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贈撫養協議是債權合同嗎?

2024-12-29 03:45:19 字數 2004 閱讀 3282

1樓:土流集團

遺贈扶養協議不是債權合同,更類似於贈與合同。

根據我國《合同法》中對贈與合同的規定:第一百九十條 贈與可以附義務。贈與附義務的,受贈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

根據我國《繼承法》第五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二十一條 遺囑繼承或者遺贈附有義務的,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應當履行義務。沒有正當理由不履行義務的,經有關單位或者個人請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遺產的權利。

2樓:趙傑

並不能單方面的說是乙個債權合同,遺贈撫養協議是有償的、相互附有條件的,它體現了權利義務相一致的原則。收遺贈方享有分割財產的權利,這可視為一種債權;但同時其負有撫養的義務,這可視為一種債務。所以不能單方面的界定說遺贈協議是一種債權合同。

3樓:卻竹青迮鵑

a遺贈撫養協議是被撫養人與沒有撫養關係的人之間所簽訂的合同。

雙方地位是平等的。

不平等主體指雙方在涉及的法律關係上有管理有被管理的關係。比如單位內部的崗位責任制合同等。

遺贈撫養協議需承擔債務麼

4樓:羅婕

法律分析:遺贈扶養協議要清並搏償債務。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 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伍鏈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

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條 分割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但是,腔蔽孫應當為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

遺贈撫養協議是合同嗎

5樓:法律人

遺贈扶養協議屬於人身關係的協議,不適用合同法,適用繼承法。

法桐蘆律依據】

繼承法》第31條規定:「公民可以與扶養人簽訂遺贈扶養協議。按照協議,扶養人承擔公民生養死葬行輪鄭的檔頌義務,享有受遺贈的權利。」

遺贈撫養協議是合同嗎

6樓:李會民

法律分析:遺贈扶養協議是合同,但遺贈扶養協議應為財產合同而非身份合同。遺贈扶養協議不是「過繼」、「收養」等身份協議,而是一種財產性合同,遺贈扶養協議是債權債務關係而非身份關係。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四條 合同是民事主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係的協議。婚姻、收養、監護等有關身份關係的協議,適用有關該身份關係的法律規定;沒有規定的,可以根據其性質參照適用本編規定。

第四百六十五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遺贈撫養協議是合同嗎

7樓:恆一法務

遺贈撫養協議不是合同,而是屬於人身關係的協議;遺贈撫養協議的內容符合法律的規定,是被繼承人在自己的真實意願下定立的是有效的。在繼承開始後,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中華人民共告伏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

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中如友森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條。

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以書面形式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

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

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後六十日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

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條。

自然人可以與繼承人以外的組織或者個人簽訂遺贈扶養協議。按照協議,該組織或者個人承擔該自然人生養死葬的義務,享有受遺贈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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