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公司加班工資沒本工資多,節假日工作也不加工資,還有許多保險不給做,可以投訴嗎,怎麼做

2022-04-06 01:53:09 字數 5212 閱讀 2097

1樓:書生之見是我

《勞動法》規定,工資按月發放。當月發放上月的工資是可以的,但是跨月就違法;如果公司拖欠工資,勞動者可以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用人單位限期發放工資,逾期不支付的,還要加付賠償金。

《勞動法》第五十條: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七條: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2樓:江淮一楠

到勞動局投訴。但是在目前大環境下,投訴不解決問題。

公司發工資不發工資條,可以投訴嗎?

3樓:華律網

工資條是企業發給員工本月工資的明細,能讓員工清楚瞭解自己的收入構成。一旦發生糾紛,工資條可以作為員工在這個公司的收入證明及其他明細證明,還能夠監督企業及時發放工資。《勞動法》規定,員工對於企業規定的工資分配方案,享有知情權和監督權,也就是說員工有權知道自己的福利和工資構成。

因此,企業不提供工資條是一種侵權行為。《工資支付暫行規定》中規定:用人單位可以委託銀行代發工資。

用人單位必須書面記錄支付勞動者工資的數額、時間、領取者的姓名以及簽字,並儲存兩年以上備查。用人單位支付工資時應向勞動者提供一份其個人的工資清單。如果用人單位不發工資條或者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工資支付發生勞動爭議的,當事人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綜上可知,用人單位不發工資條的不會涉嫌違法,但是會對勞動者構成侵權。如果勞動者需要了解自己的工資條內容的話,可以要求單位提供。

4樓:快貝闖涯

可以投訴,找當地的勞動監察大隊申訴,要求解決。

1、按勞動部《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六條 規定,用人單位應將工資支付給勞動者本人。勞動者本人因故不能領取工資時,可由其親屬或委託他人代領。用人單位也可委託銀行代發工資。

2、用人單位必須書面記錄支付勞動者工資的數額、時間、領取者的姓名以及簽字,並儲存兩年以上備查。委託銀行發放的,可以不要求領取者簽字,但應向勞動者提供一份其個人的工資清單。

5樓:生活養生小百科

企業發工資而不發工資條,這種情況下,不能投訴公司。

1、因為企業給你發工資是義務,而你向公司索要工資條是你的權利,但是公司並不具有要向你發工資條的義務。

2、沒有法律強制要求公司方必須出具工資明細,公司也可以根據自身管理模式而對員工當事人外的其他人的工資進行保密。注意:權利可以放棄,但義務必須執行。

擴充套件資料

我國《工資支付暫行條例》第6條規定:用人單位可委託銀行代發工資。用人單位必須書面記錄支付勞動者工資的數額、時間、領取者的姓名以及簽字,並儲存兩年以上備查。

用人單位在支付工資時應向勞動者提供一份其個人的工資清單。

工資條是員工所在單位定期給員工反映工資的憑證。工資條應該是企業發給員工每月工資的明細,是員工清楚瞭解自己收入的一種較好形式。

一旦發生糾紛,工資條可以作為員工在這個公司的收入證明及明細證明,也能監督企業是否按時發放工資,是一種憑證。

工資條還能反映員工每月工資總額,是否低於最低工資標準,企業有沒有在工資中扣除員工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及個人所得稅,至於其他專案在非特殊情況下不能扣除。

同時個人所得稅的徵收是以一定的工資起點為標準,工資條也能顯示單位是否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時間發放工資,這些都在工資條中體現,一旦發生勞動爭議,工資條應該是作為勞動仲裁的重要證據  。

6樓:和企共贏財稅平臺

可以。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有關規定,「工資條可以作為認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存在勞動關係的憑證。員工對於自己的收入有知情權和監督權,工資條就是最好的表現形式,作為證據之一的工資條,不僅對認定企業是否按時發放工資起到憑證作用,而且在產生糾紛時也是勞動仲裁的重要證據之一。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指出,即使用人單位不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在發生勞動爭議時,勞動者只要能提供工作證、工資支付記錄或考勤記錄等憑證,同樣可以被認定為雙方存在勞動關係。工資條是勞動關係的憑證,所以單位應該供給。

7樓:濤聲海韻

公司不發工資條可以投訴。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勞動行政部門依法對下列實施勞動合同制度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一)用人單位制定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及其執行的情況;(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和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三)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遵守勞務派遣有關規定的情況;(四)用人單位遵守國家關於勞動者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規定的情況;(五)用人單位支付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報酬和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的情況;(六)用人單位參加各項社會保險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監察事項。

