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凝和學
法律分析: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有夫妻的共同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有一方的婚前財產;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智財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數者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雀孝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四)一頃畢稿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2樓:聽訟網
關於財產的規定總結如下:1、婚後取得的財則帆產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2、個人婚前財產屬於一方的個人財產,離婚時另一方不得參與分配;
3、關於一方在故意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法院可以判決一方少分或者不分財產的情形;
4、一方若有重大疾病且另一方不願意支付醫療費時,法院少分或者不孫吵雹分共同財產的情形碰宴。
婚姻財產法律是怎麼規定的
3樓:姜超
婚姻財產法律規定:在婚後取得的財產一般都是夫妻共同財產,包括工資、獎金、勞務報酬。而一方的婚期財產以及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等財產則屬於一方個人財產。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智財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關於婚姻財產的法律規定是什麼?
4樓:張麗珍
婚姻財產法律規定是: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第一千零八十八條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
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5樓:聽訟網
財產規定是其中一方婚前所擁有的個人財產。
1)收入。主要包括以下收入形式:工資;從事智力創造和提供勞務所取得的物質權利;因擁有債權、股權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出租建築物、土地使用權、機器裝置、車船以及其他財產所得;轉讓有價**、股權、建築物、土地使用權、機器裝置、車船以及其他財產所得;得獎、中獎、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所得;從事個體經營的勞動收入、從事承包土地所獲得的收益等。
2)房屋。3)生活用品。
4)生產工具和原材料。
5)其他動產、不動產。
6)儲蓄、投資及其收益。
7)上述財產的繼承權。
民法典》第二百六十六條 私人對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產工具、原材料等不動產和動產享有所有權。
第二百六十七條 私人的合法財產受法律保護,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侵佔、哄搶、破壞。
私有財產權相對於共有財產權的概念,私有財產權指私人所有的以財產利益為內容,直接體現財產利益的民事權利。包括物權、債權、繼承權,也包括智財權中的財產權利。
二、私有財產規定是什麼?
財產權是指以財產利益為內容,直接體現財產利益的民事權利。財產權是可以以金錢計算價值的,一般具有可讓與性,受到侵害時需以財產方式予以救濟。財產權既包括物權、債權、繼承權,也包括智財權中的財產權利。
私有財產權相對於共有財產權的概念,私有財產權指私人所有的以財產利益為內容,直接體現財產利益的民事權利。包括物權、債權、繼承權,也包括智財權中的財產權利。
在日常生活當中,大多數人對於夫妻共同所擁有的一些財產範圍可能並不是特別的瞭解,這就會導致離婚的時候,不知道如何來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在這裡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就是財產方面,如果是涉及到夫妻共同財產分割的話,規定在我們國家《民法典》當中。
婚姻財產法律的規定
6樓:趙遠慶
法律分析:1、婚後取得的財產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2、個人婚前財產屬於一方的個人財產,離婚時另一方不得參與分配;3、關於一方在故意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法院可以判決一方少分或者不分財產的情形;4、一方若有重大疾病且另一方不願意支付醫療費時,法院少分或者不分共同財產的情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六條。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婚姻 關係存續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共同財產:(一)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 (二)一方負有法定扶養義務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醫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關醫療費用。
婚姻財產法律的規定
7樓:點行**
1、婚後取得的財產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2、個人婚前財產屬於一方的個人財產,離婚時另一方不得參與分配;3、關於一方在故意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法院可以判決一方少分或者不分財產的情形;4、一方若有重大疾病且另一方不願意支付醫療費時,法院少分或者不分共同財產的情形。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六條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婚姻 關係存續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共同財產:
一)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 (二)一方負有法定扶養義務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醫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關醫療費用。
婚姻財產法律怎樣規定的
8樓:孫曉建
夫妻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以下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智財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智財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夫妻個人財產】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婚姻財產法律是如何規定的
9樓:程智華
法律分析:婚姻財產法律的規定是:《婚姻法》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智財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婚姻財產法律怎樣規定
10樓:董紅衛
法律分析:婚姻財產法律規定認定夫妻共同財產的有:1、夫妻雙方的工資、獎金、勞務報酬;2、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3、夫妻一方或者雙方智財權的收益;4、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智財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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