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複議機關作出行政複議決定有哪幾種

2025-04-24 01:16:35 字數 4597 閱讀 9576

1樓:夏**諮詢

行政複議決定分四類:維持決定,限期履行決定,撤銷、變更決哪仔粗定,確認具體行政行為違法。

行政複議法》第二十八條行政複議機關負責法制工作的機構應當對被申請人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進行審查,提出意見,經行政複議機關的負責人同意或者集體討論通過後,按照下列規定作出行政複議決定:

一)具體行政行為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鑿,適用依據正確,程式合法,內容適當的,決定維持;

二)被申請人不履行法定職責的,決定其在一定期限內履行;

三)具體行政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決定撤銷、變更或者確認該具體行政行為違法;決定撤銷或者確認該具體行政行為違法的,可以責令被申請人在一定期限內重新作出具體行政行為:

1.主要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

2.適用依據錯誤的;

3.違反法定程式的;

4.超越或者濫用職權的;

5.具體行政李鎮行為明顯不當的。

四)被申請人不按照本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提出書面答覆、提交當初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證據、依據和其他有關材料的,視為該具體行政行為沒有證據、依據,決定撤銷該具體行政行為。

行政複議機關責令戚哪被申請人重新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被申請人不得以同一的事實和理由作出與原具體行政行為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的具體行政行為。

2樓:李**律

行政複議的全過程大致可以劃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是受理階段伍嫌,包括申請在內,它以行政機關正式受理為標誌告一段落;自受理之後直到作出複議決定,是第二階段。行政複議決定須經行政複議機關的負責人同意或者集體討論通過,它體現了行政機關的意志,是行政複議的結果。

行政複議決定包括以下幾種情況:

一、維持被申請複議的具體行政行為。

維持是叢宴慧保持原具體行政行為,使其繼續存滲答在下去。應具備五個條件:1.事實清楚。

即所認定的事實客觀存在、沒有疑義;2.證據確鑿。即所提供的證據使反駁不能成立;3.適用依據正確。即不得適用與案件無關和超過有效期限、廢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檔案;4.程式合法。

法律、法規對各類行政行為都規定了實行的方式、步驟和時限,必須按部就班;5.內容適當。即雖然適用依隱咐據正確,行政機關仍然要在一定的幅度內適當做出決定。以上五個條件缺一不可,否則難以保證行政複議決定的公正性。

二灶橘純、決定行政機關在一定期限內履行法定職責。

每個行政機關都應各盡其責,如按時發放撫卹金、救濟金等,行政機關久拖不辦,同樣會損害公民、法人的利益,如果行政機關沒有履行其應當履行的法定職責而被公民、法人申請複議,複議機關就必須責令該機關在一定期限內履行職責。

行政複議機關一般為

3樓:賈寶驊

行政複議機關一般為國家行政機關。

行政複議機關有:

1、人民**、本級地方人民**、地方人民**、地方人民**工作配襲野部門或者***部門、上一級行政機關等。

2、行政複議的機關禪森有許多,並不是特指單一的乙個,不同的行政複議需要找不同的行政複議機關,行政複議機關的不同,所負責的職務也會不同,不得跨界執行。

申請行政複議方式。

1、申請人申請行政複議,可以書面申請,也可以口頭申請;口頭申請的;

2、行政複議機關應當當場記錄申請人的基本情況、行政複議請求、申請行政複議的主要事實、理由和時間。

行政訴訟和行政複議的區別。

1、性質不同,行政訴訟是司法活動,行政複議本質上屬於行政行為;

2、審理機關不同,前者人民法院,後者複議機關;

3、對具體行政行為審查的範圍不同,前者僅限於合法性審查,後者全面審查;

4、審理方式不同,前者**審理,後者書面審查;

5、審級不同,前者兩審終審制,後者一級複議原則;

6、法律效力不同,行政訴訟終審後必須執行,不服複議決定培喊可以提起行政訴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

第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依照本法申請行政複議:

一)對行政機關作出的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行政拘留等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

二)對行政機關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等行政強制措施決定不服的;

三)對行政機關作出的有關許可證、執照、資質證、資格證等證書變更、中止、撤銷的決定不服的;

四)對行政機關作出的關於確認土地、礦藏、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塗、海域等自然資源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決定不服的;

五)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合法的經營自主權的;

七)認為行政機關違法集資、徵收財物、攤派費用或者違法要求履行其他義務的;

八)認為符合法定條件,申請行政機關頒發許可證、執照、資質證、資格證等證書,或者申請行政機關審批、登記有關事項,行政機關沒有依法辦理的;

九)申請行政機關履行保護人身權利、財產權利、受教育權利的法定職責,行政機關沒有依法履行的;

十)申請行政機關依法發放撫卹金、社會保險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費,行政機關沒有依法發放的;

行政複議機關一般為

4樓:律臨陳秉

法律分析:行政複議機關是指在行政複議機關內設定的專門負責複議工作的機構。我國的行政複議機關有兩類:

