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買房一方簽字房子是共同財產嗎

2022-11-12 10:36:35 字數 5338 閱讀 4780

1樓:奇農嘉嘉普

婚後買房,不管房產證登記人是夫妻哪一方名字,只要雙方無事先特殊書面約定。

都是婚後取得共有財產。

《婚姻法》: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工資、獎金;

生產、經營的收益;

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方的婚前財產;

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2樓:武世聲飛

是!不用在房本上簽字,房子自動有他的一半,不用擔心。

3樓:水瓶out快

樓上說了一大堆發條,但是不懂法律的人不一定能理解。為了補充,我想說,新婚姻法規定,夫妻在鬧離婚的時候,誰買房子出的錢多,房子歸誰,而另一方則根據相應情況給與補償。

4樓:圓點楊鶴鬆律師

婚後一方購買的房產,登記在一方名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新婚姻法中婚後買房房產證只寫一方名字,屬於共同財產嗎?

5樓:華律網

婚後買房,寫夫妻2人名字或者寫一個人名字,都是婚後共同財產,除非在一個人的名字後面標註了「單獨所有」。標註了「單獨所有」的房產,是一方獨有,離婚時候,另外一方無權分割。其程式是:

配偶寫一份放棄產權的宣告,在房管局備案。這樣辦下來的房產證,只有一個人的名字,而且名字後面有括號註明「單獨所有。」按照新婚姻法規定,不論房產證上是一方的名字,還是雙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雙方婚後共同出資(包括貸款)取得的房屋產權,均為共同財產。

6樓:空虛美的夢

屬於共同財產的:

1、在夫妻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房子,夫妻雙方沒有明確約定的話,房產證上只寫其中一個人的名字,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2、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買的房子屬夫妻共有,離婚時,有一方想擁有房屋所用權的,評估單位進行評估,然後對另一方進行分配;如果雙方都想擁有房屋所有權的,雙方進行競價;如果雙方都不想要房子的,人民法院進行拍賣,然後進行分配。

不屬於共同財產的: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相關知識

新婚姻法婚後買房的注意事項:

共同買房需要特別留意的有四個方面。如簽約、房貸申請以及交易過戶等環節,都需要夫妻雙方到場。此外,夫妻共同買房在證件準備工作等方面,以及申請房貸等事宜,也需要提前研究。

1、簽約雙方親自到場

在買房過程中,涉及到諸多簽約過程,如簽訂買賣合同、申請房貸以及交易過戶等,這需要夫妻雙方同時到場。除了簽訂房產買賣合同之外,申請房貸、辦理過戶手續時,也需要雙方親自到場。專家解釋說,在申請房貸時,有些時候會以夫妻名義共同申請,因此銀行方面需同時考察兩人的資質,辦理相關手續時也必須同時簽字。

另外,辦理過戶手續時,原則上要求同時到場,因為根據《物權法》規定,夫妻共同購置的房產,到底是共同共有,還是按份共有,需要在買賣合同中體現出來,進而在房產證上載明,因此需要雙方到場簽字確認。但如果無法到場,也必須辦理公證收取委託手續,並將相關事宜交代清楚。

2、證件準備是關鍵

夫妻共同買房,需要提供的證件比較多,而且一件都不能少。在夫妻共同申請房貸時,需要提供夫妻兩人的收入證明,如果兩人為非本地居民,還需提供雙方提供 1年以上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否則按照非本地居民貸款政策對待。當然,在辦理按揭貸款時,如果其中一人收入較高,通過資質審批不成問題,另外一方的收入證明則無需提供。

3、主貸、次貸有講究

由於信貸政策有變化,因此在確定主貸人和次貸人時,需根據實際情況而定,而不能簡單地只看收入的高低程度。夫妻共同還款時,在確定主貸款人、次貸款人時,一定要根據實際情況來定。一般情況下,在銀行住房貸款合同中,只把一方作為「貸款人」(常說的主貸款人)而無論房產證上是否寫了雙方的名字,另一方都可作為「共同貸款人」。

在確定主貸款人時,應當選擇夫妻間收入較高較穩定者,同時注意年齡的限制,否則會影響到貸款期限。

此外,專家提醒還需注意信貸政策的變化。對於非本地居民來說,如果無法提供1年以上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則會被區別對待,如房貸首付比例提高,利率水平上浮,這無疑會增加購房成本。因此在確定主貸款人時,要考慮到這個因素。

4、所佔份額提前定

夫妻共同買房,財產所佔份額各是多少,需提前確定,以免日後產生糾紛。依據《婚姻法》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因此在共同購房過程中,即使房產證上沒有出現另一方的名字,也不影響其對房屋享有所有權。

但目前有少數新潮夫妻,財產實行aa制,在共同買房時需要考慮財產份額問題。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所有者可以選擇共有形式,如果是選擇共同共有,則雙方享有的權益相同;如果按份共有,則需要提前分割,並在房產證上載明。

5、準夫妻買房重登記

在此需要特別提醒的是,目前有不少準夫妻共同買房的現象存在。為了減少糾紛,專家建議應該在房產證登記內容方面下點功夫。

這裡所說的準夫妻,是指即將結婚、但尚未領取結婚證的那部分人。夫妻婚姻存續期間,是從領取結婚證之日起算,因此在未領取結婚證的前提下共同買房,並不能當做共同財產。在這種情況下共同買房,如果是雙方共同出資,比例各半,則需在房產證上同時登記兩人的姓名。

如果雙方出資比例不等,雖在房產證上也會登記兩人姓名,但必須說明各自所佔比例大小。還有一種情況也需提前考慮,即只有一方出資的情況下,是否在房產證上也登記上另外一方的姓名;如果登記上,不出資一方所佔份額是多少,也需要確定下來,並在房產證上載明。

專家表示,最不可取的做法是,出資一方為表誠意,在房產證上就寫對方一個人的名字,這意味著自己完全放棄了房屋的所有權。

7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是用你們共同的錢買的就屬於

新婚姻法說的是婚前財產,婚後的屬於共同財產,無論是寫誰的名字。

8樓:在安樂塔感受晴天的張角

不屬於共同各財產,必須去加名字。

9樓:

只要是婚後的財產都屬於夫妻共有財產

10樓:

婚後買房只寫一個人的名是共同財產?

