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離職,要求公司補交之前未按實際工資繳納的社保部分

2021-03-06 14:48:24 字數 2736 閱讀 5052

1樓:藍藍藍

做為公司,為員工全額購買社保,是公司的法定義務,也是公司自我保護的手段。社保的繳費主體的承擔比例,法律有明文規定,由員工承擔的部分需要由員工自己支付。

面對你公司的這種情況,一方面向社保中心承諾,會如實補繳應繳納的部分,並給出補繳費方案,即先由員工支付應補繳的金額,由公司代為補繳;

另一方面,並積極與員工溝通,將同意該方案並支付了補繳金額的員工,先行補繳費;對於不同意的支付個人應承擔部分的員工,統計名單,說明原由, 寫成處理報告交給社保機構。

擴充套件資料:

社會保險費的分擔主體是國家、企業和個人。這三個主體的不同組合就產生了許多費用的分擔方式,即使同一國家,在不同的社會保險專案中可能使用不同的保險費用分擔方式,其中以僱主僱員雙方供款、**負最後責任最為普遍。

在僱主僱員共攤保險費用的方法中,又可細分幾種情況:

1.費率等比分擔制

2.費率差別分擔制

3.費率等比累進位制

如何計算保費:繳費金額=繳費基數*繳費比例。

1、社保繳費基數

社保的繳費基數,是指企業或者職工個人用於計算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工資基數,用此基數乘以規定的費率,就是企業或者個人應該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金額。

各地的社保繳費基數與當地的平均工資資料相掛鉤。它是按照職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資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額來確定的。每年確定一次,且確定以後,一年內不再變動,社保基數申報和調整的時間,一般是在7月。

企業一般以企業職工的工資總額作為繳費基數,職工個人一半則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為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工資基數。在我國,繳費基數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用人單位的申報,依法對其進行核定。

2、繳費比例

繳費比例,即社會保險費的徵繳費率。我國《社會保險法》對社會保險的徵繳費率並未作出具體明確的規定。按照我國現行的社會保險相關政策的規定,對不同的社會保險險種,我們實行不同的徵繳比例。

2樓:捌酒不理食

你單位違法在先,員工要求是合法的。

一般這種情況下,你單位只需要支付你單位應該承擔的部分,至於他個人是否補繳,由他個人決定。

這種情況,你單位只需要為他補繳12000+元即可。

3樓:百舸爭留

一個辦法:將單位這1.2萬元,分為公司部分和個人部分,能補多少個月就多少個月。

第二個辦法:不予以理睬。個人拿出那5000多塊錢來再去補繳。

我估計,你們老闆不願意採用第一種辦法,因為這個離職員工去社保中心投訴惹惱了他。其實,採用這種最低工資來投保的辦法,一般都是社保部門預設了的,為了方便繳納、也為了單位節約成本。

如果採用第二個辦法,單位也沒有什麼被動之處。社保部門過問時候,就要其給單位出主意怎麼解決才好。如果是離職員工對社保部門調解不滿要仲裁或者訴訟的話,單位也就只是花點時間而已。

4樓:yanghuabin三江

公司只要按規定辦理了,就沒有過錯,員工保險個人部分無錢繳納,那是員工個人問題,與公司無關,這種情況下最好是令員工寫個單位補繳不了其保險的情況說明,並簽字蓋手印作為憑據。避免不必要的麻煩。現在老闆不願意私下調解這種估法是正確的,因為私下解決:

以現金的形式,容易造成員工以後某一天以公司未交保險為由找公司麻煩。最後一種辦法:協商解決,簽定協議。

比如說:單位要繳1萬元,而勞動者無錢交納保險個人部分,那就叫勞動者提出一個方案,如果雙方認可,那就好辦,反之,只要按規定辦理就行了。員工要打官司也好,還是要做什麼,隨便!

單位奉陪到底。

5樓:找法網

公司為員工購買社保是公司應盡的義務,社保應該由公司購買的部分在員工離職時,是需要補交之前未按實際工資繳納的社保差額部分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七十二條

社會保險**按照保險型別確定資金**,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第六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六十三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賬戶餘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第八十六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員工10級傷殘要求離職公司應該賠付多少錢

1 十級傷殘的員工離職的話,用人單位要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支付相應的傷殘待遇的。2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七條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 從工傷保險 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 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

失業保險未交納離職後公司會補交嗎

您的案例比較有代表性,我的答覆是 1 現在老實工作,不要計較任何保險 包括事業保險 取得良好表現 同時最好能夠收集儲存好最早的工作資料,比如第一個月的工資單,比如第一個月處理工作的流水單據 上面要有時間,說明你那個時候就開始為 公司工作了 以及標明瞭最早工作時間的勞動合同。2 說不定 你們公司看到你...

員工自動離職沒辦離職手續,公司有權不發工資嗎

勞動者自動離職,勞動者沒辦離職手續,用人單位扣發勞動者的工資,勞動者可以回原用人單位辦理工作交接和離職手續,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勞動者的合法報酬,如因勞動者自離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勞動者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存在勞動糾紛,勞動者可以到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