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惠企百科
1.想辭職的老闆不同意怎麼辦?
1.如果想辭職的老闆不同意,員工提出辭職,單位是否同意並不影響員工辭職權的行使。員工在試用期內必須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試用期轉崗的員工在解除勞動合同前必須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單位。
一旦勞動者辭職超過30天,或者試用期超過3天,雙方勞動關係自動終止,單位無權不辦理交接。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樓:回憶
老闆不同意員工離職,個人覺得。應該要弄清楚老闆不同意離職的原因是什麼,如果是這個員工比較重要,而老闆又不想捨棄一個人才的話,那可以跟老闆談條件,如果是老闆純粹的無理取鬧就是不想讓員工走,那需要說明的是按照勞動法的規定,員工離職只要提前一個月通知公司,而不是需要公司同意。
所以如果是員工鐵定先要走的話,只要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公司就可以了,所以自己可以想方設法的提出一個書面申請,同時保留好相關的證據,尤其是在提交了離職手續後的這一個月時間內,儘量不要出錯,遵章守規以防被公司抓住,小辮子會故意刁難。另外如果一旦遇到有苛扣工資或其他不合理現象的,也可以向當地的勞動保障所或人社部門進行投訴,提出仲裁。
個人見解,希望對你有幫助。
3樓:小初教育財經小集
如果自己提出辭職申請,但是老闆不同意辭職,那按照勞動法的規定,其實辭職是不需要公司同意的,只要自己提前30天通知公司就可以了。
不過對於職場人士來講,如果公司不同意辭職,總覺得心裡有些不放心,也沒有那種一走了之的那種性格,肯定會等著公司派人來與自己做工作交接的。阿爾法機老闆如果不同意辭職,他肯定要拿出相關的方案,比如說要麼給你升職加薪,要麼給你做工作調動,讓你調到自己滿意的一個崗位上去。或者老闆至少應該先要找你談幾次吧,比如說你為什麼辭職,辭職的原因是什麼?
如果是因為薪資福利待遇,他應該給你做相關的調整,如果是因為一些人事關係等等,他應該也會試著去做協調處理吧。
所以如果辭職老闆不同意的話,其實也不用太過擔心的,首先還是先看跟老闆談的結果怎樣,如果老闆不同意要不跟你談的,那其實也沒必要理會,可以直接再提出辭職申請,約一星期左右再次給公司發一個郵件,或者是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公司,自己已提出辭職了,然後自己的最後工作日是什麼時候,希望公司能儘快安排人員跟自己完成工作交接。這樣做到先禮後兵,自己也保持好相關的證據,即使到後最後公司不同意或者惡意阻撓的話,自己也是有理有據的。
4樓:善古龍鑲
老闆不讓辭職,說明老闆對你工作非常的認可,你應該加倍努力,從而得到提升。
想辭職老闆不同意怎麼辦?
5樓:擺擺說娛樂
上班大部分人都為了滿足日常的需求,但是上班並不是如意的,很多時候會有各種選擇辭職。當自己想辭職老闆卻不同意的時候,應該曉之以情動之以理,打情感牌讓對方同意。
一、人與人之間都是互相的在我看來,老闆也是人,和所有的員工一樣都是有感情的。當自己提出辭職,老闆是站在大局考慮事情,不願意自己辭職是站在公司的角度。這個時候自己可以告訴老闆願意給時間找到代替自己的人,因為選擇辭職是自己經過深思熟慮的結果,希望得到對方的同意。
二、讓對方明白自己的想法人一旦長期在一個環境上班,熟悉了就不願意離開,除非迫不得已的選擇才會提出離職。既然是一起共事的人,自己對於工作有什麼樣的看法就坦白的告訴老闆,大家都是有家庭的人,如果自己與對方友好的溝通,我想老闆沒有拒絕的理由。一個公司要想正常的經營,會有不斷地員工來,也會有老員工離開,這是正常的現象。
三、不要用最難堪的方式結束有的人面對老闆拒絕自己辭職,會選擇仲裁或者上訴,但是在我看來是沒有必要的。既然是自己長期工作的地方,肯定還是有感情,如果自己與公司弄得魚死網破對於自己也沒有任何的好處,大家應該好聚好散,不要把局面弄得太看不下去。
辭職並不代表徹底的離開公司,自己與同事還是可以定期的聚會,還可以保持正常的聯絡。當自己想辭職的時候,儘量的選擇有好的方式溝通,用真摯的感情去感染對方,並且表達自己的決心,這樣對於自己和公司都是最好的結果。
6樓:職場古戈爾
你好,很高興為你。離職不需要領導同意。如果你是正式員工,提前一個月向公司人事部門提交書面辭職報告,要求公司儘快安排人員進行工作交接;如果你在試用期,提前三天向人事部門提交書面辭職報告。
到你決定的辭職日期,辦理辭職手續即可。到期如果公司不配合辦理,你主動離職即可。如果公司因此扣除你的工資、證件,你可以去勞動監察部門申請仲裁;還可以撥打12345求助。
以上就是我的,感謝支援!
