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末路軍團
工傷期間原工資待遇不變,工傷賠償應當自拿到《工傷認定書》開始,時效為一年。 根據《工傷保險條列》第17條: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30天)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公司30天未申報工傷,可自己帶病歷和勞動關係證明就可以去勞動局行政中心申請工傷認定(時效一年),如果沒有任何勞動關係證明(工資單,工作證,勞動合同等),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勞動監察大隊的調查記錄可作為勞動關係證明。 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病歷原件交給單位時候,建議自己影印病歷原件一份、並讓醫院在病歷影印件上蓋章,以免單位不申報且扣押你的病歷) 工傷賠償程式: 工傷賠償是要有一定程式,要先認定工傷,才有權利要求工傷賠償。
即工傷的賠償從《工傷認定書》開始 認定工傷 憑病歷勞動關係證明去勞動局行政中心認定工傷 --→ 勞動局發放《工傷認定書》 --→ 仲裁要求老闆支付工傷保險待遇 工傷傷殘鑑定 ---→ 憑病歷《工傷認定書》申請傷殘鑑定----→ 勞動局發放《傷殘鑑定結論書》-----→ 仲裁要求老闆支付工傷保險待遇 帶病歷與勞動合同(如果沒有合同,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憑工資單、考勤表、或其他勞動者證言等仲裁申請勞動關係認定)到勞動局申請認定工傷。 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
工傷**期間工資待遇不變, 工傷單位應當支付醫療費,住院護理費,住院伙食費等。 傷殘鑑定很簡單,單位或個人帶《工傷認定書》和病歷或出院記錄到勞動保障部門申請傷殘鑑定就可以了。(只要有骨折的就至少10級) 傷殘鑑定後,根據傷殘的等級,可獲得 一次性傷殘補助,(10級的7個月本人工資,9級9個月本人工資,、、、、、) 勞動者認定傷殘後,用人單位不得和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勞動者有嚴重過失除外)。
但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用人單位當支付給勞動者 就業補償金,傷殘補償金 。 具體金額和辦法根據用人單位所在的省、直轄市、自治區的法律確定。
2樓:南彩萱
應當發,在停工留薪期間工資按照原崗位工資不變的待遇支付。 這裡停工留薪期間一般指住院期間和出院期間的醫生建議療養時間。
3樓:匿名使用者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
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4樓:小全
工傷停職留薪期間的工資待遇不變,由用人單位按月支付。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
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工傷後單位發的是病假工資這樣是否合理
自已bai看一下 工傷保險條例 和 工du傷認定辦法 該怎zhi麼辦全套辦法dao都有了。按照上面的要回求去做就行了。都答要經過工傷認定,傷殘鑑定,最後按傷殘等級確定賠償。有空再到勞動局問一下當地上年平均工資,有的賠償專案與此有關。再看一下自己所在省 自治區 直轄市工傷保險條例。工傷認定是關鍵,工傷...
工傷期間的停薪工資怎麼發,工傷期間工資待遇應該怎麼發放的
工傷停工留薪期期間,由用人單位按月按原工資待遇支付工資。原工資是指受傷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工傷期間的工資由用人單位按受傷前的標準,按月支付的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三條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
工傷發工資是最多發幾個月,工傷賠償還要發工資幾個月
工傷事故發生之後,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對於停工留薪期限的認定,一般不超過十二個月,如果傷情嚴重或情況特殊,經過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即工傷停工留薪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二十四個月。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