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20歲還在上學 可不可以要求終止妊娠?

2024-12-23 19:55:10 字數 6016 閱讀 6136

1樓:茫然一生

當然可以了,這是法律規定的女性的生育權利,不能違背女性意願強行要求其是否繼續妊娠,當然也可以在其思維正常的情況下同其合法伴侶協商後決定。

2樓:網友

不可以強制要求,要看女孩自己的意願是否想把孩子生下來。

3樓:華峰論壇

這與女方是不是學生沒有多大關係,首先對方已經年滿18歲,具有完全責任能力,孩子能不能要,完全由她自己說了算,任何人無權干涉(包括女方的男友或者是丈夫),更無權剝奪對方做母親的權利。如果孩子生下來,與孩子有血緣關係的父親,必須得依法撫養孩子。做什麼事情之前,不計後果是不行的,既然生公尺煮成熟飯,那就必須負責到底,逃避不是辦法。

4樓:旋轉來的快樂

法律上講,女性有生育優先權,所以是否終止妊娠要看女方意願,從健康上講,第一胎最好不要終止妊娠,特別是不要去小診所,容易造成習慣性流產或不孕。

5樓:網友

如果懷孕時間短,還是可以終止的,如果懷孕時間長,那就不能終止的,這個應該讓醫生來看情況才能決定。

6樓:網友

女性有生育優先權,所以是否終止妊娠要看女方意願,第一胎最好不要終止妊娠。

7樓:卡哇伊和骷髏頭

女方二十歲還再上學可不可以要求終止妊娠,月份大了就不好了,再做就受罪了,要是月份小還是做掉的好,一是月份小少受罪,二歲數小還是孩子,再給她弄個孩子她弄不好,又擔誤上學,還是做掉好,

我在二十一歲**兩次,因為還在上學。沒辦法結婚,現在家裡也不願意。請問我以後這樣會有影響嗎???大

8樓:匿名使用者

最好不要墮胎啊!

兒女與父母,皆有宿世淵源,所以佛教素有「七世父母」之說,意即兒女與父母至少有七世的深厚緣份。

兒女追尋父母而來,卻因父母輕視生命,墮胎、流產小產等原因導致失去生命,未能償願,便會因愛而恨,因怨成債,滯留在陰陽之間形成「嬰靈」,無法投胎,因無所依,便長期伴隨父母身邊,既傷害父母的福報和陰德,也會敗壞父母的運氣,乃至身體健康。

9樓:龍魂諾亞

女孩沒錯,錯在男的身上,**兩次肯定有影響,但沒到太嚴重的程度,千萬別來第三次。

10樓:玉之戀者

年輕難免做出幼稚的事情,不要再為過去的事後悔,活好現在當前,保養好身體,活出自尊自愛。

11樓:況朗

**多了!容易不能生。

12樓:網友

說多了都沒用,以後生育可能會有影響。

13樓:匿名使用者

大學可以結婚的,加3學分(學生手冊有寫啊)。但是這麼輕易就……不太好哦,而且說實在措施不認真,男方會不會只是玩玩而已,還是要認對人吧。稍落後的地方,大概婆婆會看不起吧,嫁去開明的地方吧。

14樓:美女明星程寧

檢查下把,應該沒事把。

15樓:機合

只能送你5個字且行且珍惜。

16樓:網友

「人真的不能做錯事,做錯了一輩子都翻不了身」

17樓:

貪歡一時,受累的可是自己,美女,自愛點好嗎。

女人20歲可以生孩子嗎?會不會被罰款??

18樓:鬼火亂冒

可以,法定成年人了,沒什麼影響。

不過這種一般對家庭負擔較大,而且女方都不夠成熟,照顧家庭和孩子還比較欠缺。

女方未婚先孕,可以要求男方出女方終止妊娠費用嗎

19樓:華律網

現在許多熱戀中的男女,還沒登記結婚兩人就同居,結果不小心懷上了孩子,屬於未婚先孕,如果沒做好生小孩的準備,女方可能會去自行墮胎,結果是傷害了自己的身心。因為未婚先孕是兩個人的事,墮胎也跟男方脫不開關係,所以女方自行墮胎後又想找男方賠償。按規定,我國法律保護私生子女利益,即未經合法登記婚姻生的小孩。

因此,如果女方未婚先孕生下小孩後,男方將要對孩子負擔撫養義務,這點跟婚生子女享受的利益是一致的。不過,如果小孩未出生前,就被女方自行墮胎拿掉的,那麼男方將不再對小孩負擔撫養義務。而單純給女方帶來的傷害,也會因為女方的一意孤行,男方將從中只承擔起一半的責任,即按照公平原則,雙方平均分擔損失,共同支付的費用可以包括墮胎費、營養費等。

