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簽了三方協議後離職關於簽了三方協議後離職?

2021-03-06 02:31:33 字數 4116 閱讀 5470

1樓:匿名使用者

個人理解,三方協議更多的是學校統計就業率的需要,正常用工還是參照勞動合同,正常走離職流程,不會出現題目中的情況

2樓:yoona唐

試用期之所以稱為試用,其含義就在於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均可在此期間內考察對方是否符合自己的要求,雙方都具有較為自由的解除合同的方式。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之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有些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勞動者在試用期解除合同需承擔違約責任,這實際上限制了勞動者的解除權,因此這種約定是侵害勞動者的合法權利的行為,對於這種約定條律,法律一般確認為無效。

3樓:不高興

不會。三方協議主要作用是學校和教育局統計應屆生的就業率。

三方協議上是否寫了你們的權利義務,如有賠償條款,需按協議內容執行;如沒有,可按公司的離職程式辦理離職。

4樓:甲狀腺和疝

三方協議你要自己去找公司要回來,一般需要交違約金,然後拿回三方,拿回來之後找學校登記,再要一份新的三方協議,找到新的公司再重新籤,不麻煩

5樓:k樂之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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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畢業的學生,簽過三方協議後離職有影響嗎?

6樓:**也要抽菸

沒有影響。

因三方協議書只是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之間簽訂的就業意向。

不是勞動關係的法律檔案,對勞動關係沒有約束力,

只有畢業生到單位報到,並與單位簽訂了勞動合同或形成了事實勞動關係,意向變為現實之後,畢業生才能和用人單位形成正式的勞動關係。

有的企業在和學生簽訂三方協議後,要求學生畢業前到公司實習,企業在學生畢業後根據其實習表現及簽訂勞動合同的原則,協商簽訂勞動合同,也可能出現不簽訂的情況。

因此,對於畢業生來說,簽訂了三方協議並沒有進入就業的「保險箱」,還需要接受用人單位實習期、試用期的進一步考察。

拓展資料:

三方協議是《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畢業研究生就業協議書》的簡稱,它是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和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的書面表現形式,能解決應屆畢業生戶籍、檔案、保險、公積金等一系列相關問題。

三方協議在畢業生到單位報到(憑《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或《全國畢業生研究生報到證》)、用人單位正式接收後自行終止。

7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別的辦法,只能去原來那個單位退協議,

8樓:匿名使用者

你需要到第一家公司辦理解約手續,可能需要支付一定的違約金(我們的慣例是約定的第一個月的收入),拿回三方協議到學校換取新的三方協議去第二家公司籤協議,同時由第一家公司去轉出你的檔案到第二家公司所屬的人才戶頭(這是單位對單位的,但你事先要協調好),這些程式是必須的,否則你將來會麻煩。你要抓緊辦理!

三方協議簽完後之辭職了怎麼辦?

9樓:樂觀小山

按約定正常辦理辭職即可,但需要按協議

賠償違約金,副標題中可以不用將協議拿回來,畢業後找工作重新簽訂勞動合同即可。

《三方協議》本來是出於保護大學生就業利益的一個方法,各方(學校、企業和學生)都有義務維護起法律效應,《三方協議》只是一種約定,並不適合勞動法,適用的法律依據是《民法通則》的規定:

第111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條件的,另一方有權要求履行或者採取補救措施,並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第112條:當事人一方違反合同的賠償責任,應當相當於另一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

擴充套件資料

三方協議只籤試用期合同不籤勞動合同:

勞動者被用人單位錄用後,雙方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應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是試用期存在的前提條件。不允許只簽訂試用期合同,而不簽訂勞動合同。

這樣簽訂的試用期合同是無效的,但「試用期」合同的無效,並不導致勞動法對勞動者的保護失效。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之規定,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北京地區就有規定:北京勞動合同管理規定:只簽訂試用期合同,試用期後用人單位不願意再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反推(如試用期一月,可反推合同期為一年,反推依據按《勞動法》關於試用期限的相關規定)。

另外《上海勞動合同條例》對此也有特別的規定。

10樓:***知道

不需要拿回來。三方協議是《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簡稱,它是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的書面表現形式,能解決應屆畢業生戶籍、檔案、保險、公積金等一系列相關問題。協議在畢業生到單位報到、用人單位正式接收後自行終止。

用人單位正式接收後,應與你個人簽訂《勞動合同》三方協議作為國家統計大學生就業率的一個根據,同時也是國家派遣證發放的一個證明。只有你簽署了三方協議,拿回學校,學校才會在你畢業後將派遣證發給你,而你拿著派遣證到你工作的單位報道,就此開始計算工齡,而你也就擁有了幹部身份(每年基本6月25日畢業,所以6月18日前必需將三方交到學校)。