7樓:最愛哆啦a夢
你可以把自己辭職的具體原因跟老闆好好溝通,相信老闆也是可以做通工作的,因為人都有自己的利益訴求,老闆,如果不能滿足你的宿的話,也是應該同意的。
8樓:帳號已登出
想辭職老闆不同意,那麼你做好交接手續,辦好離職的交接,然後寫一份申請,把交接的程式若成紙質版的交給他。
9樓:來自龍山寺專心致志的蜘蛛俠
選擇工作是員工的自由,這是他的權利,老闆是無權干涉的,你只要按照規定提前一個月提出書面辭職,那麼一個月之後你就可以離開老闆就算不同意他也無法挽留的。
10樓:海之藍
辭職應該按照相應的辭職流程來辦理,辭職手續。應該先提前30天寫辭職報告,30天期滿後,把老闆不批,可以向老闆提交離職告知書即可自動離職。
11樓:辰楠侃
可以跟他好好溝通,說明你不得不離開的原因,也可以申請勞動仲裁,通過法律的途徑解決。
12樓:大海看一看
想辭職,老闆不同意,我覺得你只要提前一個月按正常辭職流程走就可以了。
13樓:陳遠紅紅紅
在這個時候就應該要和老闆好好的溝通,並且也要和老闆表示自己堅定的決心,老闆看到自己的決心之後就會同意的。
14樓:愛情來了擋不住
法律規定只要你想辭職的話,提前一個月和老闆打辭職報告就行了,老闆不同意也沒辦法。
我提出辭職老闆不同意怎麼辦?
15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自己提出辭呈,領導不批,無非就是兩個原因,一是領導想留你,二是領導想給你出難題,不想讓你順利找到下家,出現這兩種問題後,首先要分清自己處在哪個難題上,如果是第一個,那麼你就要清楚自己辭職的原因,是待遇問題還是其他事情,如果是待遇 那就勇敢的向領導提出加薪的要求,這時候領導肯定會滿足你的要求,如果是其他事情,那麼你就要委婉向領導提出自己有急事,需要辭職處理,這時領導一般會通情達理的。如果是第二種 那就麻煩了,這時候委婉的說出來已經不行了,你必須直接提出來,如果還是不同意,那麼你就要留好和領導的聊天記錄,聊天記錄中要有領導故意不讓你辭職,不給你批辭呈的話語,保留好後,直接去勞動監察部門去舉報或者直接起訴對方,這樣做就可以完美解決你的問題了,希望你順利。
16樓:辰星
很多老闆或領導不讓你走,喜歡耍賴,拿了你的辭工單扔進垃圾桶裡,一個月後說你沒交過,你拿不出證據,你就沒辦法按正常程式走人。所以,要想辦法留證明。以下有兩個辦法:
第一,把辭工單用快遞寄給自己的直屬領導,自己留存根。到時候如果他耍賴,你就可以到勞動局申請總裁,那張存根就能成為你最有利的證明。第二,提前把辭工單用印表機掃描,在向領導提交了辭工單之後,把辭工單的掃描文件用電子郵件傳送給領導,抄送給人力資源部。
這份電子郵件將是最有效的證明。這是最有效快捷的方法。
17樓:添詩明
最初一兩次辭職報告不通過,那就要看以往領導怎麼待你了,如果他以往待你不薄,你可以說得婉轉一點,就說你另有發展,他不會太為難你,只要你把自己的崗位工作交接好了就行。如果你領導是個奸詐小人,那你就需要用另一種方式去辭職,那就是更加婉轉,甚至不惜一切地表達你對他的恐懼,是恐懼,而不是厭惡。因為奸詐小人最忌諱的,就是別人恐懼他,彷彿他的壞心眼兒都一覽無遺一般。
18樓:名
既然提出辭職了,即使領導不同意也要堅決的離開。因為既然你提出辭職,肯定是對現有的待遇、工作環境、人際關係等存在不滿。而你對於公司來說還具有一定的利用價值,因此領導會暫時挽留你,但是心中一定會對你有所防範。
一旦有替代你的人出現你的處境就危險了。
19樓:7721滅韓賬婦
想辭職肯定是有原因的,如果是工資方面不滿意,那領導不同意辭職的話可以略略談下工資問題,如果工資有所上升,在能接受的範圍之內,那留下來繼續做也不錯,畢竟生不如熟。要是辭職只是個人原因,非走不可那就只能想更充分的理由說服領導。
20樓:匿名使用者
你可以認真和老闆說明辭職原因,根據老闆的性格進行相應地更改你的辭職信。同時請你到老闆為什麼不讓你辭職,才能更好地成功辭職,如果公司故意為難另當別論,你只有走法律途徑,但那種事情真是勞神費事。
21樓:名
根據勞動法規定,員工辭職,必須提前一個月提交離職申請,經過公司上級領導批准,一個月後公司必須要給該員工辦結算工資,辦理離職手續。就算公司領導不批准,只要員工提前一個月上交辭職申請,該員工是可以結工資走人的。
22樓:蓋益又柔
你是給老闆打工,不是給老闆當奴隸,首先要明確這一點,他人無許可權制你的人生自由,那叫違法。如果你們之前有籤用工合同,或者口頭約定,按照合同文字或約定,負起各自的責任即可。
辭職老闆一直不同意怎麼辦? 30
