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蓋普希金
辭職需提前30天書面通知單位,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通知單位;30天時間到了,無論單位同意或者不同意,勞動者都可以離職。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36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法合同。
解除勞動合同當日應該結清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規定: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拖欠工資,不發工資、剋扣工資勞動者可以打12333**投訴,該**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也可以到勞動局監察大隊投訴。
由於公司未能按時發放勞動報酬,勞動者可以申請解除勞動合同和勞動關係,並要求經濟補償。勞動者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行政部門進行舉報,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用人單位支付工資,勞動監察大隊協調不成的,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對勞動仲裁結論拒不執行的,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我到廠裡上班月,現在想辭職,領導不批怎麼辦
2個月的話應該還在試用期,勞動法規定試用期提前三天申請辭職就可以了。如果是在正式合同期的話要提前一個月。你完全可以提交一份正式的書面辭職報告,不要只是口頭上的。建議你影印一份,原件自己留著,附件給他。在人多的場合交給他,這樣的話,人證物證都有了。以免以後他耍賴說你沒有交報告。引起不必要的麻煩。三天後...
我在工廠做了一年了,辭職又不批,老闆該怎樣給找補償呢
因為你主動辭職,老闆當然沒有給你補償的法律和義務,你可以提前一個月寫辭職申請,然後走人就不用賠償老闆違約金了 如果公司沒有違反勞動合同法的情況,自己離職是得不到補償的。寫辭職信給領導簽字,就算寫不同意也行。保留這個證據,不管他批不批辭職,30天 試用期3天 後就可以正常離職了,他不籤就以 信或快遞的...
天天想人。感覺很多話想說。可是喊我說我又不知道從何說起了
寫封信,長長的,封好,燒掉,把殘渣扔進河裡,讓它把煩惱帶走 阿q精神 想和一個人說話,卻不知道從何說起。咋辦呢?隨便的一聲問候也好啊,別老以為沒有什麼可說的,說不定那個人也想你能和ta 聊聊呢 可以找一個對方感興趣的話題啊 聊熟了你就不用擔心聊什麼咯 千萬別緊張,先放鬆放鬆自己,然後慢慢進入話題。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