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老唐說農村事
勞動合同到期凱信祥後,員工不需要主動申請續簽勞動合同。管理稍微規範一點的公司會提前通知員工續約,因為如果不這樣做,很有可能會面臨支付員工賠償金的後果。為什麼公司會在勞動合同即將到期的時候主動通知員工續約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到期時,有義務按照現有或改善的條件續簽職工工資、福利待遇等,除非職工已提出不願意繼續續簽,否則,由於公司裁員,公司還需要支付職工補償金。
這一點,是關於勞動合同方面的冷知識,很多人都不知道這一點,看了這篇文章的你,賺了。
關於本條的相關規定,我們也將文章原稿釋出,供大家學習: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坦銷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用人單位保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的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除外……作為一名hr,我可以告訴你,對於負責勞動合同的hr人員來說,乙個重要的評價指標就是新入職員工及其續簽的勞動合同是否及時、準確。
通常情況下,他們會被告知離開兩三次。因此,在管理良好的公司裡,員工經常在意識到合同即將到期之前就收到公司的通知,他們不必擔心。
<>如盯搏果公司沒有主動通知我續簽勞動合同,我該怎麼辦?不過,從理論上講,公司會及時續簽接近到期的合同,除非是表現特別差的員工,否則公司會想要解僱他們。但在現實中,可能有各種各樣的原因導致情況並非如此:
最大的可能是該公司的法律意識太弱。無論是老闆還是人力資源部的員工,都沒有意識到不續簽勞動合同的後果,也沒有對續簽勞動合同的事情進行關注和管理,所以沒有注意到勞動合同到期。
2樓:巴黎的小芒果
勞動合同到期,不需要員工自己主動申請續簽勞動合同,管理稍微規範一點的公司,都會提前通知員工續簽合同,因為公司如果不這樣做,很有可能要面臨支付員工補償金的後果。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在員工勞動合併早同到期時,是有義務按照現有或者提高員工的薪資水平和絕搭雀福利待遇等條件來續簽合同的,除非員工主動表示不願意繼續續枝租籤,否則,就像公司辭退員工一樣,公司也需要支付員工補償金的。 既然你想要繼續留在單位工作,那麼,最好的做法當然是跟公司團結合作。
你可以直接到人力資源部反饋:第一種是hr遺漏了這件工作,那麼經由你的提醒,會趕緊去查詢近期勞動合同快到期的人員,進行統一簽訂,會非常感謝你的主動提醒,而你自己的問題也得到了解決;第二種是公司打定主意不再與我們續簽合同了,那麼我們主動打聽,一方面可以為自己下一步的工作早做打算,另一方面也可以明確地告知公司:不續訂勞動合同可以,但請公司按照法律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
3樓:不是所有的認真都對
口頭向hr申請續簽勞動合同,向hr遞交書面申請,可以直接找hr去談去籤合同的事。
4樓:小羊旅遊玩樂
如豎轎銷果勞動合同到期之後帆鄭可以申請續簽。至少提前乙個餘遊月提出自己的請求。然後就可以再續簽勞動合同。保證自己的合法權益。
勞動合同到期後,員工該怎麼續簽?
