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賣螺絲螺栓螺母
公司要裁員,員工拒絕也沒有用,隨便找個理由就可以讓員工走人,還不是安心接受,這樣還可以得到裁員補貼。世界大公司裁員的多了去了,員工不是想不裁就可以不裁的。
2樓:
員工想要拒絕公司的裁員,我認為只有靠過硬的工作能力。靠其他的都是不管用的,因為裁員的決定權在公司而不在員工。對於公司不正確的裁員,員工可以通過勞動法來進行抗爭。
3樓:馨蕊
如果公司裁員,那作為員工是被動的,除非員工是公司裡面無可替代的,這樣才能就是說,,可能避免會被裁員吧。
4樓:弭曼青
遇到公司裁員,員工拒絕是沒有用的,員工只能夠去勞動部門申請仲裁,要求合理的賠償。
5樓:奚瀅
如果如果員工想要拒絕公司裁員,那麼你必須跟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在勞動合同的保護前提下,工資是公司是不可以裁員的,如果你沒有簽訂勞動合同,那就難說了
6樓:月影含秉
員工要拒絕公司裁員,要讓公司看到自己的能力。
要讓公司明白這是一種損失。
7樓:母秋
員工如何拒絕公司裁員?員工如果被公司裁員,首先要做到。自己在這個公司的能力以及工作的年限。是否對自己進行裁員?
8樓:法律快車
滿足殘疾或者哺乳期兩個條件之一的公司員工在公司裁員的時候可以提出拒絕,其餘情況下暫時沒有規定可以拒絕。不過如果你不屬於上述兩種情況也不用太過擔心,在公司提出裁員的時候你可以要求其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作為經濟補償金。
9樓:
根據勞動法,員工可以拒絕公司無理裁員。
公司裁員可以不同意嗎
10樓:乙小甲
滿足以下條件可以不同意:
根據《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裁減人員時,應當優先留用下列人員:
(一)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二)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三)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單位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的人員,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
擴充套件資料
法定不能裁員的情況: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二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11樓:天貓售後那些事兒
公司裁員可以不同意,但如果勞動合同確實不能繼續履行的,公司在支付經濟賠償金後,仍然可以裁員。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如下:
1、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2、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3、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擴充套件資料
遭遇裁員,應當從以下5點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1、公司應提前30日通知被裁員工
如果不提前通知,就要多支付一個月的工資以替代提前通知期。
2、被原公司優先錄用的權利
如果在被裁員以後的6個月內,一直沒有找到工作,或者已有工作了,但不滿意。
這時如果裁減員工的公司又在招人了,可以重新報名應聘,而在同等條件下,原公司有優先錄用的義務。
3、依法獲得經濟補償金
經濟補償金的計算標準應按被裁員工之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性收入計算。如果前12個月平均工資收入低於本市職工最低工資的,按本市職工最低工資標準計算。
4、要注意原公司是否已經足額繳納了社會保險
應為員工足額繳納社會保險直至員工離職的最後一天,如果公司沒有提前30日通知員工,員工可以要求公司另外再補繳一個月的社會保險。
5、要求原公司辦好退工手續
退工手續對被裁員工至關重要,辦好了退工手續,員工才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或重新就業。
12樓:
可以的。
勞動合同法對公司裁員,有明確的規定,如果達不到要求,您可以拒絕被裁員。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裁減人員時,應當優先留用下列人員:
(一)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二)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三)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單位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的人員,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
13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國有企業裁員,可以裁減殘疾人。法律對企業裁員,本單位因工緻殘的人員除外,並無對殘疾人特殊優待的規定,國有企業經濟性裁員中,可以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式,裁減殘疾人。
14樓:法律快車
滿足殘疾或者哺乳期兩個條件之一的公司員工在公司裁員的時候可以提出拒絕,其餘情況下暫時沒有規定可以拒絕。不過如果你不屬於上述兩種情況也不用太過擔心,在公司提出裁員的時候你可以要求其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作為經濟補償金。
公司裁員員工可以不同意嗎?
15樓:匿名使用者
公司裁員不需要員工的同意,但可以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裁員的時候,也會有一些保障的措施,如果在裁員過程中,員工發現有違法的情況,可以通過勞動爭議仲裁維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
第四章 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四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裁減人員時,應當優先留用下列人員:
(一)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二)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三)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單位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的人員,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
第四十二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條 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工會有權要求用人單位糾正。用人單位應當研究工會的意見,並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工會。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五條 勞動合同期滿,有本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條第二項規定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勞動者的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第四十九條 國家採取措施,建立健全勞動者社會保險關係跨地區轉移接續制度。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公司裁員後,一般對留下的員工,怎麼管理
管理方式有 一 公佈實情 裁員肯定會讓團隊成員人心惶惶,同時也會讓留任員工對自己將來的去留存有疑問,當然也免不了一些不實的猜測。所以,團隊領導者必須第一時間召開會議,向團隊成員講明實情,來阻斷不實的猜想。當然,如果公司沒有進一步裁員的打算,領導者就應該及時向員工宣佈這個訊息,以解除員工的憂心。如果因...
公司變相裁員,公司變相裁員,我該怎麼維權
裁員是經濟性裁員的簡稱,是因用人單位的原因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指的是用人單位在法定的特定期間依法進行的集中辭退員工的行為。實施經濟性裁減人員的企業,可以裁減因生產經營狀況發生變化而產生的富餘人員。變相裁員 是打工者們對一些企業採取各種方法逼迫職工走人,從而達到不按程式裁員的 折騰 行為的形象描述。針...
公司變相裁員,我該怎麼維權公司變相裁員該怎麼辦?
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按照一年一個月的標準進行補償。如何申請勞動仲裁 1 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原勞動局 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 仲裁申請書2份 申請人身份證影印件1份 相關證據影印件和證據清單2份 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資訊 北京地區不需要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