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每個月上班時長312小時不合法。
第三十六條: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三十七條:對實行計件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根據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的工時制度合理確定其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準。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條:企業因生產特點不能實行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規定的,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可以實行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2樓:上官金鳳
重慶市的保安都是一個月上班312小時以上,一個月休息四天,一般沒有事假,中午吃飯45分鐘,沒有午休,一個月基本工資才1800
如果公司要求上班時間為312小時,是否屬於違法?
3樓:天天聊車市
一、根據《勞動法》的相關規定:
第三十六條: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三十七條:對實行計件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根據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的工時制度合理確定其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準。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條:企業因生產特點不能實行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規定的,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可以實行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
第四十條:用人單位在下列節日期間應當依法安排勞動者休假: (一)元旦;(二)春節; (三)國際勞動節; (四)國慶節;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休假節日。
第四十一條: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第四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長工作時間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的限制:(一)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二)生產裝置、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條:用人單位不得違反本法規定延長勞動者的工作時間。
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第四十五條:國家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勞動者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具體辦法由***規定。
二、制度工作時間的計算:
1、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節假日)=250天 ;
2、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
3、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
(注:工作小時數的計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時。)
三、法定工作時間就是按照國家法律明文規定的,勞動者最多工作的時間。如果超過:
1、勞動者有權利拒絕(有法定特別、不可拒絕情況)。
2、要支付加班費用。總之:要看企業是否違法,主要看企業是否執行《勞動法》的規定,如果是按照《勞動法》的規定,那就是不違法,如果不是按照《勞動法》的規定,則是觸犯了《勞動法》。
我們一個月工作312小時違法嗎
4樓:雨夜清荷
超過勞動法規定的加班時間,你可以選擇不加班,這是你的權利,如果你對加班工資也滿意的話,那就不用多說啦,你這樣問,就是不滿意羅。你可以收集你加班的證據,如打卡記錄等,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吧,會處理的。
5樓:匿名使用者
一個月加班超過六十小時屬違法!包括星期日算在內!
6樓:匿名使用者
你愛工作多少小時都不違法,只要你自己不介意
7樓:
做多了,不違法, 如果是強制工作,不給報酬就不行了。。。。。
8樓:l紅塵倒影
勞動法36條規定,每週工作不超過44小時
9樓:樂觀的天地仁和
不違法,單位如果有加班就沒問題
10樓:瘋的節奏
不違法!要看你做什麼的
法律規定一個月工作時長是多少?
11樓:瑞瑞大可愛
法律規定職工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那麼一個月也就是176小時。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根據勞動法以及***行政法規的規定:
「職工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
「因工作性質或者生產特點的限制,不能實行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標準工時制度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可以實行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實行統一的工作時間,星期六和星期日為週休息日。 企業和不能實行前款規定的統一工作時間的事業單位,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靈活安排週休息日。」
12樓:吳春江律師
回答你好
我國勞動法規定了每個月的工時不得超過一百七十六個小時,同時每天的工時不可以超過八小時,每週的工時也不可以超過四十四小時。用人單位還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有一天的休息日。如果用人單位因為生產的需要不得不延長勞動者的工時,應先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
但每日延長的工時也不可以超過一小時。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你好,請問我還有什麼能夠幫您的?
更多3條
13樓:法律快車
工作時間又稱勞動時間。是指法律規定的勞動者在一晝夜和一週內從事勞動的時間。工作時間的長度由法律直接規定,或由集體合同或勞動合同直接規定。
勞動者或用人單位不遵守工作時間的規定或約定,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休息時間是在8小時以外勞動者自由支配的時間。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小時的工時制度。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勞動者工作時間包括準備結束時間、作業時間、勞動者自然需要的中斷時間和工藝中斷時間。
單位怎樣規避要求員工每月上班時間為312小時的風險
14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按正常的上班時間,每天不超過8小時,每月按21.75天計算的話,怎麼都不可能超過。
15樓:大禹電子
說實話沒有太多辦法,除非像華為一樣,來一個自願奮鬥者協議。
16樓:郝荏
制定完善的考勤制度!
17樓:
,,,,,,,。。。。。。。
18樓:辛亥年間
這個問題有廣告推銷的嫌疑吧
國家法律中規定每月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多少小時了嗎?
19樓:石油大大的故事
勞動保障部在其官方**釋出《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裡規定了每月工作時間的具體通知。
制度工作時間的計算 :
年: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節假日)=250天。
季:250天÷4季=62.5天/季 。
月:250天÷12月=20.83天/月 。
工作小時數的計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時。
20樓:w愛酸檸檬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
1:企業因生產特點不能實行勞動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規定的,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可以實行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
2: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3:第四十三條 用人單位不得違反本法規定延長勞動者的工作時間。
4: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安排勞動者延長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第四十五條 國家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
保安上班一個月上班312小時工資3500一個月合法嗎?
21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怎麼看合不合法,怎麼看也達到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了吧
22樓:彌茂
保安上班一個月上了這麼多時間的班,並且一個月只有3500,肯定是不合法的,你們可以向勞動部門申請仲裁要求補償。
23樓:來自龍山寺專心致志的蜘蛛俠
這時間是上的有點多,工資有點少,這不和勞動法,你們可以積極申請仲裁,並且要保留好工資,保留好證據。
24樓:
這個應該是把加班工資全部算進去了的綜合工資。
上8小時班加4小時班星期天還上班是否合法
違法的,勞動法規定工作時間如下,如果不符合就是違法 工作時間 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 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第三十七條 對實行計件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根據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的工時制度合理確定其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準。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
國慶節假期不上班補償八小時,上班就不補償是合法的嗎
當然是合法的,上班就補三倍工資,犧牲了休息的時間,得到了應有的補償。不上班,沒付出勞動,是不會給補償的 國慶節放7天假,只有1,2,3號是法定假日,放假休息,其他幾天都是竄休,由於工作性質法定假日不能休息的,勞動法規定支付300 的加班費補償,你如果得不到補償,那是不合法的。勞動法規定,國家法定休息...
上班九小時連續站著,好累。是我太矯情了還是都累
上久了就習慣了。我從09年一直是這種站著的工作直到去年升職了才不是了。也是一天9 10幾個小時。你應該剛去那裡上班不久吧,還沒適應,你在站兩個禮拜就會習慣了 工作都是這樣的,如果太累可以找個座著的工作 是真的累,11 個小時我也站過。時間長了會好點 確實累,幹什麼工作的要站9小時 九個小時算少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