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海上生明月
限制:《婚姻法司法解釋(一)》第17條規定"婚姻法第十七條關於'夫或妻對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的規定,應當理解為:(一)夫或妻在處理夫妻共同財產上的權利是平等的。
因日常生活需要而處理夫妻共同財產的,任何一方均有權決定。(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對夫妻共同財產做重要處理決定,夫妻雙方應當平等協商,取得一致意見。他人有理由相信其為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為由對抗善意第三人。
規定:根據《婚姻法》第十七條第四項的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贈與所得的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的房產。《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贈與所得的財產,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2樓:牛又鬆
《婚姻法》中對贈予的規定如下: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3樓:佼慕桖雅
寫個贈與合同明確說贈送女兒,就可以了
4樓:
沒有限制,規定會婚前婚後贈與,贈與有沒有明確給個人還是兩人
在婚姻法中,贈予有什麼限制和規定?
5樓:匿名使用者
最主要的限制是夫妻一方的贈與行為不能損害另一方的合法權益。
婚姻法: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婚姻法司法解釋中關於夫妻財產贈與的規定有哪些
6樓:長沙金龍律師
1、婚bai姻法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du系存續期間zhi所得的下列財產,歸dao夫妻共同所有:
工資、回
獎金;生產、經答營的收益;
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2、之前: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二十二條 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3、現在: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第六條婚前或者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當事人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贈與另一方,贈與方在贈與房產變更登記之前撤銷贈與,另一方請求判令繼續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條的規定處理。
第七條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新婚姻法對彩禮規定有限制嗎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 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 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 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你們別以為法律對彩禮有規定就能減輕男方負擔,恰好相反,如果有規定才麻煩了。這樣等於承認彩禮是婚姻的必要條件了。有...
婚姻法關於結婚的條件有哪些,婚姻法規定的結婚條件有哪些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規定 結婚的必備條件為 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0週歲。晚婚晚育應予鼓勵。禁止結婚的條件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結婚 一 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二 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
新婚姻法對軍人有哪些特殊規定的看法
1 婚姻法 第33條規定,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2 規定 還在第11條第2 3 4款規定了軍人離婚的軍內調解和出證程式,理解時需要注意以下問題 關於夫妻雙方均為現役軍人離婚的軍內調解和出證程式。雙方均為現役軍人,雙方自願離婚或一方要求離婚的,當事人所在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