因為兩人只是一般戀愛男女關係,女方自行墮胎後主張賠償時,建議是直接找男方索要,可以要求對方承擔全部損失,如果對方不願意分擔全部損失的,那麼最後只能按照公平原則,各自分擔一半的損失。最後,其實女方發現自己未婚先孕後,不管是否要生養這個孩子,建議最好是直接找男方決定。而且,即使需要墮胎處理,作為男方也有相當的決定權,否則的話女方一意孤行自行墮胎的,如果男方不願意,將難以獲得補償。

20樓:網友

女方未婚先孕,可以要求男方出女方終止妊娠費用,還有營養費,誤工費等。

錯是兩個人犯的,女方也有過錯。

是過錯,兩人都應該承擔。

婚姻存在期間女方**負責任嗎

21樓:八三老人

是否終止妊娠是女方的權利,無需承擔責任。

22樓:網友

23%的墮胎者會經常遇到與墮胎有關的幻覺(這個我還未有過);

35%的墮胎者經常感受到那被墮胎孩子的來訪(這個我有夢到他來過);

54%的墮胎者經常會做與墮胎有關的惡|夢(我有夢到,他說我被攔腰捏碎了);

69%的墮胎者會感到一種可怕的「瘋狂」感受(這種「瘋狂」的感受幾次讓我想要自|殺);

73%的墮胎者經常會回想墮胎那一刻的經歷(經常回想);

81%的墮胎者常想念被墮胎的孩子(是的,我經常會冷不丁的想起他);

61%的墮胎者開始或增加酗酒(是有一段時間特別想喝酒);

65%的墮胎者常常有自|殺的念頭(常有);

77%的墮胎者覺得自己變得不能和老公或男朋友溝通(確實有這種感覺);

69%的墮胎者明顯失去性|欲(是的);

81%的墮胎者時常哭泣(是的);

23樓:筱語軒

不負法律責任,現在討論責任問題也沒有意義,兩個人好好談談背後的原因吧。

24樓:wang0224水瓶

《婦女權益保障法》第51條規定:"婦女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生育子女的權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責任可能會有,但法律沒有強制規定,因為孩子還沒有出生一般情況下孩子沒有出生是不具有權力資格,所以女方墮胎並不違反社麼法律規定,非要說的話可能侵犯男方生育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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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歲的女生不去醫院做任何避孕措施,應該怎樣在五年內做好避孕工作?

25樓:佼輝

媽富隆比較好。

是一種長期避孕藥。

對身體的毒***是口服避孕藥中最小的。

26樓:匿名使用者

最安全最有效的辦法:不ml

女生能不能接受讓自己流產或者墮胎的男的?

27樓:二孃呀

我是肯定不會接受的。意外懷孕之後,我只會給對方兩個選擇,一是結婚,二是分手。如果這個男生選擇讓我墮胎,那我就當自己瞎了眼,一片真心餵了白眼狼,會果斷利落的和他分手!

無論我是多麼的愛他,無論他解釋的理由是多麼的冠冕堂皇,但是乙個男生連最起碼的責任擔當都不懂,這樣的人也別指望著他是真的愛我了!這是渣男,是懦夫!

其實現在社會這麼開放,意外懷孕的姑娘挺多的。我身邊也有乙個這樣的朋友,發現自己懷孕之後,滿心歡喜的告訴男朋友,結果對方卻說,現在還不是結婚的最好時機,而且還沒有見父母,這時候直接說懷孕結婚,說不定他爸媽認為朋友不是個好姑娘,會反對他們在一起。我這個傻朋友就竟然信了他的話,然後去醫院流產,男生最後還信誓旦旦的向朋友保證說年底一定帶她回家!

見父母!可是呢,到了年底,男生卻對女生提出了分手。

乙個男人真的愛你,他肯定不會讓愛人去受流產這麼大罪。我們都知道這樣的手術對女生身體的傷害是非常大的,萬一做不好,就是終身不育的可能。什麼時機不對,只是他不想娶女生的藉口而已!

還說女生不是個好姑娘,造成女生懷孕的罪魁禍首,你就是乙個好人嗎?

如果女生懷孕了,男生連結婚都不提,連去父母那裡爭取都不去,那麼這種人就一定不能要!

