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道路交通安全法沒有關於行人「橫穿馬路」的罰則,但有行人橫過馬路必須走人行道的規定或通過人行天橋過馬路的規定。
行人橫穿馬路造成交通事故的只承擔一定的責任,不會承擔全部責任,如果是與機動車發生的交通事故,機動車承擔主要責任。
環衛工道理一樣
2樓:合同糾紛律師謝平
都有責任,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具體責任得讓交警過來定責。
法律分析
如果流量遠遠低於保證精確度的最小流量,將導致無輸出(如渦街流量計)或輸出訊號被當作小訊號予以切除(如差壓式流量計),這對供方來說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為了防止效益的流失,對於一套具體的熱能計量裝置,供需雙方往往根據流量測量範圍和能夠達到的範圍度,約定某一流量值為「約定下限流量」,而且約定若實際流量小於該約定值,按照下限收費流量收費。縣級以上人民**計量行政部門可以根據需要設定計量檢定機構,或者授權其他單位的計量檢定機構,執行強制檢定和其他檢定、測試任務。
執行前款規定的檢定、測試任務的人員,必須經考核合格。這一功能通常在流量顯示儀表中實現。縣級以上地方人民**計量行政部門根據本地區的需要,建立社會公用計量標準器具,經上級人民**計量行政部門主持考核合格後使用。
企業、事業單位根據需要,可以建立本單位使用的計量標準器具,其各項最高計量標準器具經有關人民**計量行政部門主持考核合格後使用。計量檢定工作應當按照經濟合理的原則,就地就近進行。計量檢定必須按照國家計量檢定系統表進行。
國家計量檢定系統表由***計量行政部門制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一條 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3樓:匿名使用者
車輛全責
環衛工是特殊主體,不屬於交通規則規範的物件
環衛工工作的特殊性註定了,他在工作時不可能太多的注意路況,這時車輛就應該負有注意路狀的更多的責任要求
4樓:匿名使用者
環衛工和其他人一樣快活要遵守交通規則。都適用《道路交通安全法》。
5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得需要交通警察根據事故現場而予以確定,這裡很難答覆您!
我正常行駛環衛工人過馬路被撞,交警稱是我的全責,說環衛工人可以橫穿馬路,求助一下懂法律的朋友 20
6樓:大風大浪
這就跟你假如撞了交警,是否也應是全責呢;
環衛工人的工作就是上馬路掃地,而馬路上整天開著各種車輛,那你說應該誰證誰呀。
關於賠償問題,交警那邊會有國家規定的,也不是某些人說了算的呀。
7樓:修車小新人
可以進行仲裁,法院調解,法院訴訟。雖然他是在馬路上工作,但是環衛部門有沒有做到相關安全培訓,提供相關安全設施,你的車子行駛有沒有超速,自己有沒有過錯等等之類的。
8樓:成全
國家沒有哪一條法律規定環衛工人可以不遵守交通法規,交警的這種說法不正確。他如果非要堅持你可以讓他舉證。
9樓:
1、環衛工人也是交通行為的當事人,作為一個行人,橫穿馬路時,應當遵守《道交法》第六十二條 行人通過路口或者橫過道路,應當走人行橫道或者過街設施;通過有交通訊號燈的人行橫道,應當按照交通訊號燈指示通行;通過沒有交通訊號燈、人行橫道的路口,或者在沒有過街設施的路段橫過道路,應當在確認安全後通過。因此,你不應該負全責。
2、交警稱是你的全責,應該以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為準,口頭說的沒有法律效力。如果你的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的事故責任有異議,可以在接到事故認定書後三天內,向上一級交警部門申請複核,必須是書面申請。
