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兆芷營米
特點•鼓勵成員通過雙邊磋商解決**爭端
•以保證世界**組織規則的有效實施為優先目標•嚴格規定爭端解決的時限
•實行「反向協商一致」的決策原則
•禁止未經授權的單邊報復
•允許交叉報復
wto爭端解決機制的形成
闡述wto國際**爭端解決機制的基本程式及執行
2樓:向日葵
根據「世界**組織爭端解決規則和程式諒解」(dsu)的規定,wto爭端解決機制受適用範圍,管理和運作,一般原則,基本程式,建議和裁決,賠償和讓步。暫停,涉及最不發達成員國的特別程式,專家組的工作程式以及專家組的審查。
其中,基本程式最能體現wto爭端解決機制的內涵。具體而言,wto爭端解決機制的基本程式包括:協商;調解,調解和調解;仲裁;專家組程式;上訴程式;監督執法爭端解決機構的建議或決定;制裁(賠償和報復)。
世界各國之間的**往來難免會發生一些摩擦和爭端,發展中國家也不例外。一旦遭遇**摩擦,解決的途經無非是兩條:一是雙邊渠道,另一個是多邊手段。
顯然,通過雙邊途徑來解決**爭端特別是與發達國家的**爭端,對於發展中國家來說是很不利的,因為雙邊途徑奉行實力主義,由於發展中國家的經濟實力和**報復能力都處於劣勢,與發達國家通過雙邊談判的辦法來解決爭端無疑是「與虎謀皮」。而目前的多邊機制——wto爭端解決機制――則為發展中國家有效化解國際經濟摩擦提供了較為有利的途徑。
從 wto成立近10年的實踐來看,在涉及發展中國家**爭端中,wto爭端解決機構的裁決都是較為公平合理的。無論是作為申訴方還是被訴方,發展中國家的正當利益都得到了較為有效的保護。例如,wto爭端解決機制解決的第一起**爭端——「委內瑞拉和巴西訴美國汽油規則案」,——便是以發展中國家的勝訴而告終。
根據統計,1995-2023年,在wto已經審結的**爭端中,發展中國家申訴發達國家的勝訴率達到了100%。也就是說,如果美國和歐盟違反了 wto規則,對來自發展中國家的產品進口採取了不合理的限制措施,發展中國家向wto申訴以後,其利益都能得到有效的維護。
3樓:布樂正
根據《世界**組織爭端解決規則與程式的諒解》(簡稱dsu)的規定,wto爭端解決機制由適用範圍、管理與運作、一般原則、基本程式、建議與裁決的實施和監督、補償與減讓的中止、涉及最不發達成員國的特殊程式、專家組的工作程式、專家組複審等環節構成。
其中,基本程式最能體現wto爭端解決機制的涵蘊。具體而言,wto爭端解決機制的基本程式包括:協商;斡旋、調解和調停;仲裁;專家組程式;上訴程式;對執行爭端解決機構的建議或裁決的監督;制裁(補償與報復)。
與gatt爭端解決機制偏重於政治途徑的解決方法相比,wto爭端解決機制的司法化特徵主要表現在:
(1)明確規定採用國際公法解釋規則;
(2)爭端解決程式的各環節趨於嚴密和緊湊;
(3)專家組程式和上訴程式具備「雛形國際**法院」的特徵;
(4)強化了司法管理。
4樓:匿名使用者
世界**組織解決爭端的機制:
世界**組織是一個法人組織,它以法人地位對所有締約國實行嚴格的法律約束,這種約束是通過兩個機制來實現的:一是較為完整的適用於所有協議的爭端解決機制;二是定期審議成員國**政策,以便對成員國的**體制和政策進行多邊監督。
爭端解決機制的執行如下。
①協商。出現爭端時,雙方須協商解決問題;30天內須進行協商,過時以後,任何一方可直接要求成立專家組;經60天協商仍無結果,可以要求成立專家組。
②調解。在爭端調解的任何階段,任何一方可以要求總幹事出面調解。
③成立專家組。專家組由**或非**的熟知法律、**、總協定事務的人員組成。專家組有嚴格的時限工作程式。專家組報告在散發後60天內通過,除非另有一致意見或上訴。
④上訴程式。新設立上訴機構由7人組成,任期4年,成員不附屬任何**。由權威的法律、**、總協定事務人士擔任。
上訴案審理一般不超過60天。上訴機構可維持、修正、撤銷專家組的法律裁決和結論。上訴機構的報告在散發後30天內,通過當事方必須無條件接受。
⑤仲裁。當事雙方可以協議,將爭端提交仲裁,仲裁結果為最終裁決,須通報理事會。
⑥監督裁決的執行。爭端從成立專家組到理事會通過專家組報告須在9個月內完成,遇有上訴,在12個月內完成。理事會嚴格監督裁決的執**況。
⑦補償與中止減讓義務。遇有不執行裁決時,可對等中止減讓義務。
⑧未違法之申訴。專家組可以就不違反總協定,但造成他方利益損害之申訴做出裁決。申訴方對未違法之申訴,須負舉證責任,證明利益受損,但另一方無義務撤銷未違法之措施。
⑨對發展中國家的規定。如遇有發展中國家為當事方時,給予特別照顧,總幹事對最不發達國家為當事方時,予以調解,提供援助。
設立爭端解決機構,履行世界**組織總理事會和各委員會關於爭端解決的義務。
設交叉中止義務機制。若發現不執行裁決,則有關當事方可要求中止減讓其他義務。
如何評價wto的爭端解決機制
5樓:匿名使用者
一、鼓勵成員通過雙邊磋商解決**爭端 根據《關於爭端解決規則與程式的諒解》的規定,爭端當事方的雙邊磋商是世界**組織爭端解決的第一步,也是必經的一步。即使是爭端進入專家組程式後,當事方仍可通過雙邊磋商解決爭端。世界**組織鼓勵爭...
