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機未經單位同意私自修車有哪些危害行為?

2025-01-13 03:35:18 字數 4498 閱讀 2065

1樓:滿意

我作為乙個司機啊,單位沒有允許他辭職。駕車的話,危害是非常大的。如果出了很多交情事故,那麼責任都是由他自己承擔的。

2樓:帳號已登出

不是說他擅自修車,有什麼危害?如果是修理工給他修還好一點,如果自己修還不明白的話,不論是實用工具還是意外傷害,都是有可能發生的。

3樓:聊桃

司機未經單位同意私自修車,危害行為就是修車的零件不一定合格,同時修車的費用過高。

4樓:愛7喵喵喵

司機未經單位同意 ,就私自修車。

有這些危害。

私自換件 不用原廠配件。

多花費 一些不用的服務用上了。

甚至把費用 全算在單位身上。

5樓:月影含秉

司機不可以私自對車輛進行維修。

畢竟屬於單位的公有車輛。

6樓:網友

你好!這個可能存在司機與汽修廠勾結,謀取私利的行為。

7樓:網友

司機未經單位同意私自修車,有哪些危害行為?首先你不經過單位領導同意私自修車,有可能不能給你報銷維修費用。

單位未經本人同意擅自調動工作,這樣合法嗎

8樓:網友

視情況而定,如果調動的比較離譜的,比如從乙個城市調動到另乙個城市或者原勞動合同對工作崗位有約定而未經勞動者同意擅自變更的,那麼屬於用人單位擅自變更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要求單方解除合同並要求經濟補償金。建議當面諮詢律師,並委託律師處理!

9樓:李永輝

勞動崗位變更屬於勞動合同實質內容變更,需要雙方協商一致。單位單方變更是違法的。

10樓:黃豔紅

你好,公司調動工作地點未經本人同意,如果不去就按曠工處理這樣合法嗎?我要怎麼處理?謝謝。

回答不合理!公司這樣做是違約行為,調崗一般都要經過員工的同意才能調的。不然也要先通知,讓員工做好準備。如果不同意公司要開除的話是違法的,應當支付雙倍賠償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五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二級建造師未經本人同意被單位私自注冊申報

11樓:網友

私自注冊,就算通過了,也要你拿身份證才能領到證書的。

用人單位未經勞動者同意擅自調離工作崗位是否違反了勞動法?

12樓:匿名使用者

這要看你們的勞動合同是如果約定的,比如你們已經在合同里約定了是流動性的崗位就不違法。如果你們已在合同中指明瞭工作地點,而用人單位又擅自將你調離合同中約定以外的地點工作,用人單位就應承擔違約責任。

如果用人單位沒有同你簽訂任何勞動合同的話,根據《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該用人單位就嚴重違法了。

13樓:網友

按實際情況,用人單位擅自調動勞動者崗位的行為違法。勞動者可與用人單位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解決,對仲裁不服的,符合法律規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第四條 發生勞動爭議,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也可以請工會或者第三方共同與用人單位協商,達成和解協議。

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單位未經員工同意.將其證件交第三方使用.違法嗎?

14樓:怒風之魂

只要單位交的費用沒問題,就不違法;

有很多做人事**的公司,都可以保管單位檔案,代交社保費用,這個法律允許的;

這屬於單位正常管理行為。

未經允許,私自進入他人住宅或者單位該怎麼處理?

15樓:小周喜歡熬夜

可見,任何人不得違背住宅內成員的意願或無法律依據,進入公民住宅,否則將涉嫌違法犯罪。

那麼,實踐中,行為人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應如何處罰呢?

實踐經驗表明,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可以是一般違法行為,也可能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承擔。兩者在承擔責任(即處罰)上有較大差異,主要如下所示:

1、一般違法行為。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0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1)組織、脅迫、誘騙不滿十六週歲的人或者殘疾人進行恐怖、殘忍表演的;

2)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強迫他人勞動的;

3)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體的。

2、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

刑法》第245條規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犯前款罪的,從重處罰。

注 意】區分非法侵入住宅罪與一般違法行為的界限,關鍵看情節是否嚴重。相關案例表明,只有對嚴重妨礙了他人居住安全與生活安寧的非法侵入住宅行為,才能以犯罪論處。

16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造成危害的,或是經主人警告批評後,及時退出的,一般不追究責任;反之,造成危害的,或是經警告而拒不退出的,構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可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17樓:匿名使用者

非法侵入住宅罪。

按照刑法第245條的規定,犯本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犯本罪的,從重處罰。

建設單位沒有經設計單位同意,擅自更改工程設計,用什麼法規,怎麼處罰謝謝

18樓:網友

建設單位沒有經設計單位同意,擅自更改工程設計,用的是《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

根據《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

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不得修改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檔案;確需修改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檔案的,應當由原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單位修改。經原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單位書面同意,建設單位也可以委託其他具有相應資質的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單位修改。修改單位對修改的勘察、設計檔案承擔相應責任。

關於該條例的處罰辦法,由地方各級有關部門自行規定。

19樓:網友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不得修改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檔案;確需修改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檔案的,應當由原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單位修改。經原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單位書面同意,建設單位也可以委託其他具有相應資質的建設工程察、設計單位修改。修改單位對修改的勘察、設計檔案承擔相應責任。

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發現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檔案不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合同約定的質量要求的,應當報告建設單位,建設單位有權要求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單位對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檔案進行補充、修改。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檔案內容需要作重大修改的,建設單位應當報經原審批機關批准後,方可修改。

關於處罰辦法由各省、市級建設工程主管部門自行規定。

未經本人同意單位私自調查本人住所違法嗎

20樓:桓慕凝

您好: 這樣做是違法的。 1、從民法上來講這種行為屬於「侵權行為」,具體侵犯的是公民的「私隱權」(但要求造成一定的影響)。

可以要求侵權人賠償損失,即精神損害賠償等。 2、從刑法上來講這種行為可能涉嫌「非法獲取公民個人資訊罪」(但要求情節嚴重)。可以向公安機關控告,要求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

21樓:孫林

回答從民法上來講,這種行為屬於「侵權行為」,具體侵犯的是公民的「私隱權」(但要求造成一定的影響)。可以要求侵權人賠償損失,即精神損害賠償等。

根據《刑法》253條,這種行為可能涉嫌「非法獲取公民個人資訊罪」(但要求情節嚴重)。可以向公安機關控告,要求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

未經本人同意,除司法機關辦公需要以外私自調查本人的資訊這樣做是違法的。

11、未經他人許可,私自公開他人的秘密。

這樣做是違法的。

弘揚社會正義,彰顯法律價值,維護個人尊嚴,很高興能為您服務,有問題再來平臺諮詢哦~祝您一切順利!生活愉快!

單位未經本人同意私自辦理退工手續怎麼維權

22樓:憑海嶙風

勞動法規定了幾種單位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看一下自己犯了哪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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