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熙熙
我認為要從概念上對質疑與誹謗進行嚴格的區分幾乎是不可能,要想對兩個概念進行清楚的區分,應該針對質疑的物件與內容而作具體判斷:其一,就質疑的物件而言,大致可以進行兩個層面的劃分:第一個層面的劃分就是將質疑物件區分為普通人物與公眾人物(對兩個基本概念不作詳細疏理)。
第二個層面的劃分是再將公眾人物劃分為涉及公權力的公眾人物與不涉及公權力的公眾人物。我認為,只要是稍懂點”言論自由‘理念的人,都能做到第一個層面的劃分,認為對公眾人物質疑的程度可以大於普通人物,也就是說,法律中有關個人隱私的條款對普通人物的保護力度要大於公眾人物。但我覺得還有許多網友未能對公眾人物進行第二個層面的劃分。
我認為,法律中有關個人隱私、誹謗等條款對人非涉及公權力公眾人物的保護力度應該大於涉及公權力公眾人物的保護。原因很簡單,對於涉及公權力的公眾人物,我們不僅可以在有證據的時候質疑其公共政策的合理性、私人履歷的真實性,而且哪怕在證據不是完全充分的情況下,也可以“合理懷疑”,這是因為,所有涉權公眾人物在事實與程式層面的瑕疵都可以構成公民懷疑公權力正當性的正當理由;而對於非涉及公權力的公眾人物而言,如果他的言行純粹與僅僅事物無關,則法律對他的保護應當與普通公民沒有本質的差別。以最近韓方之戰為例,我認為韓寒完全屬於非涉及公權力的公眾人物,除非收到法院的傳票,否則便沒有任何公民或機構有資格要求韓寒出來證明自己的“清白”,即便他完全有能力證明自己,他也沒有任何義務來證明,所以***要求與韓寒對質甚至是所謂的“現場作文”,純粹是他自我臆想,把自己太當回事了,完全法盲!
我曾非常惡毒地想,如果一個男人被懷疑沒有效能力,難道要讓他“現場作文”。(對不起,我太不和諧了,嘿嘿)
2樓:暗受
物件。質疑是a對b的,你質疑我,我質疑他;而誹謗,則是a對別人,你對他人說我的壞話,損害了我的名譽,構成了對我的誹謗,我對他說你的壞話,損害了你的名譽,構成了對你的誹謗。方式。
質疑是a對b提出問題,希望獲得b的解答。誹謗是,公開或私下的不需要被誹謗人的迴應的非議、詆譭。個人理解,如果質疑已經被證實是不成功的(證據不足或者證據充足但被質疑者依然可以在此情況下進行合理的解釋),如果之前質疑已經被廣泛傳播,應該停止傳播並對已經獲得訊息的人群進行消除影響;如果之前並未被廣泛傳播,那麼只要不再對被質疑者進行詆譭、討論、攻擊,就應該不會被歸入誹謗。
但是我個人還認為,這個問題和後面的問題,可能應該由法律界人士回答更加準確。
送禮和行賄有何本質區別
主要區別有,行為不同 物件不同 禮物不同,具體如下 一 行為不同 1 送禮 贈送者通過送些實物的東西,對接受者表達出某種特殊的願望,傳遞出某種特殊的資訊。2 行賄 是指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對方財物的行為。二 物件不同 1 送禮 送禮物件可以是親人 朋友 同事 同學 愛人等。2 行賄 行賄物件是國家...
喜歡和愛真的有區別嗎,喜歡和愛有本質區別嗎?
男人的喜歡和愛有什麼區別呢?太有了 愛沒理由一心想和他 她 在一起 你喜歡他 她 時候肯定能說出某些你喜歡的地方 所以時間長了 喜歡就會升華到愛 喜歡和愛有本質區別嗎?喜歡和愛肯定是有本質的區別。喜歡可能是一種欣賞,是一種愛慕,但是愛是一種責任,是發自內心的。不過剛剛開始談戀愛的時候,都是從喜歡開始...
愛和喜歡的區別,喜歡和愛有本質區別嗎?
喜歡與愛不同,面對心愛的人,你的心跳會加速,然而面對喜歡的人,你只會興高采烈。面對心愛的人,冬天就像是春天,然而面對喜歡的人,冬天是個美麗的冬天。假如你凝視的是心愛的人,你會臉紅,但假如你凝視的是喜歡的人,你會微笑。面對心愛的人,你不能說出心中的一切,然而面對喜歡的人,你言無不盡。面對心愛的人,你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