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創作者
當然不可以,職工只要提前30日書面通知,無論單位是否同意,均可以離職。單位不得以此為由不發工資。
2樓:幻影視覺
這個問題,我個人覺得應該以雙方合同約定,如果合同中沒有約定,員工(合同沒有到期提出辭職),公司應該給員工工資,如果合同中有約定,哪麼公司也是可以不給員工工資的。當然合同真的有約定(合同不到期)可以不給員工工資,這也是霸王條款,不應該支援扣員工工資,假如公司以這種理由扣員工工資,你可以要求勞動仲裁,或者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我相信法律是公平公正的,因為勞動法中沒有這中規定(不到時間提前辭職)可以扣員工工資這條規定。謝謝!
供你參考一下。
3樓:網友
按照法律規定,非試用期員工提前30天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只要你按照法律規定提出辭職,單位是無權不發工資的,工資是你勞動的對價,單位無故剋扣工資的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的。
4樓:樂勝群
當然不能,合同期內員工有權申請離職,公司也可以依規辭退員工。
5樓:張氏追宗
合同未到期員工提出辭職需提前乙個月申請,公司批准後可離職不扣工資。員工如果馬上提出辭職馬上就離職公司有權對違反合同作出經濟處罰,但工資也必須給,可能處罰與工資對沖也所剩無幾。
6樓:網友
到公司就職必須鑑定就勞動合同,就受《勞動法》保護,雙方都必須遵守,員工合同沒有到期,根據勞動法必須提前乙個月上交辭職報告,到期就能離職,公司也必須發給勞動者應得工資,否則就是違法,勞動者可以撥打勞動監察部門舉報**,號碼:12333。或者到當地勞動保障部門申請勞動保護。
7樓:網友
勞動合同法規定員工辭職須提前30日提出,30日後無論單位同意與否,都可以正常辦手續離職。
8樓:網友
這個事情要看合同中有沒有這個約定,如果沒有規定的,就不可以。
9樓:網友
根據按勞分配原則和勞動法的規定,公司不能剋扣員工工資。
10樓:我有十斤切糕
合同沒到期員工提出辭職工資可以不給工資嗎?不給不給不算費,剩下的。血汗錢為什麼不給工資?
11樓:易劍捜魂
勞動者提供勞動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工資。
合同未到期離職,工資不發合理嗎
12樓:李亞東
公司不發工資是違法的,勞動者可以提供相關證據,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用人單位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勞動者可以到當地勞動局勞動監察投訴,也可以到當地勞動局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用人單位應在勞動者離職時一次性結清勞動者工資。
法律分析公司不發工資,勞動者可以先與用人單位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再向人社局勞動監察進行舉報投訴,勞動者可以到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拖欠的工資。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等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工資支付發生勞動爭議的,當事人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最有效的是直接到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通過勞動仲裁下達的裁決書,向單位索賠,如果還不賠,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如果簽訂了勞動合同但沒有特別約定,相關法律規定用人單位不能以任何理由違法剋扣拖欠勞動者工資,所以用人單位無權不發工資。因勞動者本人原因離職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百分之二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13樓:一槌定音
員工合同未到期離職,企業拒不發放工資既不合理,也不合法。
員工為企業工作,領取工資的權益不可侵犯。合同未到期而員工離職,首先要看員工是否根據合同規定提前乙個月通知企業方。如已提前通知,則員工不屬於違約;如未提前通知,則按照勞動合同規定對離職的員工進行相應處罰。
但不能拒發工資。
離職員工遇到企業拒發工資的情況,可向當地勞動仲裁機構提起仲裁。
14樓:網友
合同未到期離職,工資不發是合理,因為合同期有規定條款,不能私自離崗和離職,公司有權不發工資,應該先和領導商量提前離職原因,得到公司同意,這樣不會影響工資,所以說合同未到期離職,不發工資也合理,也是正常。
15樓:網友
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不論以何種理由離職,都要發工資,發到工作截止日那天。所以合同未到期,就提出離職,不發工資是違法的。
16樓:網友
這個事情要區分對待的,如果合同不到期,你單獨解除合同的話,可以理解為你不願意在這幹了,不想有這個單位的工資了,不發你的工資也是可以理解的。
但是像這種情況,最好是雙方協商解決了。
17樓:不懂的事情就問
合同未到期 ,自己離職,只要你與單位辦理完離職相關手續後,用人單位必須結清所欠的勞動報酬,如果不給你可以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
18樓:老弟的美
工資必須發到離職的時間。
合同沒到期辭職有工資嗎
19樓:周業懇
辭職是勞動者的權利,勞動合同沒到期可以辭職,辭職也是有工資的,如果用人單位拖欠工資,勞動者可以去投訴、仲裁以及起訴用人單位。
根據《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所以合同未到期辭職也是可以的,只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了,至於賠償問題,一般來說是不用賠償的,但以下情況就有可能要承擔違約責任:
一)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二)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三)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一、可以口頭辭消唯退實習員工嗎。
目前法律沒有關於是否能口頭辭退實習期員工的規定,但是可以依照勞動合同法關於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規定這個問題,即: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是可以辭退勞動者的,但要證明勞動者不符合錄用的條件,如果只啟桐是口頭辭退,沒有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的話,辭退是無效的。
另外,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悄橋坦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如果是以下這些情形辭退員工的則不需要支付賠償金或補償金: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二、解除勞動合同可以**嗎。
可以讓**人去辦理,此時需要你自己的和**人的身份證件、授權委託書。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一般情況下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本人在場,但是單位單方解除時不需要本人在場的,只不過是勞動者可以要求經濟補償。如果是協商一致,而你又不想或者不能親自前往的情況下,你就要委託各**人代為辦理,用人單位要求嚴格還需要進行委託事項公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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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不正常,勞動合同期滿後,用人單位只要同意勞動關係延續,就必須在期滿之前續簽勞動合同,既然到期以後都沒有及時續簽,不外乎兩種情況,一種是公司不想延續勞動關係 另一種情況就是裝糊塗,希望通過這種形式讓員工失去應有保障。當然,即便企業不想續簽合同,也應該及時辦理與員工的終止勞動合同手續,既然公司兩種合...
合同到期後公司不續簽強制要求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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