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歲月如歌吧
你好。試用期內你只需提前一週書面通知即可。
不論籤合同的期限,只要你按規定提前通知了,就不會有任何影響,請放心。
我上個月也做了和你一樣的事情,理由就是不適合這份工作。
2樓:婉順又敏銳灬小鷗
如果您仍舊在試用期內,則您提前三天通知單位的,可以辭職。注意應當書面通知。明確告知。
公司要求所有員工必須提前三十天通知辭職的規定是違反法律規定的,無效的。
3樓:網友
一般來說,除非你掌握了公司的什麼技術,專利。要不也沒哪個老闆會和乙個普通員工過不去,非要留住你,你人心不在公司了,留人也沒用。
合同這個東西,是為撕破臉皮的時候準備的,正常辭職的話,屬於協商,大部分都可以和平解決的,所以你不用考慮這麼多,把辭職報告寫好遞上就ok了。
4樓:網友
如果你籤的是試用期合同,現在走無所謂違約,如果籤的是正式合同,你看看上面有沒有試用期幾個月,如果有的話你要實在的話就不算違約,如果沒有規定,那就說明你已經是正式員工了。辭職的話比較的難辦,算你違約的,其實告訴你的辦法,你可以請假然後一直不去上班,最後公司會辭退你,這樣的話,公司要違約,要付你違約金,再不濟也是和你商量你交辭職報告,不算違約。正常辭職手續的話基本都要乙個月。
5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在試用期內員工提前三天提出離職申請,即可辦理。如果企業不執行,你可以不上班了,可到勞動部門申請終裁,
6樓:北京年年
你應該面壁思過,既然不喜歡,當初為啥籤?其實開公司的也很可憐的。
簽了合同工作乙個月辭職可以嗎
7樓:崔彬彬
法律分析:籤合同乙個月後可以辭職。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談鬧三條 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咐橋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含簡罩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籤合同乙個月後想辭職怎麼辦
8樓:張朋
法律分析: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員工雖然到30天的時候可以不再上班,但一定要辦理工作交接。
當然工作交接是企業安排的,如果企業不安排,也最好寫乙份工作讓派交接清單,用書面的形式,對工坦中賀作及自己工作時間的安排進行說明,遞交給直接上級或人力資源部,一式兩份,自己保留乙份企業蓋章或相關人員簽字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三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培唯用期內的;(二)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三)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找了半個月的工作,現在很焦慮,失業了,找了半個月工作一直找不到挺失落,害怕的,該怎麼辦???
會有這種情況。讓人有上當受騙的憤怒。建議面試之前先想好跟自己能力匹配的一個底薪範圍,如果面試的時候底薪在這個範圍就幹。重要的是有工作。有工作才有實踐的機會,才可能讓自己更有能力,以便獲得提職提薪或者找更好的工作。應聘單位這樣做,原因之一是想吸引更多人來以便好中選好。考試過創業嗎?不用投資的 來自職q...
我現在找到一份新工作可是做了半個月後發現自己適應不了,我想離
你停下來了!適應不了這裡的工作,儘量和領導商量解決,把自己的難處說出來,多點耐心,為了這半個月的工資著想!放異離開,或者繼續原工作,找領導直言吃不銷,看領導態度,如果領導很需要你,那就吃點苦,長期做下去,如果領導態度認為你可以走,不要錢走了算了?進入新公司半個月,已經提交了上一家公司的離職證明,然而...
試用期半個月沒簽合同被辭退有補償嗎
1 有沒有補償和籤沒簽合同沒有必然關係,但是你需要證明公司確實錄取你並且工作了一定時間 如 錄用通知書 每日上班打卡記錄 日常工作郵件往來 日常工作群聊天記錄等 錄用通知書決定了補償的標準,如未約定薪資標準,則以當地平均工資計算。2 需要看公司怎麼辭退你的,公司發了書面辭退通知還是讓你自己寫的辭職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