己的價值,單位就是不給轉正,同工不同薪,長期被壓榨,如果有一天………第一個站出來的肯定是勞務員工
11樓:為貓魚奮鬥的閒人
倒閉了就那樣唄,你看能不能找到工作,找不到就回來好了
12樓:捷曉蘭
這種情況下勞務派遣倒閉了,你可以起訴倒閉以後應該把拖欠的工資都給你們的。
13樓:匿名使用者
那你可以拒絕寫辭職申請了。如果你們已經簽訂勞務合同的話,那勞務合同就已經生效了,不管怎麼樣你。如果有勞務合同是可以拿到相應賠償的,但是如果寫辭職申請的話,就是你自願脫離勞務合同。
14樓:墨曼珍
你可以和領導說你現在準備不辭職了看他怎麼辦。
15樓:陸玥影視
這個應該對你影響不大,你寫了辭職書說明你已經和勞務公司解除了勞務關係。
16樓:在瑞雲山見朋友的海蟹
最好認倒黴,都倒閉了,能賠你什麼,而且起訴是要成本的。
勞務派遣公司簽訂綜合工作制工時、實際工作24小時休息24小時、不離職的話可申請什麼賠償?急!!
17樓:匿名使用者
綜合工時制的總工作時間每月20.83天*8小時=166.64小時,加上加班時間每月36小時為202.
64小時,每月工作超過就算違法了,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舉報。一般情況下,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11小時,憑這點也可以舉報。
,每月166.64小時以外的工作時間一般都可以算加班。超過這一時間加班工資為原工資的1.5倍,法定節假日工作為3倍。
單位辭退如果是非因你本人主觀問題的話需要經濟補償金,就是你說的一年一個月的補償,在職的拿不到。
勞務派遣員工向用人單位提出辭職申請後還要再向用工單位提出辭職嗎
18樓:匿名使用者
提前30天遞交書面的辭職申請,30天過後可以直接走人,不用徵得單位同意,也無需再申請
19樓:橘子不如橙子
最好和用工單位也協商下,做好交接工作。
根據《勞動合同法》
第六十五條 被派遣勞動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 、第三十八條 的規定與勞務派遣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被派遣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 和第四十條 第一項、第二項規定情形的,用工單位可以將勞動者退回勞務派遣單位,勞務派遣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可以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
勞務派遣的員工要遞交辭職申請是交給勞務派遣公司還是交給工作的公司?
20樓:匿名使用者
按理來說,應該是向派遣公司遞交辭職申請,因為法律意義上的派遣公司是用人單位,工作的公司是用工單位,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也應該向用工單位提前溝通好,徵得同意才可以。
根據《勞動合同法》
第六十五條 被派遣勞動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 、第三十八條 的規定與勞務派遣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被派遣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 和第四十條 第一項、第二項規定情形的,用工單位可以將勞動者退回勞務派遣單位,勞務派遣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可以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
勞務派遣工離職申請表不籤,還能繼續交社保嗎
21樓:鑽誠投資擔保****
可以繼續繳納。中斷的可以補繳。社保補繳是指由於某種原因導致社保中斷繳費,中間幾個月沒有繳費,而現在由於招調或者落戶其他原因,需要補之前沒有交到的部分,從而獲得完整的社保時間段,以確保招調落戶等工作正常認可。
正常情況下,一般單位(分地域)只能做2個月的補交,如果需要更長時間只好通過一些**機構來操作。
注意事項:
1、社保政策是最多可以補交兩年,意思是從補交的月份開始像前推算(是按補交的時間段來計算,不是按累計月份計算。例如:10年4月-09年4月的任意的一個時間段,都是按一年來計算。
如10年4月-09年的3月到08年的4月任意一個時間段都是按兩年來計算,只單獨補交08年9月這也是按兩年來計算);
2、補繳金額=補繳時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應補年度繳費工資基數%應補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繳費比例*補繳係數;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3、第六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4、一般情況下,補繳保險的期間根據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視企業情況而定。
22樓:匿名使用者
已辦理離職手續的話,單位就會將你的社保停掉的啊
燦承勞務派遣公司派遣員工離職申請書怎麼添寫
23樓:華北小強說社保
個人書寫離職申請書,一般來說,都要寫明自己離職的原因,對原因而言,我們有些個人的原因,不要寫單位那種種方面的不好。
如果用人單位不支付勞動者工資,勞動者向勞動局投訴,用人單位有什麼懲罰
用人單位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報酬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 勞動監察大隊 可以責令用人單位按照應付金額50 以上1倍以下加付賠償金。法律依據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 第二十六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分別責令限期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 勞動者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差額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
勞動者因用人單位違反勞動法而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書面申請月後,不再上班,用人單位還有繼續為他交保嗎
1 憑加班記錄 考勤表或有出勤情況的工資表等證據可以就加班未支付加班費的情況提出解除,並要求單位補發加班費 支付經濟補償金等 2 從你所述情況,看不出你有無辭職,僅僅是你個人自行離開酒店。這個情況在仲裁期間可以忽視。最終看你的合同是否依法解除,至依法解除日前,企業均有義務繳納員工社保 3 關於扣發1...
如果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該給予那些補償?謝謝
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是沒有任何補償的,也不能領取失業金。但是如果是因為下列原因而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是可以要求賠償金的。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 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 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 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