如果是單位拖欠工資,不發工資、剋扣工資的,可以打12333**進行投訴舉報,該**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也可以直接到勞動局監察大隊投訴。

由於單位未能按時發放勞動報酬,當事人還可以申請解除勞動合同和勞動關係,並且要求經濟補償。當事人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行政部門進行舉報,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用人單位支付工資,勞動監察大隊協調不成的,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對勞動仲裁結論拒不執行的,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以下是我國《勞動合同法》關於工資的法律規定:

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第七十四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勞動行政部門依法對下列實施勞動合同制度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一)用人單位制定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及其執行的情況;(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和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三)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遵守勞務派遣有關規定的情況;(四)用人單位遵守國家關於勞動者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規定的情況;(五)用人單位支付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報酬和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的情況;(六)用人單位參加各項社會保險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監察事項。

第八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8樓:張羲會計

公司不按時發工資是違反勞動法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依法向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

《勞動法》第九十一條:「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並可以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1)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2)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3)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4)解除勞動合同後,未依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未及時支付工資的解決方法:

1、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請求加付賠償金,賠償金標準: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投訴時,應提供本人身份證影印件以及相關拖欠工資的證據。

2、以未按時足額發放工資為由,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請求解除勞動關係並支付工資和經濟補償金。若仍想維持勞動關係的,可以只請求支付工資。申請勞動仲裁時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書(2份);證據清單和相應證據材料(2份),證據材料主要有勞動合同,工資銀行賬單;身份證影印件(1份)。

9樓:滿嘴胡說**律

公司不發工資條違法嗎?為什麼違法?

10樓:深圳商務律師

如果企業是現金支付工資又不發工資條,對勞動者而言是很不利的,因為在勞動仲裁案件中,工資標準是由勞動者負責舉證的,現實中勞動合同裡企業往往寫低了實際的工資,如果勞動者自己又證明不了工資標準,只能按最低工資標準計算。如果企業是銀行轉賬支付工資,有沒工資條影響不大。

11樓:法律實務研究

公司發工資時不給付工資條,不違法,不能投訴。

法律並沒有規定有人單位必須在發工資時給付工資條。工資條只是讓勞動者核對工資數額用的,如果勞動者對工資數額有異議,可以到單位財務處檢視計算方法及明細。

12樓:東門雲霞閉夜

工資條是必須要發的,但是現在紙質的已經被淘汰,都是用電子工資條。

沒有說的那麼貴,用飛鴿工資條一般就是幾百塊錢就可以解決一個公司的工資條問題

13樓:禽駒

公司10多年 開工資 沒有工資單,祕密簽字

14樓:匿名使用者

我覺得應該能投訴,但有沒有其他類似工資條的東東,比如工資表上簽字。

15樓:手機使用者

律師答: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有關規定,「工資條可以作為認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存在勞動關係的憑證。員工對於自己的收入有知情權和監督權,工資條就是最好的表現形式,作為證據之一的工資條,不僅對認定企業是否按時發放工資起到憑證作用,而且在產生糾紛時也是勞動仲裁的重要證據之一。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指出,即使用人單位不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在發生勞動爭議時,勞動者只要能提供工作證、工資支付記錄或考勤記錄等憑證,同樣可以被認定為雙方存在勞動關係。工資條是勞動關係的憑證,所以單位應該供給。

節假日加班工資怎麼算?節假日加班的工資怎麼算

節假日的加班費的計算 節假日加班工資 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 國家規定的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數和工作時間分別為天和176小時,職工的日工資和小時工資應按此進行折算。以某職工月崗位應得的工資750元計算,日工資標準約為元,小時工資約為元。元旦加班一天 8小時 該職工加班費計算公式為 元300 8小時 10...

你好因為公司加班又不發加班工資為由辭職可以享受勞動補償嗎

樓主,你好。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員工辭職的,需要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單位,所以,你在辭職申請中請求公司與2月25日前辦理工作交接是沒有法律依據的。你在單位工作期間,單位未支付你加班費的,你有權要求單位依法支付你應得的加班費。員工個人辭職的,單位是依法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的。以上解答希望對你有所幫...

公休日加班,公司拒付加班工資,而強制要求1 1的比例調休。算做違法嗎

公休日加班,公司拒付加班工資,而強制要求1 1的比例調休,是否違法要分情況看。法律分析 如果加班給調休不付加班費,有以下兩種方式 一,要看工資的構成,如果工資在書面合同中有約定的,單位不得違反合同,如果沒有約定,或只約定工資的構成,提成具體數額根據公司的情況變動的話,就比較難以維權。如果沒有約定,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