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中顧法律網顧問
一般不能 公司規章制度只對生效後的違規行為有效 制定公司規章制度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否則無效
第四條 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
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
在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實施過程中,工會或者職工認為不適當的,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通過協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單位應當將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
第八十條 用人單位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樓:大漠狂徒
不可以,公司制定的規章制度沒有可溯性,如果是確定在制度生效日期前出現的違規行為,那麼公司無權處理。
3樓:中顧法律網專家
如果是相關法律法規的話,在生效之前的行為時不追究的。可是這是公司的規章制度不屬於法律的範疇,公司說了算,我們都是打工的,得看老闆的眼色啊 感覺滿意的話,可要投我採納哦。謝謝。
4樓:匿名使用者
原則上說規章是沒有溯及力,即不能依據新的規章對其對生效前的行為作處罰
公司的規章制度怎樣才能算是在法律上生效?
5樓:匿名使用者
依法訂立,制度的內容和訂立的程式均符合法律規定。
如你所述,公司應當舉證證明你嚴重違法規章制度的事實和制度的合法性。
6樓:北京楊文戰律師
公司的規章bai制度只要du不違法就可以有效zhi,但不代表公司隨意定規章制
dao度就
內可以對勞動者有效容。
以你說的情況,你不必擔心,公司與你的勞動糾紛應該以雙方的勞動合同為依據,勞動合同未約定的,公司按規章制度對你進行處罰的,如果你不認可該規章制度,公司要舉證證明你知道此規章制度或此規章制度有合法的程式產生,以你說的情況,公司做不到的。
你可以及時提起勞動仲裁主張你的權利。
7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用人單位制定的規章制度具備經過民主程式制定、內容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已向勞動者公示三個要件,則具有法律效力,可以作為用人單位進行內部管理的依據。
8樓:匿名使用者
1\首先規章制度不能違反法律規定
2\其次,規章制度只有經過合法產生程式,如書面公告,或者告之勞動者後方能生效,否則的話,不能作為扣除工資的依據
3\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9樓:匿名使用者
要公告的,要讓員工知道,象有的正規的單位員工報到就會發個員工手冊,裡面有全部的公司制度等等
公司新出的規章制度生效時間? 10
10樓:文開齊律師團隊
一、單位制定的規章制度內容應當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
二、規章制度的內容要符合勞動法律、法規的規定:
三、規章制度在制定後必須經過公示或者直接告知勞動者才具有法律效力:
公司規章制度問題,公司規章制度如何才能生效呢?
11樓:是我太任性x披
李先奇律師解答:您好,很高興回答您提出的關於公司規章制度問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一個企業的規章制度要具有法律效力,能有效地約束員工,應當具備3個條件:
第一、規章制度的內容具有合法性;第
二、制定和通過應經過民主程式;第
三、應向勞動者公示。1、合法性。依法制定規章制度,是保證其內容合法的基礎。
對於沒有相關法律規定以及法律沒有禁止性規定的,用人單位可以根據勞動法律立法的基本精神以及公平合理原則制定相應的規章制度。2、民主程式。民主程式主要包括兩個步驟,第一步是討論程式,第二步是協商確定制度。
3、公示程式。未經公示的企業內部規章制度,對員工不具有約束力。實踐中可用作公示或告知的手段很多。
制定規章制度時應注意其內容的合理性及標準的細化。如果企業的規章制度超出合理的範圍,也可能被認定為無效。如果規章制度多而全但缺乏明確的適用標準,導致面臨成為一紙空文。
公司自己制定公司內部規章管理制度,有必要蓋公章嗎?
12樓:
既然是公司的管理制度,肯定是要蓋章的。
蓋章是表示了該檔案生效的確認,蓋章的原件需儲存在檔案室,可以影印蓋章後的檔案到相關受文單位,如果版本更新了需要及時替換,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糾紛。
公司管理制度,不論是程式檔案或是通知、公告、規定等,一律都要蓋章。
補充說明:1、在做好制度會籤流程時,為保證制度下發後的執行力提高,一定要做好檔案批閱單,有待完善、修改補充的地方一定要相關部門負責人提出來。
2、在制度蓋章時,一定要針對制度的不同類別區分對待:要注意公司紅標頭檔案一定要加蓋公司行政章;屬受控檔案系列的管理制度,如操作規程、作業指導書、與安全生產相關的安全、工藝、裝置等管理制度,要加蓋帶分發號的受控檔案章;公司內各職能管理部門下發的普通管理制度,如一般通知要求規定等,是可以加蓋相關職能管理部門的內部章的。
13樓:手機使用者
蓋章是表示了該檔案生效的確認,蓋章的原件需儲存在檔案室,可以影印蓋章後的檔案到相關受文單位,如果版本更新了需要及時替換,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糾紛。
14樓:美鈴
首先要看你公司是大還是小,是國營還是私營.國營的話就要正規一下,私營就沒有必要了
公司所有規章制度是不是都需要每個人簽字確認後才能通過並生效,才能實施啊?
15樓:沙年沙事
實際上流程是這樣的,但是總的來說一把手簽了字的,其他人敢不籤嗎?
16樓:匿名使用者
不是的,公司章程按照公司的管理架構,分別由董事會、老闆自己、股東大會等機構制訂,不存在讓每個人都簽字確認的規章制度的。
比如,公司的基本章程,這個要由股東大會決定,不是股東的員工就不需要了。
如果產生勞動糾紛,按勞動合同法辦理,如果公司不存在違反法律的事項,不可能會對公司不利的。如果存在違反法律的情況,就算每個人都簽字,一樣的對公司不利
公司內部的規章制度不蓋章有效嗎
17樓:匿名使用者
既然是公司的管理制度,肯定是要蓋章的。
蓋章是表示了該檔案生效的確認,蓋章的原件需儲存在檔案室,可以影印蓋章後的檔案到相關受文單位,如果版本更新了需要及時替換,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糾紛。
公司管理制度,不論是程式檔案或是通知、公告、規定等,一律都要蓋章。
補充說明:1、在做好制度會籤流程時,為保證制度下發後的執行力提高,一定要做好檔案批閱單,有待完善、修改補充的地方一定要相關部門負責人提出來。
2、在制度蓋章時,一定要針對制度的不同類別區分對待:要注意公司紅標頭檔案一定要加蓋公司行政章;屬受控檔案系列的管理制度,如操作規程、作業指導書、與安全生產相關的安全、工藝、裝置等管理制度,要加蓋帶分發號的受控檔案章;公司內各職能管理部門下發的普通管理制度,如一般通知要求規定等,是可以加蓋相關職能管理部門的內部章的。
公司制定規章制度是否合法
18樓:匿名使用者
這只是公司內部的制度,但是要在,不違背中華人民公司國憲法,公司法,勞動法,,等所有國家法律的前提下,否則就是違法的,是無效的。如果造成不良後果,還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9樓:紅袖晚書
建議:先檢視該公司對於規章制度的釋出實施有無規定,即是否需要發文徵求意見,是否需要公司領導審批,怎麼才能生效?如果沒有這樣的制度要求,那你們公司以前釋出制度的流程是怎樣的?
可以參考,如新發布的這個規章制度經過行政主管釋出當天開始執行,主管讓所有員工簽字並不是表示同意該規章制度,只是表示員工知曉該制度內的內容,如員工簽字,一般就代表員工認可給制度並願意遵守,從法律意義上來說,該制度已具備法律效力。
以上意見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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