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破馬張飛
誰毀壞的?你得說具體啊!
2樓:匿名使用者
特別需要說明的是:「不管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如何處理,均不影響控告人為柑桔樹的所有權人的客觀事實,柑桔樹為控告人的合法財產。但是,王天江、馮文福、王偉、王天武、楊勝武等人置他人的財產權益於不顧,公然糾集他人結夥毀壞控告人財產,其行為已經觸犯了我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之規定,構成故意毀壞公私財物罪」。
不支援,別人的土地你栽幾棵樹就是你的了。扯卵談。
行政複議利害關係可以作為
3樓:周業懇
行政複議法第十條第三款規定:「同申請行政複議的具體行政行為有利害關係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作為第三人參加行政複議。」什麼是行政複議的第三人呢?
行政複議的第三人是指:與行政複議的具體行政行為有利害關係,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經複議機關同意參加複議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根據法律規定第三人要具備以下幾個要件:
第一,同申請行政複議的具體行政行為有利害關係;這種利害關係可以是直接的,也可以是間接的。例如:某村民向鎮**申請建房用地,虛報多報戶口,瞞報少報已有宅基地,鎮**工作人員來認真核查,發給其建房許可證,該村民開始建房,後經縣土地管理局查明,對該村民給予行政處罰要求其退還非法佔地,並處以罰款,該村民不服提起行政複議,這塵枝信裡鎮**就是以第三人的名義參加複議,派輪因為鎮**與這一具體行政行為有直接利害關係。
再如:某甲經工商局批准在一繁華地段擺攤售貨,而某乙以某甲擺攤為由,對工商局不批准其在該地段擺攤,向上一級工商局提起行政複議,這裡某甲與這個不批准擺攤的具體行政行為之間,有間接的利害關係,因此,某甲也是以第三人的身份參與這個行政複議。
第二,第三人參與到複議中間來,一定是在複議申請已經受理,複議活動尚未終結的時候,如果行政複議還未開始,或者已經結束,都不會再有第三人的問題。
第三,符合前兩個條件,要想參加行政複議,成為第三人,還要經過複議機關的批准,這是為了一方面要保護第三人的合法權益,同時也要保護複議申請人的合法權益,防止不必要的干擾行政複議活動的情況發生。
法律規定允許第三人參加行政複議,有幾個目的。一是由於第三人與申請複議的具體行政行為有利害關係,第三人的參加,可以有助於對該具體行政行為多角度的審查,有利於複議決定的準確性;二是相關問題在乙個複議活動中得以解決,有利於節省人力、物力;三是有利於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維護行政行為的公正、合理。無論是複議申請人、還是第三人經過行政複議審查後,合法權益會受到保護,違法行為得以糾正,從而保障行政管理有效的實施。
根據行政複議法搭拆的規定,申請人、第三人可以委託**人代為參加行政複議。
如何確定行政複議機關,行政複議機關的確定
您好!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 第十五條第一款第 三 項,對法律 法規授權的組織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分別向直接管理該組織的地方人民 地方人民 工作部門或者 部門申請行政複議 和第十五條第二款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申請人也可以向具體行政行為發生地的縣級地方人民 提出行政複議申請,由接受申請的縣級地...
行政訴訟和行政複議的區別,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有什麼區別?
人民法院只審查具體行政行為的合法性,而一般不審查其是否適當 複議機關不僅審查具體行政行為是否合法,而且還要審查其是否適當。行政訴訟是 不告不理 行政複議則是 有錯必糾 行政訴訟,是指行政相對人在與行政主體發生行政爭議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人民法院應其要求以法定程式審查行政主體的行政行為的合法性...
行政複議機關履行行政複議職責,應當遵循什麼原則
根據 行政複議法 第四條規定,行政複議機關履行行政複議職責,應當遵循合法 公正 公開 及時 便民的原則,堅持有錯必糾,保障法律 法規的正確實施。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行政複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訴訟法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但是法律規定行政複議決定為最終裁決的除外。擴充套件資料行政複議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