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滿之後過了幾天,被解僱可獲得賠償嗎

2025-01-15 21:35:12 字數 1231 閱讀 9960

1樓:西安邱新昌

試用期被辭退有補償嗎?

2樓:網友

按解除合同原因確定。

勞動合同履行期間,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分以下三種情形:

一、勞動者有法定過錯,用人單位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解除合同,沒有補償。造成用人單位損失的,用人單位可以主張賠償部分損失。

二、勞動者沒有法定過錯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

勞動者沒有法定過錯,用人單位可以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和第四十二條規定解除合同,但應當按勞動者本單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經濟補償金,滿半年不滿一年的按一年支付,不滿半年的按半年支付。其中,按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提前乙個月書面通知或者額外支付乙個月工資代通知金。

計算經濟補償金的工資,按勞動者解除合同前12個月平均應得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各種補貼和津貼、獎金和特殊情形下支付的工資。本人工資高於當地職工平均工資3倍的按當地職工平均工資3倍計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

三、違法解除合同,應當支付賠償金。

用人單位解除合同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經濟補償金的二倍支付賠償金。

試用期過了一天被辭退有沒補償

3樓:齊麗格爾

法律分析:在試用期之內只要提前三天通知了用人單位就可以隨時的走人了,如果在辭職的過程中遇到有任何的阻礙那麼自己可以向勞動部門舉報維護自賀旅己的利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乙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襲宴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第二十條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拍拍銀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二十一條 在試用期中,除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

試用期轉正申請怎麼寫,試用期滿轉正申請書怎樣寫

內容來自使用者 gwc61 姓 名 鄧雅琴 部 門 加盟直營店 職 務 導購兼客服 職 級 入職日期 2012年5月7日 試用期結束日期 2012年6月30日 試用期個人總結 本人2012年5月7日入職,在試用期間,我主要完成了以下幾項重要工作或創造了以下業績。1 調整了店面產品的陳列擺放,突出了重...

沒有籤合同,過了試用期,提交辭職信,幾天能走人

根據你現在的情況,已經過了試用期,所以依照勞動法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之規定,一般情況下勞動者試用期內提前三日,試用期滿後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所以你要提前三十天通知單位方可解除與單位的勞動關係。但是有六中情況是可以隨時與單位解除勞動關係的,但需要事先告知用人單位。勞動合同法 ...

試用期為月過了試用期再籤勞動合同合不合規定

如果只有一個月試用期的話,是符合規定的。如果超過一個月就不符合。勞動法 第十條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