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規定公司裡不能玩手機

2025-01-01 05:15:21 字數 4400 閱讀 6417

1樓:但丹亦

一般在公司裡也是有規定工作時間不能玩手機的,畢竟正經的工作時間都拿來玩手機,那麼耽誤了工作進度會給公司造成很大的影響,如果沒有規定還是要自律一點,尊重一下工作。

2樓:群眾路線

上班時間玩手機肯定是不允許的,但現在很多辦公軟體都是裝在手機上的,單位發通知、上下班打卡、報名填表都是在手機上完成,所以很難界定拿著手機是工作還是玩,只能靠自覺。

3樓:網友

有些公司上班是不能玩手機的,畢竟上班時間玩手機影響工作,更有甚者會造成安全隱患。

4樓:網友

公司有規定不允許我們玩手機這是公司統一規定也只有下班了回去玩。

5樓:後排師兄

大部分公司都會規定上班時間不允許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除非你的工作就是玩手機,不然上班時間玩手機絕對是你理虧。

6樓:訾鳳憶槿

不同的公司規定是不一樣的,有的公司規定大話子有的公司規定特別細小,包括明確不能在公司裡玩手機。

7樓:冉逸雲

有些公司是有的,具體看公司規章制度的。

8樓:整合全屋快裝

這個肯定有啊。

公司不是福利。

也是需要用自己勞動來換取。

不然你做了也沒有辦法,其他人都不是你想的。

上班不讓帶手機違法嗎

9樓:馮吉祥

法律分析:是合法的。如果所服務的公司性質屬於特殊行業,如加油站,機場,或危險作業行業,則從員工作業時安全形度出發,公司實施上班期間禁止攜帶手機屬於合理禁令。

但公司負有安全、妥善保管員工手機的責任,如在保管期間員工手機丟失,則由公司承擔保管不善的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條首含 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神橘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遊芹團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

在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實施過程中,工會或者職工認為不適當的,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通過協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單位應當將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

公司不準職工帶手機合法嗎?

10樓:

摘要。公司不準員工工作時間帶手機是合法的,每個公司都有自己的規章制度,工作時間帶手機可能會影響到工作,所以工作時間不準帶手機是合法的,它不存在侵犯員工的權利的問題。

公司不準員工工作時間帶手機是合法的,每個公司都有自己的規章制度,工作時間帶手機可能會影響到工作,所以工作時間不準帶手機是合法的,它不存在侵犯員工的權利的問題。

家裡有事情怎麼辦。

您好,您說的是什麼事呢?

公司把我們手機起來合法。

是的呢。下班時間也不給您嗎?

是的。上班時間。

親,這樣是合法的呢。公司只是上班時間收了手機。

我們自己放起來不合法。

您說的自己放起來是什麼意思呢?

自己收起來。

您好,公司有公司的規定呢。

公司休息時間也不允許玩手機,這是不是違法的?

11樓:愛運動的胖周

用人單位根據國家勞動合同法、勞動法及其有關法律條文和行政規章受權可以制定不違背國家強制政策法規不嚴禁的工作規章制度、組織紀律性和規章,這種行政規章在用人單位內部結構是合理的,也是可以用於對員工開展獎罰的根據。因而,假如貴司明確規定並盡到有效的提醒責任的嚴禁工作時間玩手機違者罰款也是合理合法滴。留意我講的標準,條件造就才合理合法。

不然被懲罰者可以申請辦理有關部門開展投訴、訴訟和起訴。

誰給公司的權利來沒收員工的手機?真是便是胡作非為!公司可以按照本企業管理制度(但沒有權利沒收個人用品),對工作玩手機的員工採用外罰薪水及獎勵金的對策,再者說就算是辭退也無法做這類非法的事兒!

手機屬歲派於財產,並且手機關聯到個人資訊保護、資產安全與私隱安全性,除國家關鍵商業秘密。

行政機關實行商業備虛秘密工作中,必須臨時沒收存放外,一切本人與用人單位都沒權採用強制執行措施沒收、存放員工的手機,更不要說是沒收了,假如用人單位敢那樣做,不只是關聯到勞動合同法問題,這也是違反規定乃至是刑事犯罪。

徹底可以報案解決!

你執行時間非得玩手機嗎?你需要弄搞清楚安全性為了誰?你交通違章遭受損害可以無論嗎?

如果無論你能隨意玩!解仿雀燃決幾回責任事故有多起是玩手機造成的,這親屬說啥,為什麼他玩手機無論,那時候恨不能把這叼婦嘴撕掉,是無論或是他管不了自身!在我們取出考評的資料資料時不吭氣了!

**值班是不是沒收手機是非常典型的以自我為中心自身損害還需要撒潑耍賴!

我瞭解這件事情是企業因為對安全性或工作效能的考慮到,嚴禁員工工作時看手機玩手機,並並不是沒收本人財產。我不知貴司到底是幹啥的,但如今許多人在駕車時也看手機,證實手機的確危害工作中與生活。企業的作法是有一些過火,但是如何確保大夥兒工作時也不看手機呢?

本人觀點,僅作參考。

12樓:阿斯達歲的說

我覺得是違法的,因為違反了人們的自由權,在休息的時候是可以玩手機的,並不影響工作呀。

13樓:要天天喝

不算違法吧,只能說公司制度有缺陷,休息時間玩手機可,以洞巨集放鬆一下心情,鄭團緩解一下高度喊顫橘工作帶來的緊張感,屬於合情合理。

14樓:情感導師素顏

其實是屬於違法大昌的,因為畢竟休息的時間世猜是員工自己的,如搜仿型果去幹預員工做其他的事情,那麼屬於是侵犯員工的自主權。

上班不能帶手機合法嗎

15樓:王富利

法律分析:此需根據你所服務的公司的性質,分情況對待之:

1、如果你所服務的公司性質屬於特殊行業,如加油站,機場,或屬危險作業行業,則從員工作業時安全形度出發,公司實施上班期間禁止攜帶手機屬於合理禁令。但公司負有安全、妥善保管員工手機的責任,如在保管期間員工手機滅失,則由公司承擔保管不善的賠償責任;

2、如果你從事的並非1中所列的特殊行業,則建議你可以看一下企業的規章制度或者員工手冊,有無關於禁止帶手機的條款。並且該項制度是否得到公示以及員工的簽名確認。如果沒有,企業不允許員工帶手機或者對於帶手機的員工做出一些處罰,是有違法律規定的,員工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公司不讓帶手機合法嗎

16樓:李飛磊

法律分析:不合法,為了調動公司員工的積極性,維護公司利益和保障員工的合法權益,每個公司都會制定乙個規章制度。但是,所謂的公司規章一般是以規範員工為主要內容,要是員工有違反表現就要依照規章進行處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第八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因違法行為受到行政處罰,其違法行為對他人造成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違法行為構成犯罪,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不得以行政處罰代替刑事處罰。

公司不讓玩手機這個制度怎麼看

17樓:毛安妮

法律分析:若禁止玩手機是公司明令禁止的,或是多次玩手機嚴重違反了單鬥段歷位規章制度,公司可以解除合同,除此之外,公司的行為不合燃雀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三條 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勞動者應當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空搜,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條 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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