23樓:匿名使用者
認真讀完你的描述,來龍去脈清晰且邏輯關係明瞭,可以感受到你是一個有責任感且能力很強的人!你的老闆應當對你的能力是認可的,這一點從給你的薪水高於其他同事就可以看出,但是可能依然達不到你心理預期。
我們可以從兩個方面分析一下現狀:
1、你現在的薪水已經高出其他同事一千以上了,如果再給你加薪,其他同事心理承受能力、工作幹勁、穩定性等都會受到挑戰,作為企業經營者不能不考慮!普調薪水又不具備條件。
2、你確定離開這裡會拿到理想的薪水? 確定工作時間或者工作壓力會比當下輕鬆嗎?
建議:和你老闆坐下來聊聊,尋求一個最優解。畢竟他對你的工作是認可的,而且已經建立起了一份信任,這一點挺難得的。
24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事情比較簡單,正式提出離職(寫辭職報告),最晚一個月內公司必須完成交接,不然一個月後你是可以直接走的。這個是有明文規定的。
你可以和老闆嚴肅的談一談,正式提出離職,按照法律規定最多是交接一個月,而且這個時間段內他不能給你安排新的專案。
想辭職老闆不同意怎麼辦
25樓:婉順還溫文爾雅的茱萸
1、可以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試用期3天)通知用人單位,不用單位批准,到時即可走人。但用人單位不承擔經濟補償;
2、還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可立馬走人。而且,用人單位還必須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3、如果單位不支付工資,可以先**投訴到當地勞動執法監察大隊,他們會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進行監督檢查,並責令糾正;如果還不行可以直接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維護你的合法權益。
辭職和離職的區別:
1、其次,流程不同。
辭職是經過本人申請,領導審查批准之後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
而離職,比如曠工離職是自動離職,不經過任何申請。
2、最後,結果不同。
辭職有兩種情況,一種情況是因用人單位違反法律法規損害勞動者權益而提出辭職,用人單位不僅要支付勞動工資、加班補貼等費用,還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一種是因本人意願而辭職。可以獲得正常的勞動報酬,沒有經濟補償金。
而曠工離職的,工資也拿不到,還有可能需要承擔違約責任。
我想辭職,如果我要辭職但是老闆有不同意,我如果寫了辭職報告,他們不接收,我又該怎麼辦呢
1.用帶回執的寄給公司,1個月之後就可以走人 2.給公司的自己拍照錄影 3.要求公司簽收。一句話告知滿一個月之後即可離職。我要辭職,交了辭職報告,老闆不同意,但我要走,我該怎麼辦?一 個人提出離職分三種情況 1 用人單位存在 勞動合同法 38條的情況,勞動者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係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
公司不同意辭職可以強行辭職嗎,公司不同意,員工可以辭職嗎?
不可以,員工離職是法律賦予員工的權力,員工有辭職打算後,提前三十日告知用人單位,告知期滿,視為勞動關係解除,如果你的單位很難纏,遞交出面辭呈並保留證據,勞動關係解除後,單位應該在十五日內轉移社保和檔案,如果單位不轉移社保關係,對勞動者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用人單位承擔。離職過程中,勞動者也應該按用人單位要...
回家過年相親,老闆不同意請假怎麼辦?
想成功請假回家過年相親,不妨試試以下3點 一 提前向老闆申請。請假要提前向老闆申請,不能給老闆打個措手不及,這樣很容易被老闆拒絕。此外,提前向老闆請假的原因,主要有兩個。第一個原因是,突然請假的話,老闆會覺得你已經做好了休假的決定,只是過來通知一下他,所以看到這個請假的態度,老闆會很不爽。第二個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