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華律網
勞動仲裁是指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對當事人申請仲裁的勞動爭議居中公斷與裁決的程式。在我國,勞動仲裁是勞動爭議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必經程式。勞動仲裁是有中斷的情形的:
(一)一方當事人通過協商、申請調解等方式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的;(二)一方當事人通過向有關部門投訴,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訴或者申請支付令等方式請求權利救濟的;(三)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的。按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規定,提起勞動仲裁的一方應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除非當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當理由,否則超過法律規定的申請仲裁時效的,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
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2樓:百姓的法律顧問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
第二十七條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3樓:匿名使用者
未繳納社保費不屬於勞動爭議,你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一般受理2年內補繳社保的投訴。如果單位同意與你補繳的話,應該是可以的,具體要看當地社保政策。
畢業證沒下來之前你是學生身份,不屬於勞動者,但畢業後繼續在單位工作,即具備了勞動者身份,至此單位應與你繳納保險費。不繳納的話,時效即開始了,視為你應當知道。
如果你簽訂了勞動合同,你可以以單位不繳納保險為由辭職,要求補繳保險,同時支付你解除合同的補償金。
4樓:沉睡之顛
很簡單,你怕過時效,律師負責你的情況並不複雜,據估計,在2000-3000得到它。
至於你的限制一直關注的仲裁兩個方面:
1,支付保險金,??無論在幾個月,幾年後可以申請工資,這是單位錯誤或故障,您的出發都可以申請。
2,雙倍工資補償,這隻能結束在你的單位「書面勞動關係」天60天申請仲裁,利用未過期迅速,但根據你的實際情況,我詳細解釋你聽。
你在公司工作,2023年6月-09一月,雙糧是不是一個合同只能說,新的勞動法,勞動關係前2008/1/1不適用雙倍工資,新勞動法,嚴格的說:你要申請賠償按照第47條的規定,從2023年1月1日計算(但仲裁時,仲裁不妨條目計數,因為成員,每個人都在這樣的認識,這是盲點舊的和新的規定交替)。你可以申請一個雙重的每月工資補償截止日期:
2023年2月-09一月間的雙倍工資。
法律依據是第47條規定的經濟補償金:
多年的工人在單位,工作標準,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的工資支付給勞動者。少於6個月至一年,一年不到6個月的,勞動者的經濟補償。
澄清你的勞動關係,看你想要辭職或通知你離開,這兩種情況都是不一樣的。
1,你辭職,根據「勞動法」辦公室「第47條的規定,你可以得到一個月薪兩水經濟補償。
2,你有你處理,你不能做的工作,或計算你自願離職協議,你籤,你怕不獲任何賠償。但是,如果公司沒有理由讓你退出,你可以申請賠償如下:
沒有提前30天通知一個月工資的代通知金離開
2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雙賠償
支付保險
4加班拖欠的工資
6個單位的勞動關係,工作經驗,月薪不滿一半算一個補償取消。如果單位是非法的升降,翻了一倍。
法律依據,但你可以嘗試申請進入雙倍工資,不簽訂合同,據估計,仲裁將
有效性先行調解仲裁法仲裁,訴訟,調解不成或仲裁程式,儘量不浪費的好時機。您可以單位不忠誠的原因(例如拿出的東西),不接受調解,仲裁。
5樓:lawyer沈智華
你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一般受理2年內補繳社保的投訴。
6樓:偶梅花象婷
可以,自離職後1年內申請仲裁都沒過時效,只要勞動關係一直持續,10年前欠的都可以在離職後1年內算總賬。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27條第4款:
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申請勞動仲裁的有效期到底是多長時間
7樓:墨汁諾
申請勞動仲裁的有效期為一年時間。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規定: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擴充套件資料:
基本程式
1.爭議發生後一年內申請仲裁,遞交仲裁申訴書
2.仲裁委員會收到申訴書之日起五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
3.仲裁庭**五日前書面通知雙方當事人
4.**,明確請求,答辯,調查事實,舉證質證,辯論,陳述。
5.調解
6.調解不成,裁決。
不同區別
勞動仲裁不同於仲裁法規定的一般經濟糾紛的仲裁,其不同點在於:
申請程式
一般經濟糾紛的仲裁,要求雙方當事人在事先或事後達成仲裁協議,然後才能據此向仲裁機構提出仲裁申請;而勞動爭議的仲裁,則不要求當事人事先或事後達成仲裁協議,只要當事人一方提出申請,有關的仲裁機構即可受理。
機構設定
仲裁法規定的仲裁機構,主要在直轄市、省會城市及根據需要在其他設區的市設立;而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的設定,主要是在省、自治區的市、縣設立,或者直轄市的區、縣設立。
裁決效力
