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網友
首先物業費收的沒有問題,因為不管你入住不入住物業人員都已投入工作。其他的收費應該不合理,比如電梯相關費用應該包含在物業費裡面,且買房的時候已繳納了房款(含電梯費用);裝修垃圾清運費,你不裝修他就不能收取,待辦理裝修許可的時候再繳納;生活垃圾清運費應屬物業費範疇;代收取暖費這個不合理,只有開通的使用者才繳納。
出現類似問題你可以以以下幾個方式處理:對物業亂收費五個途徑處理:
1、向物價局投訴,前期物業收費要經過物價局批准,物價局對物業公司執行收費規定,有權有義務監管。
2、向房管局投訴,房管局是物業公司的行業管理部門,有義務對物業公司的違規行為進行處理。
3、向消費者協會投訴。
4、向法院起訴。
5、成立了業主大會的,可以向業主大會反映。
2樓:匿名使用者
挺正常的收費。電梯費可以跟他們商量 不過如果交的話 你用電梯不就得了。
物業費必須收 垃圾清運也必須收 因為不管你住不住人家都給你服務了 你自己不住沒有享受到是你自己的問題。好比你顧了乙個保姆,你自己出差人家沒給你服務但是工資你是要照付的。
沒覺得有什麼過分的地方啊。
交房後開發商要收取業主費用嗎
3樓:孫旭權
開發商交房不能向業主收取其它費用,當事人另有約握檔定的除外。商品房的銷售實行明碼標價制度,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雙方簽訂合同後開發商不得隨意設定交房的前提條件,應當嚴格按照房屋買賣合同中的約定履行。
【法律依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七條。
商品房銷售**由當事人協商議定,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民法段滲亂典》第五百零九條。
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當事人應當遵循誠信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當事人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應當避免喊戚浪費資源、汙染環境和破壞生態。
對於交房時開發商亂收費問題應該怎麼辦?
4樓:網友
開發商的行為屬於越權且過期行政行為。如果起訴的話,通過舉證**相關紅標頭檔案。可以駁回開發商收取氣源費的收費行為,並要求按照通知約定時間交接房屋鑰匙。
開發商向業主收取每平方多少元房屋交易費
5樓:
摘要。自今年3月1日起,交易手續費由原來按套收取改為按每平方公尺計算,即每平方公尺5元,買方承擔50%的費用。
您好。自今年3月1日枯攔御起,交易手續費由原來按套收取改為按每平方公尺計算,即每平方公尺5元衡信,買方承擔50%的費用沒巖。
這樣計算相當於每平方公尺元的交易費呢。
商品房也要收取嗎。
對的呢。有檔案嗎。
無論是進行什麼型別的房屋買襪中敗賣,由於當事人要辦理登記備案和房屋過戶手告顫續,因此就會涉及到一些費用培散的交納。而從實際情況來看,房屋買賣的費用其實主要也就是辦理手續過程中的一些稅費。
這個是沒有具體的法律規定的呢,一般都是行業規則以及統一標準。
我剛才為您查詢沒有查到具體的法條。
收取費用一句檔案嗎。
這個並不是一定的呢,因為房屋交易中涉及的具體情況太多了,並沒有辦法統一用法律來規定。
那怎樣向業主解釋。
好的。是這樣的,我這裡只能查到對於契稅的法律規定。
對於房產交易稅只有乙個收費的標準。
因為這個交易稅屬於稅種裡最具有彈性的一部分。
很難用具體法律規定一概而論。
開發商交房時,使用者還需要交什麼費用
6樓:匿名使用者
1.公共維修**:何時交納、由誰收取、日後管理使用等。
按規定,公共維修**應在入住時交納。有不少開發商在交樓時,以各種藉口強迫買房人委託他們或他們委託的公司代辦房產證,強行「代收」公共維修**和契稅。對此,業主有權拒絕。
2.契稅:按規定,契稅應在辦理產權證時交,有很多開發商會要求入住前就交,業主們完全可以拒絕。契稅在國內只有稅務機關和稅務機關指定的單位才有權收取,物業公司是無權向業主收取的。
