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這兩者區別是:
1、辭職和自動離職從現象上來看都是你(員工)主動不幹了。
2、辭職要提前30天書面提出申請,不管用人單位同意還是不同意,第31天就可以不上班了,你 已經盡到告知義務,沒有法律責任。
3、你所說的自動離職是不是突然就不上班了,也不打招呼?這樣不好,如果單位以曠工違紀把你 開除或辭退,你的工作記錄很不光彩,扣你的曠工工資和違約你也沒辦法,很吃虧。
4、法律規定自動離職不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用人單位,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勞動者要負責賠 償(包括培訓費、安置費等)。如果另外一個用人單位聘用了你而你沒有和原單位解除勞動關 系(有勞動合同或者保險等能證明你和原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據),那麼這個第三方的用人 單位還要承擔連帶責任受到懲罰,哪個單位敢用你呢?
5、如果你的檔案、保險在單位名下,麻煩,要把它們都轉出來,如果單位不放人,你的路要更 長。
我個人建議:其實說到底,還是走正規的辭職手續比較妥當,別給自己和別人找麻煩,穩穩當當堂堂正正走人不是很好嗎?
2樓:對_開蕨
自離的話是單方面不經過同意就離職的,這樣是不符合規範的,是要扣違約金的,
辭職是按照正常的程式雙方協商解決離職的,是符合合同要求的,是不用違約金的
3樓:職場德華老師
回答您好同學!主動申請離職和自離的區別是法律後果不同,主動申請離職是可以正常的結算工資的,實踐中,勞動者自離後用人單位會扣押勞動者的工資,勞動者應當依法回原用人單位辦理離職手續,用人單位依法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依法結清工資,勞動者因自離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勞動者需要承擔賠償責任。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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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樓:深海寶藏
一個是申請一個是沒申請
辭職和自離的區別是什麼?
5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一、概念區分。
1、辭職和自離,屬於平時我們的口語,非法律詞彙。
2、根據一般的常識,辭職是指勞動者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包括合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也包括離職未依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
3、勞動者正常情況下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該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而勞動者不辭而別,就屬於所謂的自離。
二、法律後果
勞動者擅自離職,沒有提前30天書面提出,那離職行為違法。用人單位應該全額支付該勞動者工資。不過,如果該勞動者違法離職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例如招聘產生的費用.
用人單位可以要求該勞動者承擔違法離職給公司造成的損失。沒造成損失的,工資應該都支付。是否造成了損失,也是單位來進行舉證。
而勞動者正常提出辭職的,無論用人單位是否招聘到新員工,無論是否因為該勞動者離職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勞動者均不需要承擔損失。用人單位也不得剋扣工資。
6樓:龍貓的那朵花
1、辭職,是雙方協商解除勞動合同。因為合同期未滿,一般由勞動方提出解除合同申請,用工方同意後,視為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用工方要給付勞動方應得的勞動報酬及其它權益。
2、自離,是勞動方未與用工方協商,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不僅不能得到應得的勞動報酬,還有可能遭用工方追訴違約損失。
1、辭職步驟1)寫辭職信;
2)和主管詳談;
3)交接工作;
4)人事手續;
5)開離職證明。
2、規定1)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7樓:616宋小蟲
主動辭職
辭職是員工主動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分為用人單位無過錯的「預告辭職」和用人單位有過錯的「即時辭職」。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37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預告辭職」需提前書面通知公司,無權要求經濟補償金。
被動辭退
辭退是用人單位主動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分為「過失性辭退」和「無過失辭退」以及「經濟性裁員「。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39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由於勞動者存在過錯,這種情況下用人單位不用支付經濟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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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樓:匿名使用者
辭職和離職和自離的結果相同,但性質有些不同。辭職屬於勞動者主動離開
單位的行動。而離職只是離開單位,但並不一定誰是主動。離職與辭職沒有本質的區別,從以前的規定看,一般是指尚未喪失勞動能力的幹部由於某些個人原因,不能繼續在用人單位供職,需要向用人單位提出離職要求,經批准後可辦理離職手續,享受一次性的離職費待遇,與用人單位終止勞動關係。
當然,有的也不發離職待遇。例如:歸僑、僑眷職工因私獲批准出境定居,凡不符合退休、退職條件的,可辦理離職手續,並按規定發給一次性的離職補助費。
工齡每滿1年發給1個月的本人標準工資,工齡10年以上的,從第11年起,每滿1年發給1個半月的本人標準工資,但離職補助費的總額,最高不得超過24個月的本人標準工資。而國家勞動總局《關於職工要求離職另謀職業問題的覆函》([80]勞險便字66號)規定,凡要求離職在城鎮另謀職業的職工,經批准離職後,不發離職待遇。辭職的職工,在2023年4月9日釋出《全國整頓企業勞動組織工作座談會紀要》(勞人計[1983]12號)之前,是沒有辭職生活補助費待遇的,此後的辭職費標準也低於離職費標準,即:
家居城鎮的職工,工齡每滿1年,發給相當於本人半個月標準工資的一次性生活補助費,最多不超過6個月的工資;回農村的,工齡每滿1年,發給相當於本人1個月標準工資的一次性生活補助費,最高不超過12個月的工資。這種辭職費也僅適用於原來的固定職工。合同制職工按《勞動法》的規定執行。
雖然從最初的規定看,離職是對幹部而言,辭職是對工人而言,但從後來的規定看,界限越來越模糊。實行勞動合同制以後,這兩種政策規定運用的越來越少了,然而有一部分職工仍需適用這兩種政策。自動離職,是職工根據企業和自身情況擅自離職,而強行解除與企業的勞動關係的一種行為。
很多單位的規章制度上有類似於這樣的條款:「如果每月遲到5次以上自動離職」。這個「自動離職」其實在性質上就是被單位開除了,但這樣的說法顯得並不像「開除」那樣絕情,而是你明知故犯,自動離職。
按照國家規定,自動離職的勞動者不享受任何待遇。
辭職和自離的區別是什麼?