5樓:今天沒睡醒
經過深思熟慮的思考大家也都覺得簽訂合同是比較正確的做法,畢竟這種合同也是對雙方都有一定的保證。這也希望每乙個人都能夠很好的注意,畢竟簽訂合同並不是兒戲。如果說大家沒有提前想好的話,那麼也應該經過深思熟慮的思考。
儘量不要隨便的籤合同,也不要隨便的做決定,這樣也容易導致後期的一些麻煩和糾紛。
6樓:壹人事平臺
勞動合同的續訂是指勞動合同期滿後,當事人雙方經協商達成協議,繼續簽訂與原勞動合同內容相同或者不同的勞動合同的法律行為。
以下情形,符合續訂勞動合同的條件:
1.雙方協商一致續訂勞動合同;
2.勞動合同期滿,存在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合同的情況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hr一忙起來,可能會忘記每一位員工的續簽時間,一旦超過,本來可以挽留的同事可能會心生勸退之意,本來不予續簽的同事,就可以用實際工作超過勞動合同簽訂時間來作為證據留下來。為了避免這樣尷尬的情況發生,您可以使用我們的產品,設定每位員工的勞動合同到期提醒,穩穩地把握住日常人事工作事項,細緻無差錯~
7樓:巨集盛
員工可以把自己的想法告訴對方,然後去尋找人事部門,然後就可以和對方去簽署勞動合同。
8樓:水瓶問問額
這個時候如果你還想在這裡工作的話,那你可以主動找老闆續簽,如果你不想在這裡工作的話,那麼也沒有續簽的必要了。
9樓:多啦還有夢
雙方可以擬定續訂勞動合同的協議書 ,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協商一致後,可以簽訂續訂勞動合同協議書。
10樓:巨集盛巨集盛
可以再重新簽署乙份合同,而且這份合同的時間會比上乙份合同的年限更長,這樣子可以完成續簽合同。
11樓:建造師小砼
勞動合同到期以後,並不是員工去申請續簽。是需要用人單位與員工續簽。
用人單位不與員工續簽的,需要支付補償金。
若員工不與企業續簽。企業不需要支付任何費用。
勞動合同到期後繼續工作需要續簽合同嗎?
12樓:寶30048簾抖
一、勞動 合同到期 後繼續工作需要續簽合同嗎? 勞動合同到期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沒有續簽,勞動者還在繼續工作,按照《 勞動合同法 》規定要求,超過乙個啟李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 勞動合同 ,勞動者可以要求支付從第二月起支付每月二倍 工資 。 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視作簽訂無固定期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單方面 解除勞動合同 ,若勞動者無過錯情況下,用人單位屬於違規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按照《勞動合同法》第47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 賠償金 。
二、相關的法律 法規 知識 《勞動合同法》 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 退休年齡 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槐擾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悄明遲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簽訂,主要是約定勞動用工過程中的工資、工作時間等等。勞動者到企業中上班,一定要與用人單位簽訂,避免後期出現 勞動糾紛 ,無法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勞動合同到期後繼續工作需要續簽勞動合同,如果用人單位拒絕簽訂,具體諮詢專業的 律師 。
勞動合同到期後員工要求續簽,必須籤勞動合同麼
13樓:潘達懂發
員工在入職的乙個月內會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確立了勞動關係。那麼勞動合同到期,是否需要重新簽訂勞動合同呢?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瞭解相關法律知識,整理了相關的內容,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相信會對您有所幫助。
一、勞動合同到期,是否需要重新簽訂勞動合同呢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的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勞動合同到期時間,即為該勞動合同的終止時間,用人單位繼續與勞動者保持勞動關係的,應當重新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二、勞動合同應該注意哪些問題
勞動合同簽訂除了具備雙方的資訊;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勞動報酬;社會保險;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等必備條款外,還需注意:
一)用人單位不得扣留勞動者身份證。
二)要寫清楚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以及是否同意單位根據經營需要單方調整勞動者的工作崗位和工作地點。
三)勞動報酬要寫清楚約定的金額,避免口頭約定或與約定的金額不符。
四)若未收到公司的員工手冊等管理制度,可以要求公司提供,而不是直接在勞動合同上寫明收到了公司的規章管理制度並表示服從。
五)勞動合同簽字、蓋章後,勞動者本人要保管乙份。
三、勞動合同具有哪些特點
勞動合同具有以下特點:
一)勞動合同主體具有特定性,即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與勞動者;
二)勞動合同內容具有勞動權利和義務的統一性和對應性;
三)勞動合同客體具有單一性,即勞動行為。
合同期滿,勞動者可與用人單位協商決定是否續簽勞動合同。勞動者不想續簽勞動合同的,自勞動合同到期之日,勞動關係就解除了。以上就是由整理收集的關於勞動合同到期,是否需要重新簽訂勞動合同呢的法律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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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應該怎麼處理呢
勞動合同到期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根據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五 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