仲裁法規定一般經濟糾紛的仲裁,「實行一裁終局制度」,即仲裁裁決作出後,當事人就同一糾紛再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仲裁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勞動爭議仲裁,當事人對裁決不服的,除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規定的幾類特殊勞動爭議外,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由此可見,勞動爭議的裁決一般不是終局的,法律規定仲裁這一程式,主要是考慮到這類糾紛的處理專業性較強,由一些熟悉這方面業務的人員來處理效果比較好,有利於快速、高效地解決糾紛,同時也在一定程度上減輕了法院的訴訟壓力,節約了審判資源。
8樓:匿名使用者
有效期1年
勞動仲裁是指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對當事人申請仲裁的勞動爭議居中公斷與裁決。在我國,勞動仲裁是勞動爭議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必經程式。按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規定,提起勞動仲裁的一方應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
除非當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當理由,否則超過法律規定的申請仲裁時效的,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申請人屬集體爭議的,請提交如下材料:除提交第一類(1)至(6)項資料外,申請人需推薦3或5名員工代表,並提交員工代表名單以及全體員工簽名表,其中屬欠薪的集體爭議案件,申請人還需提交用人單位拖欠員工工資的人員名單和拖欠餘額表。
9樓:baby無知的螞蟻
員工在和單位出現糾紛之日起一年內申請勞動仲裁都是有效的。因為勞動仲裁的時效性為一年。
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第二十七條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第二十八條 申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並按照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副本。
仲裁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二)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
(三)證據和證據**、證人姓名和住所。
書寫仲裁申請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10樓:法律快車
2023年5月1日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二十七條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11樓:知英人力
在勞動爭議仲裁中設立了仲裁時效制度,若勞動者未在仲裁時效內提起勞動仲裁申請的,將喪失勝訴權。
《勞動法》第八十二條規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
雖然兩部法律規定不一致,但目前在具體的法律適用方面不存在爭議。由於《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是2023年5月1日公佈實施的,因此在具體的案件適用中,對於2023年5月1日之前發生的勞動爭議案件,適用《勞動法》;之後的適用《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對於《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規定的一年的仲裁時效也分為兩種,一般仲裁時效和特殊仲裁時效。
(1)一般仲裁時效:自勞動者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起算一年。
(2)特殊的仲裁時效:拖欠勞動報酬的勞動爭議,仲裁時效為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及勞動關係終止後一年。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時效時間的問題?
1,當你認為公司應該支付你工資,而公司拒絕支付的,屬於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這個時候開始計算仲裁時效。2,你於2010年7月申請仲裁沒有超過仲裁時效。3,拖欠提成,同理,是從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但拖欠行為有連續性的,從最後的日子開始計算,也就是說,2007年1月開始到2009...
申請勞動仲裁有時間限制嗎,申請勞動仲裁的有效期到底是多長時間
有的。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條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
申請勞動仲裁須要多久,申請勞動仲裁需要多少時間
你好。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第29條收到申請日起五日內仲裁之日起,被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受理,並通知申請人 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通知申請人不予受理,並說明理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或者不予逾期決定的,申請人可以提起訴訟到人民法院的勞動爭議。勞動爭議仲裁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