簽過三方協議以後可以離職嗎

11樓:正氣長春

簽訂了三方協議後,是可以離職的。

如果你現在還沒有畢業,可以通過學校,通知用人單位解除三方協議。用人單位無權強迫你留在用人單位工作。

沒有實際工作,不用支付任何形式的違約金。

畢業後,你也完全可以不和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

12樓:青島巨集鵬人事

你好,三方協議不同於勞動合同,他只是派發畢業生檔案戶口的唯一依據,如果你想和他們解約不需要付違約金,他們也沒權利逼著你畢業後就一定要在那工作,畢業之後你不喝他們籤勞動合同也是可以的。

如果有問題可以問我,希望能幫到你。

簽了三方協議,也已經在實習了,但是我想辭職。

13樓:明月照溝渠

兩種方法都可以的:

1.合同不籤辭職,讓單位出具解除就業協議書證明,你回學校去辦改派手續,至於單位會不會刁難你,這要看單位了。

2.籤合同後辭職,讓單位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到新的單位後,讓新單位(有檔案管理權)或者新單位的檔案託管單位(一般是人才市場)開調檔函給你原單位調檔就可以了。

3.三方協議一旦簽署,就意味著大學生第一份工作就基本確定。因此,應屆畢業生要特別注意簽約事項。

大學生籤三方協議前,須認真檢視用人單位的隸屬,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一般都有人事接收權。民營企業、外資企業則需要經過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的審批才能招收職工,協議書上要簽署他們的意見方能有效。應屆畢業生還要對不同地方人事主管部門的特殊規定有所瞭解。

4.注意事項:一要明確職務和崗位,否則,用人單位會利用調職的方式,變相壓迫畢業生主動辭職,且不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二要防止用人單位不斷用換崗位的方式,反覆延長試用期,因為同一個崗位同一個人不能適用兩次試用期,而換崗位就沒有限制了(其實這招已經不用再防了,根據2023年1月日生效的《勞動合同法》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三要在勞動合同中明確最低的工資標準,最好能將年終獎用條款固定下來,作為工資的一部分。

由於我國暫時沒有對年終獎定性,這個法律空白有可能被用人單位利用,將來成為剋扣薪水的一種方式;四要了解用人單位是否給員工辦理社會保險。如果沒有社保,等於工資減去很多,還不能享受國家和單位的社保福利。

14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好好說,離職人家不會為難你的。大家都知道強扭的瓜不甜,就算你不去上班他還能咋滴,還能花錢請律師去告你?得不償失,好聚好散的。

三方協議簽了後辭職可以嗎,還能再籤嗎

15樓:匿名使用者

簽了三方協議畢業以後一年之內你更換工作單位的途徑有兩個:其一是直接辭職辦理失業手續,再到新單位續簽勞動合同,按著勞動法原單位接到辭職信以後一個月內不答覆視為有效,並且不得扣留勞動者的檔案等;其二是讓原單位給你出具解約函,回學校辦理改派手續,然後拿著空白的三方協議以應屆畢業生身份繼續擇業。第一個途徑沒有違約金的問題,也不受原來單位的制約,並且工齡可以接續。

缺點是公****、事業編制招聘、大多數國有企業等就業機會要求必須是應屆大中專畢業生,你辦理辭職以後就是去了寶貴的機會。第二種辦法的優點是改派以後就業範圍不受限制,缺點是原用人單位給你出具解約函會向你提出違約責任追究問題。

關於三方協議的問題,關於三方協議解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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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三方協議

對於你說的三方協議對北京戶口的同學有特殊意義這我不大清楚,我可以解釋一下三方協議這一塊。三方協議只是學校和教育部門統計就業方式的一種手段和方式,在你簽完協議和去上班期間這一時期對單位和你的行為有一定的約束,去了單位要重新簽訂勞動合同的,此時,三方已經沒有了作用。簽訂三方後在畢業離校前學校會發給你派遣...

簽了三方協議和培訓協議,培訓月,然後在公司籤三年,否則賠

國家規定大學生違約要支付違約金,以規範學校,學生,企業的招聘行為,但是違約金的最高限額是5000元,如果你在實習期間企業為了提高你的勞動技能而有培訓費,你要承擔賠償培訓費用的應攤部分。就業協議 三方協議 如果公司違約,公司要支付我違約金嗎?由於你抄已到單位工作,這說明就業 協議約定內容已履行,就不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