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七臺河李陽平
如果是惡意損壞(毀壞)公私財產,達到相應的數額(一般是五千元)時涉嫌刑事犯罪。
2樓:郭珊佑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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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如果工地上的活幹完之後,老闆不發工資的話,是屬於扣發拖欠工資的,員工是可以就是通過勞動仲裁的方式,主張要回工資的
那麼其次呢,如果你把產品弄壞,要看這個產品的價值是多少,如果嚴重的話,是可能會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
您這邊目前我是建議可以先是考慮和公司提出要求,要求按實際的薪資給您發放工資。如果公司這邊還是拒絕的話,您就可以準備好您的勞動合同或是有關工資的證明以及上下班的打卡記錄,去勞動仲裁了。
根據相關規定,對故意毀壞公私財物罪的認定中,數額較大一般為一萬元以上不滿五萬元;數額巨大為五萬元以上。「情節特別嚴重」,是指毀壞個人財物,導致他人精神失常的;破壞生產、經營裝置設施,造成停產或者經營停止,引起重大損失;破壞手段極其惡劣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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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者受到刑事處罰期間工資的法律規定
3樓:戚廣利
勞動者受到刑事處罰,用人單位可以依法解除勞動關係且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但勞動者已經付出的勞動,應該依法支付工資。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做公司法律顧問工資高還是刑事辯護律師工資高
4樓:張忠山律師
這不具有可比性的,律師簽訂法律顧問合同的費用是與相關單位協商確定費用的,刑事辯護案件授權律師費用也是協商的,根據案件難易程度確定的。
依照法律嫌疑人被刑拘期間停發工資嗎?
5樓: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已經構成企業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定依據。因此,在刑事拘留期間,單位停發工資完全合理合法,並且一旦犯罪嫌疑人被認定罪名成立,單位就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樓:匿名使用者
1、《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根據《勞動部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意見》第二十九條的規定,「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是指:被人民檢察院免予起訴的、被人民法院判處刑罰的、被人民法院依據刑法第三十二條免予刑事處分的。勞動者被人民法院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緩刑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可見,要根據刑事拘留後產生的後果確定,一般來說,觸犯刑法是可以停發工資和解除勞動合同的。
2、《人事部關於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行政刑事處罰工資處理意見的覆函》中有明確規定,對「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行政、刑事處罰的工資處理問題」第三條「被羈押人員的工資處理問題」所作規定,即「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羈押期間停發工資。公安、檢察機關撤案或者檢察機關決定不予以起訴以及檢察機關雖決定起訴而法院審判無罪的,按下列原則分別處理:犯罪嫌疑人未被勞動教養或治安拘留,原單位也未給予行政紀律處分的,由原單位補發其被羈押期間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
目前,這覆函中的法規仍在有效使用。
犯刑事案前的工資可以領取嗎?
7樓:孫法官說法
1、勞動者提供勞動後的工資,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之後的犯罪,與領取工資沒有法律上的關聯性。
2、根據勞動法的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時足額支付工資。支付工資時,以勞動者實際提供勞動為準。勞動者違反法律被判處刑罰的,仍有領取工資的權利。
勞動法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8樓:東嶽
1.犯刑事案前的工資可以領取。
案發之前的工資是該員工應得的勞動收入,應當將該部分工資發放。這部分的勞動工資與刑事案件無關,當然,除非單位可以證明這段時間該員工就在實行犯罪行為,比如被公安機關羈押的時間是3月,但是查出在1月份的時候就有盜竊行為,並且經過審判定罪量刑,那麼就可以不予發放該部分工資。
2.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六項規定,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不需支付經濟補償金。
老闆不發工資,老闆不發工資,報警可以嗎???
如果用人單位拖延或者不發工資。勞動者可以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的規定,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且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四十七條之規定要求用人單位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其標準為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
老闆不發工資
一 老闆不發工資可到所在地的勞動監察部門投訴。二 勞動監察的內容主要有 1 社會勞務中介機構和社會培訓機構遵守有關規定的情況 2 勞動合同的訂立和履 況 3 單位招聘職工的行為 4 勞動者的工作時間 5 企業遵守企業工資總額巨集觀調控規定的情況 6 單位支付職工工資的情況 7 國有企業經營者的收入情...
快過年了老闆不發工資,要過年了,老闆不發工資違法嗎?
是不是發工資你要問老闆 要是老闆說不發工資的話,你可以要求他發 畢竟過年不發工資,也是說不過去的事情 1 拖欠工資的,可以到勞動部門的保障監察大隊投訴,也可直接申請勞動仲裁。首先應該到所在市區的勞動局對你公司進行投訴,勞動監察大隊會對此立案,留下你的基本資料.然後去你公司調查瞭解,事情屬實他們會出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