3、因為法律上允許當事人可以主張侵權損害和工傷傷害雙重賠償,因此對方即使可以認定為工傷,也不一定會減輕你的賠償責任。如果他先申請了工傷賠償,對於相同的賠償專案和賠償金額,倒是不能再向你主張同樣的賠償。
10樓:趙輝煌律師
交警的說法應當不成立,你可以申請複核。
行人橫穿馬路被撞責任怎麼劃分
11樓:呆麼
行人橫穿馬路被撞,責任認定不能一概而論,要視具體的事故情況而定。具體的責任認定可以參考一下幾種情形:
一、機動車全責,行人無責
事故位置在人行橫道線上,且沒有證據證明行人闖紅燈,行人沒有責任,機動車負全責。
二、機動車主責,行人次責
行人偏離人行橫道線,但是沒有證據證明行人闖紅燈,機動車主責,行人次責。
有證據證明行人闖紅燈。但是行人已經在機動車道上,而司機未加註意,這種情況下也是機動車主責,行人次責。
擴充套件資料
1.如果當事人對某一起交通事故負有責任,則必定因其由行為引起,沒有實施行為的當事人不負事故責任。
2.交通事故認定是確定當事人行為在事故中所起作用程度的技術認定,在認定交通事故責任時,應實事求是地表述當事人行為在事故中所起作用的程度,不須考慮法律責任問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公 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3.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是過錯認定原則。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即指有因果關係的行為在事故中的所起的作用;過錯的嚴重程度。
其中「過錯的嚴重程度」是以「當事人的行為」為前提的。在認定交通事故責任時,先看「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然後,確定該行為過錯的嚴重程度」。
12樓:匿名使用者
在處理交通事故中,即使行人違章了, 我們也要檢查機動車有無違章行為,如果有,看誰的責任更大。如果沒有,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發生交通事故,造成對方人員死亡或重傷,機動車一方無過錯的,應分擔對方10%的經濟損失。
上海市公安局釋出的《關於本市道路交通事故嚴格依法定責、 以責論處的通告》規定,道路交通事故負全部責任的一方當事人應當承擔事故損害的全部後果,其他方當事人應當分擔對方10%的經濟損失。
「行人、自行車『負全部責任』並不 等於『撞了白撞』,所謂『撞了白撞』指的是責任認定,即『行人違章與機動車相撞,機動車無違章行為的,行人負全部責任』,而不涉及賠償。
13樓:清水樣的女孩
出於人道主義,這些車主是有10%左右的經濟賠償。但你也可以告他因為你也受傷,需要他賠百分百吧。
14樓:藍天白雲
朋友你好!
看事故的損失
情況,既行人的損失程度,本來這個是比較明顯的責任認定情況,行人橫穿馬路當然需要承擔主要責任的,可是,現在有了交強險以後,如果行人受傷情況不是很嚴重,既直接損失在交強險賠償範圍內的,一般是機動車承擔全部責任的事故簡易程式處理方式來操作的!
15樓:匿名使用者
也就國內有這種荒唐的交規。所以別怪會有人闖紅燈,會有碰瓷事件出現,本身法律就是垃圾。
16樓:騎著蝸牛當房車
這種事情交警會幫你們處理的,是什麼責任交警也會幫你們處理呀。雙方都有責任,要看怎麼劃分呢,交警應該給你們說清楚呀。
17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中國人民交通安全法,行人主要責任70%,你次要責任30%,但你屬於駕駛機動動車,行人屬於弱者,責任劃分你的比列會大些,,現在的社會是大車撞小車,大車倒黴,,,
18樓:匿名使用者
沒報案嗎?
