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行者黃
<>每乙個人上班都會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在勞動合同裡面有一樣叫做「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顧名思義,無固定期限就是不存在到期時間的一種勞動合同。
很多人對這種合同,不是特別清楚,理解不是很全面,於是在實際處理過程當中就存在著一些偏差。
有人就想要簽訂無固定期勞動合同,覺得簽訂了之後,自己就能夠在單位裡一直做下去,確保自己的穩定性。
可有人卻又不想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認為簽訂了之後,就沒辦法提出離職,會阻礙自己職業的發展。
這兩種想法都太過於極端了,事實上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它的效力非常的有限。
怎樣就可以簽訂無固定期勞動合同?
一般來說,按照相關用工法律法規裡面寫到的,在08年之後,員工與同一家企業,已經簽訂了兩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那麼第3次就會無條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這句話字面意思很好理解,但有兩點,是需要注意的。
第一,如果在簽訂第乙份勞動合同的時候,企業就願意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而員工也願意,那麼一開始就可以直接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當然,第二次續簽勞動合同,也是可以這麼操作的。
第二,在第三次續簽勞動合同的時候,如果員工提出來,依然簽訂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那麼企業可以繼續簽訂有期限的勞動合同。
但員工如果沒有說這句話,按照規定,企業就必須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換句話說,不一定非要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這些都是可以商量的,只要雙方能夠達成一致的意見,不違法,就可以正常操作。
那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對勞動者來說究竟是好還是壞呢?
一句話,並沒有多大的影響。
勞動者如果想憑藉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在企業裡面一直做下去,是不現實的,只要企業想開除你,隨時都可以開除你。
要麼是你觸犯了相關法律法規,被強制辭退,要麼是企業單方面的辭退,並且願意給你工作的賠償金。
當然也不是說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勞動者就不能提出離職,只要你想離職,隨時都可以提出來。
總體上來說,這條規定是從有利於勞動者的角度出發,來設計考慮,所以能夠簽訂無固定期限,那就簽訂無固定期限,不能夠也沒啥關係。
只要自己能力強,工作不犯事兒,那麼就沒有被辭退的理由,即便被辭退,也可以拿到賠償金。
2樓:liumengwei無悔
不存在鐵飯碗的,單位可以依據法律規定合法解除,也可以在經濟賠償的前提下違法解除,怎麼可能是鐵飯碗呢。
3樓:振霖霖
不是的,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並不代表可以一輩子留在這個企業。這種用工方式是為了保護勞動者,但是企業還是可以解除合同的。
4樓:閆小六說娛樂
這輩子確實是非常穩,至少能夠持續不斷的獲得城市的最低工資。
勞動合同籤無固定期限好還是固定期限好
5樓:祝馮
無固定期限的好,好處是: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對於勞動者來說是一種保護,讓勞動者擁有更加穩定的工作環境,所以不存在法律意義上的風險。一旦員工與單位簽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就不能以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等理由,只能按照的相關規定處理,並須支付員工補償金。
企業在進行「經濟性裁員"時,訂立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人員,應在「優先留用」之列。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與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區別。
一)勞動合同不約定存續期限,這是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區別於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顯著特徵;
二)除非存在法定或約定合同解除的情形,否則該合同直至勞動者退休才終止。因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具有很強的穩定性。該勞動合同可以在勞動者的法定勞動年齡範圍內和企業的存在期限記憶體在,只有符合法律、法規所規定的特殊情況,勞動合同才解除。
需要提及的是,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出現約定解除的情況時。用人單位需要向勞動者支付相應的經濟補償金,所以在訂立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不得將法定的解除條件作為約定的解除事由在勞動合同中加以約定。這類勞動合同主要適用於專業性或者技術性較強的職務、工種。
或者工齡達到一定年限的勞動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籤勞動合同籤固定期限的好還是無固定期限的好
6樓:陳杰
法律分析:肯定是無固定期限的好,工作8年以後就是無固定期限合同了,也就是不再續簽合同了你也是這個公司的員工,我上一家公司8年合同到期了,不續簽無固定期限合同,給了2個選擇:1.
辭職3個月再進來,做新員工原待遇不變。2.公司賠你幾萬塊錢,不再續約了。
然後我拿錢走人不做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茄咐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顫坦純續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信棚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好不好
7樓:夏振超
法律分析:有利有弊。
好處:1、企業留人的一種方式,表示企業對員工的忠誠度和能力的肯定。
2、對於工作保密性強、技術複雜、工作又需要保持人員穩定的崗位,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利於維護企業經濟利益,減少頻繁更換關鍵崗位的關鍵人員而帶來的損失。
弊端:1、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意味著企業在未來任何時間解除或終止合同,都面臨給予員工補償。
2、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員工的流動性。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條 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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