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目前付款方式只有三種:匯款、信用證和託收。
議付/買單是信用證項下行為,押匯是融資手段,在信用證和託收項下都存在。
簡單一點講,在銀行中信用證議付有區別的,整個中國和其他國家銀行的做法都有不同。關鍵在於,中國的銀行做法很保守,國外講的「議付」,是交單付款,也就是向本國銀行交單的同時就能拿到款項。但是我國銀行的「議付」僅僅是「交單」的概念,要等到國外銀行已經承兌或者確定付款後才給出口商支付款項或者融資。
順便說一下,押匯的概念就是國內銀行拿到國外承兌以後的融資。前提就是要國外銀行或進口商的承兌。
2樓:匿名使用者
信用證託收的概念是出口人在貨物裝運後,開具以進口方為付款人的信用證(隨附或不隨附貨運單據),委託出口地銀行通過它在進口地的分行或**行代出口人收取貨款一種結算方式。
信用證(letter of credit ,l/c)是指由銀行(開證行)依照(申請人的)要求和指示或自己主動,在符合信用證條款的條件下,憑規定單據向第三者(受益人)或其指定方進行付款的書面檔案。即信用證是一種銀行開立的有條件的承諾付款的書面檔案。
什麼是信用證議付,請問 信用證中的議付是什麼意思
信用證議付是國際 中的一種主要付款方式,由銀行替買家 進口方 在單證相符情況下向賣家 出口方 支付的一種結算方式。其最大的優點是用銀行信用做擔保支付。出口商只需要按照信用證的要求提交符合信用證規定的各種單證,做到 單單一致,單證一致 就可得到銀行的付款。由於貨款的支付以取得符合信用證規定的貨運單單證...
可轉讓信用證有什麼風險,可轉讓信用證是什麼意思?
可轉讓信用證指開證行在信用證內明確註明有 可轉讓 字樣,授權其收益人可以要求該證證的指定兌現銀行作為 轉證行 或當信用證是自由議付時,可以要求該證中特別授權的轉證行,將該證全部或部分轉讓給一個或數個新的受益人使用的信用證 中採用可轉讓信用證多時處於以下原因 進口商委託中間商採購商品,但後者不想洩露其...
做信用證最要注意的是什麼,信用證業務應該注意什麼問題啊?
最要注意應屬 單證一致 了,因為信用證無非就是最後交單,只要根據信用證的要求來交單就好了。但是在開證行開立正本信用證之前,你一定要向客戶要個信用證確認件 即草稿件 如果有一些條款你們做不到的話,一定要求客戶去改,改到你們能確認為止,否則你們交單時會遇到很多麻煩的!先把對方開過來的信用證copy發來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