一類是地方各級人民**,一類是各級人民**的職能部門。因此,複議機構的設定也分兩種情況:(1)地方各級**的複議機構;(2)各級**職能部門的複議機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第二條 各級行政複議機關應當認真履行行政複議職責,領導並支援本機關負責法制工作的機構依法辦理行政複議事項,並依照有關規定配備、充實、調劑專職行政複議人員,保證行政複議機構的辦案能力與工作任務相適應。

5樓:駱科普法律

行政複議決定的種類包括:予以維持的決定;要求被申請人限期履行的決定;撤銷、變更的決定;確認具體行政行為違法的決定;以及責令被申請人重新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決定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第二十八條。

行政複議機關負責法制工作的機構應當對被申請人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源卜進行審查,提出意見,經行政複議機關的負責人同意或者集體討論通過後,按照下列規定作出行政複議決定:

一)具體行政行為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鑿,適用依據正確,程式合法,內容適當的,決定維持;

二)被申請人不履行法定職責的,決定其在一定期限內履行;

三)具體行政行為有下列情形之帆皮一的,決定撤銷、變更或者確認該具體行政行為違法;決定撤銷或者確認該具體行政行為違法的,可以責令被申請人在一態裂差定期限內重新作出具體行政行為:

1、主要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

2、適用依據錯誤的;

3、違反法定程式的;

4、超越或者濫用職權的;

5、具體行政行為明顯不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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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複議機關,能作出哪幾種複議決定??

6樓:趙軍

行政複議機關,能作出哪幾種複議決定??行政複議機如模關,能作出哪幾種複議決定?4種。

行政複議決定:(一)維持決定。對被申請的具體行政行為,行政複議機關認為事實清楚,證據確鑿,適用法律、法規、規章和具有普遍約束力的決定、命令正確,符合法定程式和內容適當的,應當依法作出維持該具體行政行為的複議決定。

二)責令履行決定。履行決定是指行政複議機關責令被申請人在一定期渣跡緩限內履行法定職責的決定。主要適用於如下兩種情況:

一是被申請人拒不履行法定職責;二是被申請人拖延履行法定職責。(三)撤銷、變更或確認違法決定。具體行政行為有下列州兆情形之一的,複議機關可以決定撤銷、變更或確認具體行政行為違法:

主要事實不清,證據不足;適用依據錯誤的;違反法定程式的;超越或濫用職權的;具體行政行為明顯不當的。(四)駁回決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複議機關應當決定駁回行政複議申請:

申請人認為行政機關不履行法定職責申請行政複議,行政複議機關受理後發現該行政機關沒有相應法定職責或者在受理前已經履行法定職責的;受理行政複議申請後,發現該行政複議申請不符合行政複議法和行政複議法實施條例規定的受理條件的。這樣解釋大家理解嗎?

行政機關作出行政複議決定的具體型別

7樓:寧寧說法

行政複議的決定型別有維持決定,限期履行決定,撤銷、變更決定,確認具體行政行為違法。

根據陪絕《行政複議法》第二十八條規定,行政複議機關負責法制工作的機構應當對被申請人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進行審查,提出粗鍵意見,經行政複議機關的負責人同意或者集體討論通過後,按照下列規定作出行政複議決定:

一)具體行政行為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鑿,適用依據正確,程式合法,內容適當的,決定維持;

二)被申請人不履行法定職責的,決定其在一定期限內履行;

三)具體行政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決定撤銷、變更或者確認該具體行政行為違法;決定撤銷或者確認該具體行政行為違法的,可以責令被申請人在一定期限內重新作出具體行政行為:

1.主要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

2.適用依據錯誤的;

3.違反法定程式的;

4.超越或者濫用職權的;

5.具體行政行為明顯不當的。

四)被申請人不按照本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提出書面答覆、提交當初作出蘆凳姿具體行政行為的證據、依據和其他有關材料的,視為該具體行政行為沒有證據、依據,決定撤銷該具體行政行為。

行政複議機關責令被申請人重新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被申請人不得以同一的事實和理由作出與原具體行政行為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的具體行政行為。

根據行政複議法的規定,行政複議決定作出後申請人逾期不起訴又不

根據行政複議法的規定,行政複議決定作出後申請人逾期不起訴又不履行行政複議決定的,應當 維持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複議決定,由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依法強制執行,或者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變更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複議決定,由行政複議機關依法強制執行,或者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

如何確定行政複議機關,行政複議機關的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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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複議機關履行行政複議職責,應當遵循什麼原則

根據 行政複議法 第四條規定,行政複議機關履行行政複議職責,應當遵循合法 公正 公開 及時 便民的原則,堅持有錯必糾,保障法律 法規的正確實施。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行政複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訴訟法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但是法律規定行政複議決定為最終裁決的除外。擴充套件資料行政複議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