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達
彼此相愛的人,曾經共同經歷很多的兩個人,在經歷那麼多後卻要離婚,可以是說對彼此都很失望吧。
2樓:手機使用者
沒有必要成為仇人,曾經都那麼好,應該想想以前的美好回憶,估計兩個人都會有很多的不捨,**還會有想要成為仇人的想法。
3樓:以心
一旦分開了,就感覺那個人是那麼的可惡,所以再見面肯定有很多怨氣的其實做陌生人不是更好 這樣就不會想起 過去傷心的記憶 沒必要做仇人的。
4樓:回憶
我覺得如果有孩子的話,一定不能成為仇人因為這樣對孩子以後的成長,沒有一點好處,會給孩子的心裡留下很深的陰影。
5樓:半世
很少有人能做到這點,愛之深,恨之切,能做成朋友的一般有兩類人:一種是他對你已經完全沒有感覺,另一種是他把這種感情昇華了,很少有人做到這樣豁達,人非聖賢。
6樓:暨如之
有的可以,有的不可以,全看兩個人經歷的事情,還有彼此對彼此是否還有著超乎朋友的感情.如果經歷過很多的,很少可以做朋友.但也有的可以,這個並不是說能就能,說不能就不能得。
7樓:寶寶15167系俚
我覺得兩個人可以做朋友,畢竟兩個人曾經相愛過,沒有必要搞得像個仇人似的,對誰都不好。
8樓:求註冊
能啊,能做朋友,但是做朋友是雙方的事情,但是,要你朋友不願意理睬你了,你也用不著失落,或許你們天生就不是朋友或情人了。
9樓:編號
友情轉換為愛情,我想愛情也能轉化為友情的,畢竟都有感情,好朋友應該沒問題,為什麼非得說是做仇人呢。
10樓:阿qi棄
不一定,要看婚前是因為什麼事情導致離的婚,如果是出軌之類的不可饒恕得罪的話,儘量連朋友都不要做,如果是因為只是單純的性格不合適,可以做朋友。
離婚後會變成仇人嗎?
11樓:匿名使用者
要看離婚的原bai因是什麼。如果雙方都du認為感情確實zhi
破裂,沒dao有和好可能,就不回
會變成仇人;否則,有可能答一方府仇視另一方。離婚的原因有多種,一般是因為雙方感情確實破裂,沒有和好可能;否則,就不會離婚。其他原因有一方吸毒、賭博、家暴且屢教不改等。
《婚姻法》
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第三十三條 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12樓:萬世輪迴之主
當陌生人,是最好的結果,不想在有任務感情和感覺在上面了,免的不好受,大家形同陌路是最好的選擇。。
13樓:匿名使用者
暈,離婚後還做什麼朋友,當陌生人就行了,誰否不要聯絡誰,換號碼。為了你以後還能找個。沒必要聯絡
14樓:小警花兒
為什麼要成為仇人呢?只不過是一段感情結束了。
離婚以後就會變成仇人嗎?
15樓:中0文
很多會因為孩子的撫養費上官司,也有一部分人只是離婚不離情,還有一部分人就是見一次仇人一次。離婚其實並不是最後的選擇,任何一方放手傷害的都是孩子(當然,有孩子的話)。
16樓:oy你親爹
不一定啊 有的變成仇人 有的變成朋友有的還復婚了呢
離婚後如何避免變仇人?!