11樓:**先生本人

問婚姻登記所 最準確

12樓:紫霞飛揚

標籤個人所得屬於共同嗎

如果婚後夫妻共同買房只寫一方名字,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13樓:麥穗兒談教育

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1、婚後買房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情形。

(1)在夫妻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房子,夫妻雙方沒有明確約定的話,房產證上只寫一方的名字,都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2)雙方結婚時由一方父母支付首期款購置的房產,婚後夫妻共同交付的供房款以及為房屋裝修所支付的相關費用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可以要求對這些費用進行分割,至於一方父母的出資部分則要依據當時的具體約定來處理。

(3)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2、婚後買房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情形。

(1)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2)雙方用共同財產以父母名義買房,產權登記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的產權屬於父母,離婚時不屬於夫妻財產,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資情況,算作債權要求償還出資額。

擴充套件資料:

一、夫妻的共同財產的認定標準。

1、工資、獎金:這裡的「工資、獎金」應作廣義的理解,泛指工資性收入,目前我國職工的基本工資只是個人收入的一部分,在基本工資之外,還有各種形式的補貼、獎金、福利等。

2、生產、經營的收益:收益」,既包括農民的生產勞動收入,也包括工業、服務業、資訊業等行業的生產、經營收益。

3、智慧財產權的收益:由智慧財產權取得的經濟利益,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如因發表作品取得的稿費,因轉讓專利獲得的轉讓費等,歸夫妻共同所有。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除外。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1)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取得的鋪位承租權、轉租權。

夫妻一方的鋪位承租權、轉租權具有財產權的性質,可帶來財產性的收益,根據租賃關係的法律特徵,應認定為夫妻一方或雙方的其他共同所有財產的其他形式,也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在審判時,可從有利生產、方便生活、方便管理的原則進行處理。

(2)個人所有房屋的婚後收益。

只有一方個人所有的房屋婚後用於出租,其租金收入屬於經營性收入,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二、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方式:

在財產的分割方式上,一般有以下幾種:

(一)實物分割:這適用糧食、現金、存款等可以直接分割、不會產生價值貶損的財產。

(二)價金分割或**補償:對於車輛、字畫、古董等無法直接分割的財產,可以將實物進行變賣,將變賣取得的價金予以分割這就是價金分割;如果夫妻一方想要取得該財產的,該方可以將共有物作價,並將作價的一半付給另一方作為補償,這稱為**補償。

三、夫妻共同財產分割考慮因素:

(一)考慮財產的經濟價值和使用價值:有些財產特別是生產資料不宜分割,否則將損害財產的效用或者經濟價值,造成不必要的損失和浪費,同時對雙方都沒有好處。對不宜分割的財產要作為一個整體的分割。

(二)考慮一方學習和工作的需要:夫妻一方在學習或工作上對某項物品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優先考慮該物品分給這一方,如果雙方都需要,則考慮哪一方更需要。

(三)考慮生活的需要:對一些家庭生活用品,要考慮雙方和子女的生活需要,合情合理的分割。

(五)考慮對家庭付出的大小:雙方當中付出較多義務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補償,補償是從分割後的財產中支付。如果分割的財產不足以支付,則應當從另一方的個人財產中補足。

(六)考慮是否存在過錯:在司法實踐中,在夫妻共同財產分割中向無過錯方多分財產。

婚前一方買房婚後共同還貸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可以說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啊。法定夫妻共同財產 1 法定夫妻共同財產概念及範圍 法定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在夫妻雙方婚前或婚後未對夫妻財產作出約定或者約定無效的情況下,直接適用法律規定的夫妻財產製度。我國婚姻法對夫妻財產製採取的是法定財產製與約定財產製相結合的制度,並明確規定,在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時,才...

婚前財產一方婚後賣了是不是夫妻共同財產

婚前一方所有的股權在婚後增值部分能否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一種觀點認為 股權的增值與孳息一樣屬從物。根據物權法理論,從物的權利隨主物,主物是婚前財產 股權增值也應認定為婚前財產。況且留存於公司的婚前股份在婚後的增值部份,並不直接屬於 公司法 第9條所規定的公司法人財產權的範疇。筆者認為這種觀點不...

夫妻共同財產一方去世,另一方申明放棄繼承,是不是放棄了全部共同財產

遺產繼承,是繼承屬於去世人的合法個人財產,共同財產在遺產繼承開始前,需要先析產,只有屬於去世人的那份比例財產才可以進行繼承,屬於配偶的部分,不能作為遺產進行繼承!所以,遺產繼承時,共同財產不能全部作為遺產繼承,屬於配偶的財產比例不能放棄,因為這個本來就是屬於他個人的,但是作為遺產繼承的部分財產,是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