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未經物業同意把門鎖換了屬於什麼行為

2021-09-10 12:36:51 字數 1163 閱讀 3796

1樓:北京天安開鎖

問題描述不夠清楚,只能給您看一個相同的案例,自己看是否屬於同一行為。

■業主將樓道空間用門封閉,管道井等公共裝置一同被封閉起來。

一層兩戶的戶型中,一位業主裝修期間,將樓道門更換並換了鎖,使樓道也成為封閉的獨有空間。如此給物業巡查與維修工作帶來諸多不便,“這種行為還存在安全隱患,一旦發生水管洩漏或者火災,後果不堪設想。只因為樓道內的電井、管道井都被‘圈’了起來。

”物業負責人介紹,在發現這一情況後,物業也給對方下過整改通知,其間多次溝通,但是目前這一情況沒有改變。

這一情況,出現在勝利南大街81號院5號樓一單元。據小區物業負責人介紹說,該小區是在去年5月份交的房,之後就有業主陸續裝修入住。物業是在去年11月份的日常巡查中發現這個情況的,所在樓層的兩戶,是同一業主。

7月18日上午,記者來到該單元的問題樓層。一出電梯口向左手邊一看,記者就發現通往樓道處,有一個深色的大門,該大門緊閉,用手推拉不動,敲門也無人應答。

記者只能走到其他樓層,才能瞭解樓道內的情況。在其他樓層,記者看到樓道口處的門均是統一安裝,且門是敞開的。進入樓道內,只見裡面分別有消火栓裝置以及裝有門的電井和管道井。

小區物業負責人介紹,電井中是配電錶和線路裝置,而管道井裡則是暖氣管道和自來水管道。

物業負責人介紹說,去年11月份,工作人員在巡查中發現,該單元有一層業主將樓道門以及電井和管道井的門都拆卸了下來,準備重新更換,工作人員立刻叫其停工,並給對方下發了整改通知,但是對方業主並沒有理會,而是繼續安裝。自去年至現在,物業工作人員多次與其溝通,但沒有任何改變。

“按照規定,樓道屬於公共空間,不能被圈佔。由於管道井等公共裝置也在樓道內,導致日常巡查受阻。特別是空間被封,一旦出現管道漏水、火災等情況,不能及時處理,存在很大隱患。

”物業負責人說。

針對此,被採訪的業主認為,此種做法並不合理,“假如該層管道出現漏水,處理不及時的話,電梯或者樓下的業主家也可能會受到影響。”

7月18日下午,記者聯絡到該層業主。經過溝通,對方同意與家人商量,儘快修正。

石家莊市物業協會劉明祕書長認為,專有部分外的公共空間包括樓道,屬於業主共有,個人不允許侵佔。這種情況比在樓道內放雜物還要嚴重,存在安全隱患。劉明建議,物業可以向所在辦事處、區住建部門、消防等部門反映,從整棟樓安全形度著想,令其恢復原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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