應該以交警部門出具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為準。
19樓:茄子
會向著行人,我就是晚上撞到一個行人,把自己的頭骨都摔碎,開刀抽瘀血,花不少錢,還得給人錢
20樓:神馬情況啦好啦
摩托車要走機動車道右側行駛,如果你車道沒錯的話你3他7
21樓:清歌
開車上路最重要的就是遵守交通規則和注意路況環境。然而即便你規規矩矩開車,卻也總有意外發生。
行人橫穿馬路被撞誰的責任
22樓:return小風
橫穿馬路是違反交通規則的但交通事故認定一般來說要看三個方面,首先看當事人有無違法行為,第二看違法行為和這次事故有無直接關係,第三看這個關係在事故中有多大。
如果行人突然橫穿機動車道,導致司機根本來不及反應,而司機在這次事故中沒有任何過錯,行人就有可能負全責。
這並不意味著機動車可以在道路上橫衝直撞,因為行駛中機動車要避免發生交通事故是其主要責任,在道路上,行人是弱者。哪怕最後認定行人負全責,在賠償時也要同情弱者,適當予以傾斜。法律規定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行人不走斑馬線,並不意味著行人一定負全責。如果事故中,司機因打**走神、醉酒駕駛、超速行駛等造成事故的,司機所負責任要更大一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規定,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若出現行人橫穿馬路與車輛發生碰撞的行為該如何處理呢?
駕駛者首先要做的是報警備案,這個很重要。如果出現人車損傷等情況,還要第一時間向保險公司報案,以方便理賠。切不可以為是行人主動撞到自己的車,或者行人並無大礙就駕車離去,因為一旦發生後續糾紛,這種行為可能被判定為交通逃逸,那麼原本並不是過錯的駕駛者就會因此承擔全部責任。
而且這種情況下,保險公司是拒絕賠付的。
23樓:滾泥麻痺
行人在人行橫道上被撞,車輛負全責,根據造成的後果、本人的實際情況等賠償。
1、交通事故受傷人員根據本人的實際情況可以向責任方要求賠償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等。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還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護理、繼續**實際發生的必要的**費、護理費、後續**費、精神損失費等。
具體數額根據實際花銷的票據、證據,收入情況,誤工時間,傷殘等級、戶口,當地統計資料,生活水平等計算,計算出的總數在對方車輛交強險限額內的由保險公司全額賠償,超過的部分由事故各方按照事故責任比例賠償。
2、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死亡的,除賠償搶救期間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如有死者生前撫養的被撫養人)、死亡補償費、精神損失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這樣可以麼?
24樓: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行人橫穿馬路被撞,責任誰來擔
25樓:撐死的貓
各地法規不同吧····估計會有一定的責任,10%到70% 估計50%可能性比較高,就算定你無責,也是要你承擔一部分的醫療費用的,最主要不要被交警忽悠定你個全責什麼的,而且人切脾臟的話,可能估計後續會很麻煩,做好心理準備。還有精神損失費無論如何都不能賠。
行人橫穿馬路時到路中間後突然轉身跑回來撞在靠右邊行駛的電動車上
按法律規定來說,你是要吃悶虧的。最多也就是一人一半各自解決。交警會說你沒有注意或者禮讓行人。很煩這種交通安全意識薄弱的人和小孩兒,他的家長也tm不教育。總之注意安全吧,有時候你受了傷還得賠償人家。行人橫穿馬路,與電動車相撞,然後逃逸,責任怎麼劃分?行人翻越護欄橫穿馬路。肯定是違法行為。橫穿馬路時發生...
行人橫穿馬路被電瓶車撞到了責任怎麼認定
一般是機動車的責任,但如果是在斑馬線以外發生的話,就難說了,曾經有地區把責任歸為行人。所以,最好還是不要橫穿馬路。畢竟,不管責任在誰,安全最重要,而且如果在斑馬線上被撞,責任基本就歸機動車了。騎電動車撞上橫穿馬路的行人,責任怎麼劃分 行人應該負主要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六十二條行人通...
請問大家,我喝酒騎電動車帶人橫穿馬路被汽車撞,帶的人被汽車撞
行人應該負主要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六十二條行人通過路口或者橫過道路,應當走人行橫道或者過街設施 通過有交通訊號燈的人行橫道,應當按照交通訊號燈指示通行 通過沒有交通訊號燈 人行橫道的路口,或者在沒有過街設施的路段橫過道路,應當在確認安全後通過。請問,我喝酒還帶了個人騎電動車被人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