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公司如何解決小區公共停車區域,業主私裝地鎖的問題

2025-04-05 12:20:06 字數 4034 閱讀 1590

1樓:普永逸

如果是公共區域的私人停車位,這個相對比較麻煩,因為除非物業能保證業主每天能把車輛停放在自己的車位上或是存在嚴重安全隱患。

如果你要解決這個現象,根本原因就是解決業主停車難的問題,不設私人停車位,根據小區內車位數量,制定控制進出小區車次來保障車輛進入就近停放。我的建議是在業主大會的時候提出停車問題,物業出示幾個可行性方案,納肆扒讓業主進行投票及改進方案。只要物業站在業主的角度公平做事,業主就會支援的,如果有違規的業主,業委會也會通知其違規的行為。

地面設地鎖的建議是拆除,因為小區內地鎖有嚴重的安全隱患,可能導致小孩和老人摔倒,這個要杜絕,如果一旦發生滿小區都是地鎖洞昌,是相當可怕的。

還有一種方式就時候到城管及交警部門去申請路邊停車申請,這個可以在停車雹纖時間段上由管理部門制定時間內停放。

沒有物業,業主私自按地鎖佔車位合法嗎?

2樓:帳號已登出

小區私佔車位犯法哦佔用私人車位犯法,侵犯了其合法權益,被侵害方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判決生效後申請強制執行。小區車位,如果屬於公共車位,為所有業主共有。如以出租和賣出,使用權屬於租賃者或者買者。

私佔車位的解決辦法:1、本小區業主私佔了我們的私人車位:這種最有效的方法就是直接和對方溝通,溝通無果後只能讓物業出面解決,問題比較嚴重時可以報警求助;2、非本小區車主私佔車位:

我們可以向物業管理處提出申訴,讓他們減少非本小區車輛的進入,從而緩解小區停車難的問題;3、物業私佔車位:我們可以成立業主委員會和小區物業進行商討,商討無果則可以考慮罷免物業公司。只是這種情況需要得到小區20%以上的業主同意才能實施。

物權法》規定,建築物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應當首先滿足業主配知塌的需要。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歸屬,由當事人通過**、附贈或者出租等方式約定。可見,判斷房產公司**車庫的行為是否合法,要區分兩種情況區別對待。

一種情況是**規劃內的車庫。房猛頌產公司**的如果屬於建築物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庫,且在房屋買賣合同中雙方明確約定車庫可以**,那麼該房產公司**車庫是合法的。如果雙方對車庫的**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則又可分兩種情況處理:

一是車庫在規劃中已納入到業主購房的公攤面積中,業主在購房時交付了相應公攤款項,則該車庫應作為培圓共有建築屬於業主共同所有,房產公司無權**。

3樓:九九天蠍

當然不合法 共用地面屬於業主全體 個人按照任何裝置都不合法。

小區物業安裝車位鎖是否違法

4樓:肖紅

一、小區物業安裝車位鎖是否違法。

1、小區物業安裝車位鎖屬於違法行為。小區物業沒有權利在臨時停車位安裝地鎖用來收費,所收的錢應該屬於全體業主所有,公用地方產生的收益屬於全體業主所有。小區地上的部分屬於業主公攤所得,停車位若建在公用位置上,業主有免費使用權。

即使物業公司為了規範停車行為安裝地鎖收費,也應該召集小區業主進行協商。

2、法律依據:《物業管理條例》 第六條。

房屋的所有權人為業主。

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享有下列權利:

一)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接受物業服務企業提供的服務;

二)提議召開業主大會會議,並就物業管理的有關事項提出建議;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規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的建議;

四)參加業主大會會議,行使投票權;

五)選舉業主委員會成員,並享有被選舉權;

六)監督業主委員會的工作;

七)監督物業服務企業履行物業服務合同;

八)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段指和相關場地使用配燃山情況享有知情權和監督權;

九)監督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專項維修資金(以下簡稱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二、起訴物業的具體流程是什麼。

1、先要確定管轄法院,物業服務合同糾紛應該由被告住所地和合培中同履行地法院管轄;

2、業主要準備起訴狀,向法院進行起訴;

3、業主要準備支援訴訟請求的證據材料。

沒有物業的小區公共車位被私人上地鎖,其他業主是否可以自己拆除?

