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司與員工簽訂了勞動合約,卻沒有及時為其購買社保應該如何處理

2021-04-24 03:41:56 字數 1373 閱讀 3587

1樓:匿名使用者

籤合同三個月內補交都可以的,但是如果公司不交,員工有權要求補償(前提是這個員工已經不打算在這個公司幹了)

當然如果某些地區沒有硬性規定必須交社保,或者查得不嚴,那員工只能自認倒黴

2樓:昆重帥師

要補交社保

否則被勞動局查到或者員工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單位必須補交,甚至被罰款

員工以此為由要求解除勞動合同,單位還必須支付經濟補償金

3樓:生命天空保險網

可以為員

工補交社保。公司為員工繳納社保是法律規定的強制義務,專如果被員工向勞動屬保障局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公司不僅要補交社保可能還會面臨一定的經濟的處罰。

員工可以以公司不繳納社會保險為由,提出離職,要求解除勞動合同,並可以得到經濟補償。補償標準按員工在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

所以,還是儘快補交吧。

4樓:匿名使用者

一是可以申請單位

bai補du交社保;

二就是申請單zhi位經濟補償,dao《勞動法》規定:回即工作一年,答工作半年按一年計算,補償一個月工資標準,依次類推計算。

肯定是違規了.

看得出用人單位極不負責任.

你不用擔心,可以使用法律來保護自己,根據《勞動法》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必須跟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併購買保險,因此購買社保是必須的,屬於強制保險。

因此你可以跟用工單位協商解決,無果的情況下,申請勞動仲裁或向當地勞動保障部門反映並投訴,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等,是可以得到有效解決的。

其證據就是證明跟單位有勞動關係,比如工資條,工牌等。

一般需要補交所欠的月份.

單位方式參保,以實際工資作為交納基數。

公司一直沒交社保,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拿到補償金嗎?

5樓:力量

可以,你可以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8條之規定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相應的補償和補繳社會保險。

6樓:超現代法盲

沒問題bai。

勞動法第三du十八條用人單位有zhi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dao者可以解回除勞動合同:答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如若不賠,申請仲裁。

7樓:其實沒學過

您這事有結果了麼?想跟您請教

請問公司與我簽訂了勞動合同,但未依照合約內容給我工作怎麼辦

要看你們勞動合同中對於工作崗位的約定,若崗位約定明確,公司無權單方面調員工的崗位,公司調動員工的崗位,應有合法理由,要跟員工協商達到一致,否則員工可以不去新崗位,員工可以以公司不提供工作條件為由提出離職,若離職,有權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補償金,每工作一年補償你一個月。同時,用人單位調整勞動者工作崗位,同...

員工與公司簽訂了離職協議書後,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嗎

這種情況是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的,但勞動仲裁部門會不會受理就是另外一回事了,要看一看自己簽署的離職協議書,對於賠償金補償金工資等等一系列的問題是怎樣劃分責任呢?雙方簽署的離職協議是否存在自願?公司是否存在違法違規的情況。如果簽署的離職協議,公司並沒有違法違規的地方,就算你申請勞動仲裁也是意義不大的,咱們...

公司都未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的,能依照新勞動法賠償每月的二倍工資嗎

能 應得工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六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並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 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