17樓:匿名使用者
離婚,關係鬧得非常僵之後,暴露在人前的是人們不懂得為什麼曾經恩愛那般的夫妻如今會變成仇人一般。其實,婚姻面臨解體,誰都恨不能一洗胸中怨氣。這是人之本性。
離婚,是最能考驗一個人修為的時候。離婚時的很多極端做法,以及日後的反目成仇,往往也有其背後的原因。當離婚已經成為了事實,那麼要最大程度的避免離婚後的傷害,在分手時就應該做好幾件事。
1、留住孩子心中永遠的「好父母」
有的夫妻在離婚時為了要拉攏孩子,而故意在孩子面前說另一方的壞話,希望爭取孩子的撫養權、贏得孩子的感情。其實,在離婚之際為了拉攏孩子而刻意攻擊對方,這會在孩子的心理上留下非常嚴重的負面影響,最終不僅傷害了彼此,還傷害了孩子心中父母的良好形象。這才是一個家庭解體時最可悲的事情。
2、留住彼此的祕密
結婚,兩人的長久相處,所有的優點缺點都暴露在了對方面前,而婚姻也是需要兩個人的包容來維持的,但是當你包容不了ta的這些優缺點,在離婚之際也不要宣揚出來,因為隱私是婚姻的祕密一旦宣揚出來,對彼此都是一種傷害只是會娛樂了路人。留住兩個人的祕密也就留住了「再見不是仇人」的退路。 3、留不住感情留住尊嚴
離婚對於一個家庭來說或許是不幸的,也許婚姻中總有一方是不願意離婚,但是很多夫妻一旦分手,會洩憤式的專挑對方軟肋戳,誠然這是為了發洩感情受挫的怨氣,卻令事件越發複雜化。而有的夫妻離婚之後還大打「自尊保衛戰」,為了維護面子,不惜用極端的傷害手段對決到底。給對方留點尊嚴,等同於保護自己。
離婚後是不是都要變成仇人
18樓:匿名使用者
不一定。如果雙方都認為感情確實破裂,沒有和好可能,就不會變成仇人,會感覺解脫了。否則,有可能會。
離婚的原因有多種,一般是因為雙方感情確實破裂,沒有和好可能;否則,就不會離婚。其他原因有一方吸毒、賭博、家暴且屢教不改等。
19樓:匿名使用者
不一定吧。看是什麼原因導致的
離婚了 曾經的夫妻有必要成為仇人嗎
20樓:
離婚,關係鬧得非常僵之後,暴露在人前的是人
們不懂得為什麼曾經恩愛那般的夫妻如今會變成仇人一般。其實,婚姻面臨解體,誰都恨不能一洗胸中怨氣。這是人之本性。
離婚,是最能考驗一個人修為的時候。離婚時的很多極端做法,以及日後的反目成仇,往往也有其背後的原因。當離婚已經成為了事實,那麼要最大程度的避免離婚後的傷害,在分手時就應該做好幾件事。
1、留住孩子心中永遠的「好父母」 有的夫妻在離婚時為了要拉攏孩子,而故意在孩子面前說另一方的壞話,希望爭取孩子的撫養權、贏得孩子的感情。其實,在離婚之際為了拉攏孩子而刻意攻擊對方,這會在孩子的心理上留下非常嚴重的負面影響,最終不僅傷害了彼此,還傷害了孩子心中父母的良好形象。這才是一個家庭解體時最可悲的事情。
2、留住彼此的祕密 結婚,兩人的長久相處,所有的優點缺點都暴露在了對方面前,而婚姻也是需要兩個人的包容來維持的,但是當你包容不了ta的這些優缺點,在離婚之際也不要宣揚出來,因為隱私是婚姻的祕密一旦宣揚出來,對彼此都是一種傷害只是會娛樂了路人。留住兩個人的祕密也就留住了「再見不是仇人」的退路。 3、留不住感情留住尊嚴 離婚對於一個家庭來說或許是不幸的,也許婚姻中總有一方是不願意離婚,但是很多夫妻一旦分手,會洩憤式的專挑對方軟肋戳,誠然這是為了發洩感情受挫的怨氣,卻令事件越發複雜化。
而有的夫妻離婚之後還大打「自尊保衛戰」,為了維護面子,不惜用極端的傷害手段對決到底。給對方留點尊嚴,等同於保護自己。
21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因人而異,基本上是成了仇人才離婚的······那肯定就有必要。和平分開為什麼要成為仇人呢?
本是夫妻,離婚後就是仇人了嗎
22樓:張國棟要煙盒
不成夫妻不能成為仇人,最多行同陌路罷了?!...
23樓:匿名使用者
也許吧!離婚了,就分家產,關於養育子女的問題,還要去辦理手續。
24樓:小學生涯
不是的,離婚後還可以做朋友的嘛?
25樓:匿名使用者
沒必要 不聯絡 不見你
40歲的女人離婚後會怎麼樣
這個世界缺了誰都一樣 時間你需要的是時間 時間是最好的良藥 他會沖淡一切。當然 如果遇到合適的人 有感覺的話可以再婚.另外我不同意說的話40歲不老 是正當年 40歲的女人魅力是那些所謂的年輕的毛頭丫頭無法比的 既然決心已定就要堅強的面對,要有直接面對生活的勇氣,又要有聽到冷言冷語不去動心的沉穩,這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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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人bai員違反生育政策違法生育du子女的,不管夫妻離zhi不離婚,除接受計dao生部門的處理並繳 內納社會撫養費外,還 容得接受行政和紀律處分,直至開除公職。比如 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四十二條規定 按照本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繳納社會撫養費的人員,是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其他人員還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