3.中維修**:目前有不少物業公司,利用早於交納維修**規定出臺的北京關於普通住宅和高檔住宅物業管理的收費規定,誤導業主在交納共同維修**的同時,在收房時再交納大、中修費,對這種重複收費的做法,業主有權拒絕。
具體可見國土和房管局《關於建立公共維修**後中修費收繳等有關問題的通知》。
總體而言,業主在收樓時只需按照購房合同和補充協議的約定,交齊收樓時應交納的購樓款,建設單位就應將鑰匙直接交給買房人,如果買房人和建設單位在簽訂購房合同時對《房屋使用、管理、維修公約》進行過承諾,還應交納自己承諾繳納的物業管理費用。
4.物業費:一般來說,物業管理費交一年,具體以合同約定為準。
5.北方城市取暖費:一般情況,對物業公司代收的取暖費,買房人在供暖開始前繳納即可,不一定要在入住前繳納,並有權拒絕繳納辦理入住手續前的供暖費。
6.其他各種收費:交房時,開發商可能會列出的相當多的費用交納清單。
其中部分為合理,但有很大部分很可能為不合理收費。如開發商會要求業主交納電力增容費,煤氣、天然氣、**等初裝費、開通費等等。對此,也完全可以拒絕。
具體可見《商品住宅銷售**構成管理辦法》,該檔案明確規定對於新建住宅,所有基礎配套設施的成本費用和安裝費用都應包涵在房價之內。那麼除了在合同中明示在交房時另行收取的,都屬於「未予標明的費用」。同樣,購房合同中如果明示了提供有線電視、熱水、門禁系統、寬頻系統等,而未明示在交房時需另外收取費用的,在交房時也不應就相關專案收取各種名義的初裝費、開通費。
如果在合同外新增加裝置,則可向自願接受相關服務的買房人收取,但不應在交房時強行向不希望接受相關服務的買房人收費。
7樓:網友
也就是交辦理房產證的費用,前提是開發商代辦房產證。
8樓:網友
辦理房產證的費用,以及初期的物業費用。
9樓:大毛愛生活
交房時這幾種費用不必給開發商,一分錢都不能給,否則就上當了,生活小技巧,生活小竅門,生活小妙招。
開發商收取房屋款後能再收取費用嗎
10樓:華律網
根擾茄據建設部《商品住宅**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商品住宅**系由成本、利潤、稅金和地段差價等幾部分組成。其中成本包括徵地費及拆遷安置補償費、勘察設計及前期工程費、住宅建築工程費、安裝工程費、住宅小區基礎設施建設費和住宅小區級非營業性配套公共建築的建設費、管理費、貸款利粗李櫻息等;利潤是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確定的;稅金按國家稅法規定繳納;地段巖叢差價徵收辦法也是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製定。如果開發商要求另行收取的費用屬於商品住宅**組成部分的,不論開發商與買房人是否達成一致意見,開發商均無權另行收取費用。
開發商維修屋面漏水問題
這應該算屋面防水驗收不合格。過去,開發商組織的驗收合格了,只是形式上的合格,實質沒有合格。施工企業來返修,從返修之日起,仍然得保修五年。五年不漏,說明防水合格。把施工企業從一開始就應該做好的事,由於需要時間檢驗,推遲到如今,這個責任還是施工企業的。施工企業的保脩金,責任期沒有滿,不應該返給施工企業。...
關於逾期交房的一些問題,關於開發商逾期交房的問題
逾期交付,是指樓盤專案在規定或承諾的交付期間沒有交付的行為。當前有很多專案都存在這種情況,由於受到政策 施工 資金 材料 管理等方面的影響,交付時間必須拖後,但是這樣往往要承當一定的違約責任。在諸多商品房預售合同案件中,大部分是因開發商逾期交房引發的,開發商逾期交房的情況主要有以下五種情形 一 開發...
如何保證開發商提供新房的測繪面積是真實的正確的?開發商給的
開發商簽訂購房合同時所用的面積有可能是他們自己組織人員進行的測算面積,也有可能是他們前期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測繪單位進行的 繪結果。這視地域和單位不同而不同。但是交房時最終測繪結果應當是由測繪單位重新測量的,應該與原面積相差不大,按要求應在3 以內。但也有可能超過這個限度,一旦超限都有相應補償或免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