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c、仲裁
根據勞動法和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勞動爭議仲裁(以下簡稱仲裁)是勞動爭議訴訟的必經前置程式,即勞動爭議案件必須經過仲裁程式,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否則未經仲裁而直接起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依據法規:勞動法第79條規定:「勞動爭議發生後,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樓:匿名使用者
應當是c仲裁,我國勞動法有明確規定,勞動爭議案件必須先經過勞動仲裁(也叫仲裁前置程式)後才能有條件的進行訴訟。因此,不經過仲裁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不會受理的。
3樓:律政盲流
你好,選c,勞動爭議應先提起勞動仲裁。
一道法律題目,請教!
4樓:匿名使用者
(1)法院的處理是正確的。
(2)傳真是要約,乙方在**信寄出後第二天簽署了合同是承諾,合同此時已經成立。
**信發出的訂貨五噸的要約對方未根據**信提出的簽署確認書的形式承諾,因此未成立。根據合同法雙方經協商決定簽署確認書的,自簽署確認書之日起合同成立。根據合同法規定第二十二條 【承諾的方式】承諾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據交易習慣或者要約表明可以通過行為作出承諾的除外。
因為要約未表明可以通過行為作出承諾,所以乙方不能真接以發貨的方式承諾。因此甲方只需付10噸的款。
5樓:匿名使用者
正確1.甲方向乙方傳真購買荔枝10噸的合同 是要約;乙方收到甲方的傳真,並同意按甲方傳真中的條件供貨10噸 是承諾,該承諾有效。
2.甲方擔心乙方不繼續供貨,在發出傳真一週後又向乙方寄去一封**信,但是該信並沒有在傳真之前有效的到達乙方。乙方也沒有承諾。所以該要約無效。
3.對於另外5噸,既然要約無效,因此不按原價執行,所以**雙方協商解決,解決不了的,法院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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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緩條件也叫停止條件,即只有當約定的條件成就時合同才生效,條件成就之前合同成立但並不發生法律效力,該條件必須滿足兩點 1 條件內容是將來發生的事情 2 該事情發生與否具有不確定性 至於肯定的延緩條件舉個通俗的例子 你明年考上大學我就送你一輛車,其所附條件就屬於肯定性質的,如果為 你明年考不上大學我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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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年不回答這種應試題了,呵呵。1 甲餐廳應依據什麼法律規定主張權利?為什麼?1 應依據的法律規定是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 第三十五條 消費者在購買 使用商品時,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要求賠償。銷售者賠償後,屬於生產者的責任或者屬於向銷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銷售者的責任的,銷售者有權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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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著作權是不需要什麼登記啊 只要著作了就是你的了,所以李某拿出原圖即可 2第十條 著作權包括下列人身權和財產權 一 發表權,即決定作品是否公之於眾的權利 二 署名權,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權利 三 修改權,即修改或者授權他人修改作品的權利 四 保護作品完整權,即保護作品不受歪曲 篡改的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