9樓:廖慨督斯年
辭職是你提前一個月通知公司,公司倒是啥都給你算清楚的,不扣錢。自離是你沒有通知公司你不做了,不來了,公司會以曠工算,連續曠工算自動除名,不給工資的。
自離和辭職的區別
離職和自離有什麼區別
10樓:安巨集偉安瑩
辭職和離職和自離的結果相同,但性質有些不同。辭職屬於勞動者主動離開單位的行動。而離職只是離開單位,但並不一定誰是主動。
離職與辭職沒有本質的區別,從以前的規定看,一般是指尚未喪失勞動能力的幹部由於某些個人原因,不能繼續在用人單位供職,需要向用人單位提出離職要求,經批准後可辦理離職手續,享受一次性的離職費待遇,與用人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當然,有的也不發離職待遇。例如:
歸僑、僑眷職工因私獲批准出境定居,凡不符合退休、退職條件的,可辦理離職手續,並按規定發給一次性的離職補助費。工齡每滿1年發給1個月的本人標準工資,工齡10年以上的,從第11年起,每滿1年發給1個半月的本人標準工資,但離職補助費的總額,最高不得超過24個月的本人標準工資。而國家勞動總局《關於職工要求離職另謀職業問題的覆函》([80]勞險便字66號)規定,凡要求離職在城鎮另謀職業的職工,經批准離職後,不發離職待遇。
辭職的職工,在2023年4月9日釋出《全國整頓企業勞動組織工作座談會紀要》(勞人計[1983]12號)之前,是沒有辭職生活補助費待遇的,此後的辭職費標準也低於離職費標準,即:家居城鎮的職工,工齡每滿1年,發給相當於本人半個月標準工資的一次性生活補助費,最多不超過6個月的工資;回農村的,工齡每滿1年,發給相當於本人1個月標準工資的一次性生活補助費,最高不超過12個月的工資。這種辭職費也僅適用於原來的固定職工。
合同制職工按《勞動法》的規定執行。雖然從最初的規定看,離職是對幹部而言,辭職是對工人而言,但從後來的規定看,界限越來越模糊。實行勞動合同制以後,這兩種政策規定運用的越來越少了,然而有一部分職工仍需適用這兩種政策。
自動離職,是職工根據企業和自身情況擅自離職,而強行解除與企業的勞動關係的一種行為。很多單位的規章制度上有類似於這樣的條款:「如果每月遲到5次以上自動離職」。
這個「自動離職」其實在性質上就是被單位開除了,但這樣的說法顯得並不像「開除」那樣絕情,而是你明知故犯,自動離職。按照國家規定,自動離職的勞動者不享受任何待遇。
11樓:鄭梧桑思萌
辭職是你提前一個月通知公司,公司倒是啥都給你算清楚的,不扣錢。自離是你沒有通知公司你不做了,不來了,公司會以曠工算,連續曠工算自動除名,不給工資的。
12樓:痴狂
辭職是本人交辭職書後經單位同意的離職,是離職後的一種。而離職是離開原單位的總稱,可以是單位辭退或開除,也可以是自己提出辭職等
我想辭職,但是他們不批准,讓我自離,請問自離後押的工資還發嗎
員工辭職,企業沒有理由不同意的。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1,辭職要提前30天提出 2,辭職要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3,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不用面形式.引用法律規定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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