簡述wto多邊**爭端解決機制
麻煩大家告訴我簡述wto爭端解決機制的特點
6樓:匿名使用者
一、鼓勵成員通過雙邊磋商解決**爭端
根據《關於爭端解決規則與程式的諒解》的規定,爭端當事方的雙邊磋商是世界**組織爭端解決的第一步,也是必經的一步。即使是爭端進入專家組程式後,當事方仍可通過雙邊磋商解決爭端。世界**組織鼓勵爭端當事方通過雙邊磋商達成相互滿意的解決方案。
當然,這種解決方案不得違反世界**組織的有關規定,也不得損害第三方的利益。
二、以保證世界**組織規則的有效實施為優先目標
爭端解決機制的目的是使爭端得到了積極有效的解決。爭端各方可通過磋商,尋求均可接受並與世界**組織有關協定或協議相一致的解決辦法。在未能達成各方滿意的解決辦法時,爭端解決機制的首要目標是確保成員撤銷被認定違反世界**組織有關協定或協議的措施。
如該措施暫時未能撤銷,應申訴方要求,被訴方應與之進行補償談判,但補償只能作為一項臨時性措施加以援用。如在規定時間內未能達成滿意的補償方案,經爭端解決機構授權,申訴方可採取報復措施。
三、嚴格規定爭端解決的時限
迅速解決爭端是世界**組織爭端解決機制的一項重要原則,為此,爭端解決程式的各個環節均被規定了嚴格、明確的時間表。這既有利於及時糾正成員違反世界組織協定或協議的行為,使受害方得到及時救濟,也有助於增強各成員對多邊爭端解決機制的信心。
四、實行「反向協商一致」的決策原則
世界**組織爭端解決機制引入了「反向協商一致」的決策原則。在爭端解決機構審議專家組報告或上訴機構報告時,只要不是所有的參加方都反對,則視為通過,從而排除了敗訴方單方面阻撓報告通過的可能。
五、禁止未經授權的單邊報復
世界**組織要求,爭端當事方應按照《關於爭端解決規則與程式的諒解》的規定妥善解決爭端,禁止採取任何單邊的、未經授權的報復性措施。
六、允許交叉報復
如果成員在某一領域的措施被裁定違反世界**組織協定或協議,且該成員未在合理期限內糾正,經爭端解決機構授權,利益受到損害的成員可以進行報復。報復應優先在被裁定違反世界**組織協定或協議的措施的相同領域進行,稱為平行報復;如不可行,報復可以在同一協定或協議下跨領域進行,稱為跨領域報復;如仍不可行,報復可以跨協定或協議進行,稱為跨協議報復。
wto爭端解決機制的原則
7樓:手機使用者
原則(the dispute settlement)爭端解決機制的基本原則是平等(equitable)、迅速(fast)、有效(effective)、雙方接受(mutually acceptable)。這個原則是經全體wto的成員同意,如果他們認為其他成員正在違反**規則,受到**侵害的成員將使用多邊爭端解決機制,而不是採取單邊行動,這意味著所有wto的成員將遵守議定的程式和尊重裁決,不管是受到**侵害的成員還是違反議定的成員。
在關貿總協定及wto的**爭端解決機制的程式方面與法庭有一定的相似的地方,但最大的區別在於首先在引起**爭端的成員國之間進行磋商,並自行解決**爭端。因此,在**爭端解決機制的第一階段是由國家**之間進行**磋商,甚至當案件已經發展到其他階段時仍然可以進行磋商和調解。
E,F,C,D組貿易術語之間的差別
1990年,為了便於理解,將所有的術語分為4個基本不同的型別。第一組為 e 組 ex works 指賣方僅在自己的地點為買方備妥貨物 第二組 f 組 fca fas和fob 指賣方需將貨物交至買方指定的承運人 第三組 c 組 cfr cif cpt和cip 指賣方須訂立運輸合同,但對貨物滅失或損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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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組絕對是死亡之組,一個是東道主南非,一個是落魄貴族烏拉圭,一個是衰退中的法國,一個是難吭的骨頭墨西哥,這四支球隊放一塊,實力都差不多,所以誰能從a組殺出來,還不好說 g組也算是死亡之組了.主要是巴西和葡萄牙都有著無數的支持者,而象牙海岸又是非洲足球最具代表性的球隊.朝鮮也是一直神祕之師,也是曾經的...
商貿物流的問題,關於物流和貿易的問題
我想隨著國際物流的發展,貨物在路途上的時間 會不斷減少,在途時間也更為精確,這樣,供貨商對於交期更容易把握,對於頭寸運用能更加靈活,在融資週轉變得更加便利之後,純單據費用昂貴的信用證業務正在逐漸減少,越來越多的業務選擇tt甚至後tt的 方式。促進國民經濟健康發展。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這個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