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者以勞動合同無效為由請求經濟補償金,是否支援

2025-03-05 10:25:25 字數 3843 閱讀 1710

1樓:微風

勞動者以勞動合同無效為由請求經濟補償金,是否支援需要當地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或法院對勞動合同進行認定,勞動合同被確認無效,勞動者已付出勞動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

勞動合同法‍》

謹殲 第二十六條 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一)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談歷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免含晌搜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對勞動合同的無效或者部分無效有爭議的,由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第二十七條 勞動合同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二十八條 勞動合同被確認無效,勞動者已付出勞動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勞動報酬的數額,參照本單位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

2樓:晴天晚

你好。經濟補償金是基於你們雙方之間勞動關係的存在而產生的,勞動合同無效並不必然導致你與單位之間勞動關係的不存在。如果你們之間存在勞動關係且用人單位存在需要支付你經濟補償金的法定情形運敗寬的話,你的經旁亮濟補償金的枯蘆主張是可以得到支援的。

勞動合同法不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情形

3樓:知法懂法小王

勞動法不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情形:由勞動者提出的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解除。關於勞動法不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情形有什麼的問題,下面由為您詳細解答。

一、勞動法不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情形有什麼

1、勞動法不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情形:由勞動者提出的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解除;用人單位過失性辭退;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其他。

2、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

二、傷殘賠償金包括哪些

1、殘疾賠償金。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

2、殘疾輔助器具費。殘疾輔助器具費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傷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參照輔助器具配置機構的意見確定相應的合理費用標準。

3、被扶養人生活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

4、**費。受害人在**護理、繼續**階段實際發生的、必要的**費用,也可以要求賠償。賠償的法定條件是實際發生且屬於必要發生的。

5、護理費。受害人定殘後,因**護理、繼續**實際發生的必要的護理費,也有權要求賠償。

希望以上內容能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還有其它問題可以點選下方按鈕諮詢,或者諮詢專業律師。

勞動者得到經濟補償金,是否可以主張勞動合同的賠償

4樓:窩窩軍團

用人 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 ,是指指賀用人單位不具備法定條件或未經法定程式單方與勞動者 解除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8條規定皮逗蘆,勞動者不要求繼續 履行勞動合同 的,可以得到賠償金。依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25條,用人單位 違反勞動合同法 的規定 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 ,依照《勞動合同法》第87條的規定支付了賠償金的,不再 支付經濟補償金 。

那麼,勞動者得到了賠償金後能否再主張額外經濟補償金呢經濟補償金是 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時,給予勞動者的經濟補償。經濟補償金是在 勞動合同解除 或終止後,用人單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給勞動者的經濟上的補助。我國法律一般稱作「經濟補償」,法國《勞動法典》稱為「辭退補償金」,俄羅斯《勞動法典》則稱為「解職金」。

我國勞動法、1994年勞動部發布的《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以下簡稱《經濟補償辦法》)等規定了用人單位在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該按照一定標準一次性支付一定金額的經濟補償金。額外經濟補償金源於《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勞部發〔1994〕481號)第10條規定,即「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後,未按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除全額髮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額外經濟補償金的適用前提是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而未按規定支付。

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支付賠償金,而不是經濟補償金,因此,勞動者主張額外經濟補償金因缺少前提條件而不能成立。額外經濟補償金具有懲罰性質;《勞動合同法》第48條、第87條規定的賠償金是 經濟補償標準 的二倍,也明顯帶有懲罰性質。根據民法罰則的一般理念和法律效力的層次,就同一事實懲罰不可重複使用,故給付賠償金的就不應再給付額外經濟補償金,以免過於加重用人單位的法律責任。

另外,《違反有關 勞動合同規定 的賠償辦法》(勞部發〔1995〕223號)第2條第4款及第3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賠償勞動者損失,但損失賠償中沒有規定「工作一年給付乙個月工資」的類似經濟補償的條款,更沒有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的條款。因此,從這個角度講,用人單位違燃帶法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也得不到額外經濟補償金。

勞動合同法不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情形有哪些?

5樓:朱群群

法律分析:用人單位在下列情形下解除或終止可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協商解除:勞動者提出,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過失性辭退: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6、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勞動合同上不用支付支付經濟補償金

6樓:潘達普法

1、勞動者自願解除勞動合同的。

2、勞動者存在《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之情形,用人單位可單方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3、勞動合同到期的,用人單位維持或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勞動關係自然終止,用人單位不需支付經濟補償金。

4、勞動者到達退休年或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勞動關係自然終止,用人單位不需支付經濟補償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勞動者下列情形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第四十二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 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 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 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 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

合同期未滿,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獲得幾個月的經濟補償 未提前通知

1 按工作年限支付補償金 滿一年給一個月工資 不滿一年按一年計 不滿半年給半個月工資 標準為前12個月平均工資 包括獎金 津貼及補貼 如果是違法解除合同 則要按上述標準雙倍賠償 2 支付一個月工資做為代通知金 標準為上個月應得工資 根據 勞動合同法 規定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

勞動者需提前終止合同,勞動者需提前終止合同

如果你的合同中有兌業限制條款的話,a公司的確可以起訴你的。另外如果合同未到期,你去b公司。他們也是可以告b公司招用未解除合同的員工,給他們a公司造成損失的。你到底是有籤合同,還是沒有籤合同呢。還是簽了合同沒有給你呢。如果沒有簽訂合同,你可以要求雙倍工資的。如是沒有給參加保險的話,你可以要求解除勞動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