28樓:崽兒易均

不要接受。讓你流產和墮胎,對女人傷害如此之大的事情都讓你做了,以後還會有讓你傷心的事情。

乙個愛你的男人一定不會說想讓你去流產和墮胎,肯定會接你去民政局跟你結婚,然後讓你把孩子生下來。

你如果還在想著你男朋友讓你去流產和墮胎了,你們都分手還要想著再複合,我只能說你太傻了,你的心也真的很大。

上一次當就該學一次乖,不能吃了一次虧再去吃二次,能讓你**的男友,以後肯定也會做更讓你傷心的事,你到時候要怎麼辦,所以還不如直接當斷則斷找乙個可靠的。

乙個成熟的男人也絕對不會輕易讓女人墮胎,因為那個成年人都知道,女人**和流產是最傷身體的,也相當於生孩子,甚至於比生孩子傷害還要大。

既然都沒有做好當爸媽的準備,就不能讓 這個孩子存在,也是乙個活活的生命。孩子都是人生中,最寶貴的禮物,他也是你和他的愛情結晶,孩子都不願意要,那他就是害怕你是他的負擔,以後你和孩子都會成為他的負擔,那他也不會選擇跟你結婚的。

愛你的男人只會覺得這個孩子是他最好的禮物,他也能讓你們這個家變的更完整,如果愛你就會娶你的。

29樓:網友

覺得我是不能接受的,因為讓自己流產或者墮胎的男生一定是挺不負責任的,而且如果是這個男生不在的情況下,他讓你流產和墮胎只給你錢讓你自己去的話這個男生一定是個渣男你要看清這個男生。

這樣的男生真的就該死,為什麼要讓女生懷孕呢,是你讓女生懷孕的為什麼還要讓你讓你流產或者墮胎呢,為你傷害的,過大的時候女生自己只會傷害自己,所以女生們你們別天真啦,說你怎麼怎麼愛她她怎麼怎麼愛你都是放屁如果他愛你的話他不會讓你去流產的,不會讓你去墮胎的,因為他們心裡清楚,你們的傷害有多大!

所以一定要看清男生的真面目,才要和這個男生髮展什麼樣的關係,不要覺得一時的痛快和這個男生好了,就是我最大的希望,他不對你好,你千萬不要讓自己受到一點傷害受到傷害,你自己也要,得到乙個教訓,別讓下一次接著重演!

女生自己不保護自己,誰保護你呢?所以找乙個愛你的男生吧,愛你的男生不會讓你這樣的,也許這個男生不出色不優秀不長的特別帥,我覺得這都不是問題,如果這個男生真的對你好的話,對你特別暖的話,我覺得你可以去嫁給他,或者娶對她付出一切,畢竟這樣的男生也挺難找的。

你說找男朋友的時候一定要擦亮眼睛,不要找乙個這樣的男朋友,畢竟傷害的是自己最痛的是你自己,你要自己想清楚,反正我是會找乙個愛我的男生去疼愛我不會找乙個讓我疼愛她的男生,我去給他當媽媽我才不願意呢!

30樓:朱戶斜光

當然不能接受。

女生又不是受虐狂,又不是斯德哥爾摩症患者,怎麼會接受乙個對自己不好,不珍惜自己不愛護自己的男生呢?

當然我說的是比較正常的女生。現實生活中為男人墮胎流產的姑娘真的不在少數。

我認識乙個朋友,給別人做小三,自己很年輕,墮胎的時候是自己悄悄去的醫院,和單位請假連正當理由都不敢有,胡亂編了乙個,只能一週,一週後身體很虛弱可是還要上班。

因為流產後來一堆**病。我總以為因為這件事把心傷透了也該分手了吧,可是並沒有,後來還是在一起了。

可是大部分女生,是真的經不起這樣的折騰,並且也奉勸姑娘,千萬不要和勸你墮胎的男人在一起。不管出於什麼原因,他總歸是不愛惜你的。

我覺得女生對於生育權還是掌握在自己手中比較好。要孩子不要孩子,是自己決定的,當乙個男人連這點責任都不想承擔甚至還要指手畫腳替你做決定的時候,你就應該堅決離開他,不要再受他的蠱惑。

大部分女生是要自己選擇要不要孩子,一旦乙個男人過來說這個孩子不能要,你要去做掉,那麼這個女生應該非常傷心難過,最後還能不能在一起都很難說。

畢竟在女人看來,孩子是愛情的結晶,如果親手打掉他,無疑是埋葬一段感情。即使當時接受了,打掉了,原諒了,日後想起來,也會是心頭的一道疤,感情的一道坎,早晚要埋怨,早晚也過不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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