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先按《勞動合同法》第16條規定要合同,如果不給你,按81條辦。否則你沒有證據可以證明與用人單位有勞動關係,用人單位一旦否認寫你有勞動關係,你將十分被動。要到合同後,按下面的方法做。
解除勞動合同是《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法律賦予勞動者的權利,你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向用人單位申請,並由用人單位批准。解除勞動合同是你的決定,你只需要依法通知用人單位,並證明你書面通知到了,那麼你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式就是符合《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就不會出現由你承擔《勞動合同法》第九十條規定的賠償責任。如果用人單位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所述的情況之一,你還可以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要求經濟補償。
遞交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後,批不批無所謂,關鍵是要有人簽收,做為依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否則不良單位會說你是自動離職,沒有交過辭職報告,把一切責任推到你身上,也為不支付你近期的工資找到藉口。你提前30天(試用期提前3天,下同)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如果沒人簽收,你就到郵局寄特快專遞,並在「內件品名」欄中填寫「解除勞動合同通知」,保留好底單做為證據,外加勞動合同就夠了,如果用人單位不在工作的最後一天支付你的工資,可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並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的規定,要求支付工資及相關經濟補償。
1、本人因………如果用人單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權益,該原因最好寫明,便於以後舉證),決定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最遲工作到某年某月某日;
2、請公司書面通知(該通知必須有公司印章,否則無效)本人於某年某月某日與某人交接工作,如未接到有效的書面通知,本人將視為公司無需本人交接,由此給公司造成的不便或損失,本人不承擔責任;
3、請於工作交接之日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之規定與本人結清工資和《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其他相關費用,並向本人出具《勞動合同法》第50條規定的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該證明的內容應符合《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24條的規定,否則本人保留申請仲裁或訴訟的權利。如公司無需本人交接,則於某年某月某日(最後乙個工作日)某時(下班時間)前完成以上事宜。
解除勞動合同時的工資支付時間詳見《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經濟補償金支付時間詳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如果不按時支付,可以要求按《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規定加付賠償金。
2樓:星辰大海初心依舊
基本不行的,建議寫個書面的辭職信,交過去就好,如果公司不放人就是公司的責任了。試用期期間提前3天,但事實上,如果你的職業不是連續性很強或者公司間聯絡緊密的行業,只要沒交過保險,基本上你就是直接走了,也不會影響以後的職業生涯的。
3樓:網友
試用期內雙方可以互相「炒魷魚」
試用期公司需要提前幾天通知員工離職
4樓:沈明
法律分析:試用期辭職提前3天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以經過了試用期,想要辭職,需要提前多久通知公司
5樓:寧寧說法
工試用期間辭職一般是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的,只要做好交接的工作,那麼就可以辦理離職手續,而對於單位就需要按實際工作的天數為勞動者支付工資,這樣雙方才不會引起糾紛。
一、員工試用期間辭職需要提前幾天通知單位?
試用期辭職需要提前3天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儘管試用期離職無需理由、不限形式,只要提前3天告訴單位就可以了,但最好還是做好工作移交,得到領導認可後離職比較妥當。
二、試用期辭職有工資嗎?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規定,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因此,在試用期內,只要勞動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解除與用人單位的勞動合同,並且用人單位應該在解除勞動合同時一次性付清勞動者的工資。
三、試用期辭職公司不發工資怎麼辦?
當被拖欠工資時,如果沒有籤勞動合同,想維權就要儲存下列證據: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考勤記錄,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當用人單位在辭職後不發勞動者應得的工資時,可以有下列途徑解決:
1.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協商;
2.勞動者可以去勞動監察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工資:
勞動監察投訴比較簡單一些,適合少量工資,爭議較少的情況,免費;
勞動仲裁程式多一些,適合較為複雜或工資較多,或者需要申請經濟補償、賠償金等情況,也是免費。
3.收集相關證據,需求律師的幫助。
綜合上面所說的,試用期辭職同樣也需要提前的通知用人單位,對於試用期需要提前三天通知,而對於正式的員工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單位,只有按法律所規定的條款走,才能保障到自己的權益,所以,對於員工辭職也是要有法律依據的。
試用期內被公司要求離職,在試用期期間,公司強迫員工自己提離職怎麼辦
1 試用期內單位也不能隨意解除勞動合同,如果單位是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要求支付賠償金 2 如果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理由符合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情形,則不用支付經濟補償金或賠償金 3 如果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理由符合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條 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則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 ...
我在試用期內辭工問題怎麼解決,試用期內辭職不讓走怎麼辦
試用期內你可以隨便走,這個沒有問題 公司無權扣你的工資 從法律的角度上講 試用期就是雙向選擇 你有權利不選擇留在公司 在合同上你是不違法的 根據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益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如符合下列情形的...
試用期內辭職沒有提前通知公司能不能拿到工資
1 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只需提前3天,31天的說法毫無根據不用理會。2 辭職要合規合法理由非常重要,最好不是自己的原因,否則不但不能走,你就是走了,單位也會找你的麻煩,得不到補償金不說,還會要你交違約金,不給你辦離職手續,對你今後的就業會有麻煩。3 其實只要理由正確,辭職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