5樓:業主學法

小區公共車位被私人上地鎖的行為,違規。主要依據如下:

1、私上地鎖、擅自將共用車位改變為家車位,違反《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九條「物業管理區域內按照規劃建設的公共建築和共用設施,不得改變用途。業主依法確需改變公共建築慶慶和共用設施用途的,應當在依法辦理有關手續後告知物業服務企業;物業服務企業確需改變公共建築和共用設施用途的,應當提請業主大會討論決定同意後,由業主依法辦理有關手續」的規定。

2、私上地鎖,按照《物業管理條例》第六十三條的規定,屬於(一)擅自改變物搭消業管理區域內按照規劃建設的……共用設施用途的行為,以及(二)擅自佔用……場地,損害業主共同利益的行為;按規定「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並按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處以罰款」。

3、依據《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六條中「業主或者其他行為人拒不履行相關義務的,有關當知差知事人可以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或者投訴,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依法處理」的規定,應當向所在地社群居委會或者街道辦事處報告或者投訴。

依法依規提出建議,希望朋友,祝你好運。

小區業主亂停車物業公司是否有權鎖車或罰款

6樓:肖紅

一、小區業主亂停車物業公司是否有權鎖車或罰款。

1、小區業主亂停車物業公司無權鎖車或罰款。因為車輛上鎖侵犯了業主的物權,只有行政主體才能對相對人進行罰款,物業公司是沒有行政執法權的。若是遇到業主違規停車,物業公司可以聯絡車主移車。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條。

物業服務人應當按照約定和物業的使用性質,妥善維修、養護、清潔、綠化和經營管理物業服務區域內的業主共有部分,維護物業服務區域內的基本秩序,採取合理措施保護業主的人身、財產安全。

對物業服務區域內違反有關治安、環保、消防等法律法規的行為,物業服務人應當及時採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報告並協助處理。隱仿頌。

第九百四十三條。

物業服務人應當定期將服灶鄭務的事項、負責人員、質量要求、收費專案、收費標準、履**況,以及維修資金使用情況、業主共有部分的經營與收益情況等以合理方式向業主公開並向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報告。

二、起訴物業的具體流程是什麼。

1、先要確定管轄法院,物業服務合同糾紛應該大轎由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轄;

2、業主要準備起訴狀,向法院進行起訴;

3、業主要準備支援訴訟請求的證據材料。

老小區共用停車位被私裝地鎖怎麼辦?

7樓:古月先生愛生活

沒有物族戚畢業的話,比較靠邊的管理部門應該是社群,最好的辦法是街道社群牽頭,聯合派出所統一拆除,但這就得看**願不願意管了,畢竟這是個費勁不討好的差事。

業主私自佔用共用停車位或者道路的行為違法,應當承擔行政責任和民事責任。

物業管理條例》第六十六條規定,個人擅自佔用道路兆芹、場地,損害業主共同利益的,由房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並處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築物區分所有權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五條規定,違章侵佔共同道路、場地或者共有部分的行為屬於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其他業主有權要求侵權人拆除、恢復原狀、賠償損失。所以可以通過向房管部門投訴和提起民事訴訟的方式仔啟處理問題。

小區業主亂停車物業公司是否有權鎖車或罰款

8樓:法師兄法律諮詢

小區業主亂停車物業公司無權鎖車或罰款,因為車輛上鎖侵犯了業主的物權,只有行政主體才能對相對人進行罰款,物業公司是沒空罩汪有行政執法權的。若是遇到業主違規停車,物業公司可以聯絡車主移車。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條。

物業服務人應當按照約定和物業的使用性質,妥善維修、養護、清潔、綠化和經營管理物業服務區域內的業主共有部分,維護物業服務區域內的基本悶虛秩序,採取合理措施保護業主的人身、財產安全。對物業服務區域內違反有關治安、環保、消防等法律法規的行為鬥仔,物業服務人應當及時採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報告並協助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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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嚴重違法的事,只是目前監管跟不上而已。如果小區地面公共停車位屬於全體業主共有,是否應向業主收停車費?請提供明確的法律條例依據,謝謝 50 小區地面公共停車位屬於全體業主所有,但並不是就歸你個人所有,所以你停車的話,他可能要從你收取一定的管理費,你可以問一問你們的小區物業。隨著社會的發展 人民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