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到期,公司解僱我這樣賠償合理嗎

2022-01-01 19:39:52 字數 5757 閱讀 8334

1樓:文獅愛

公司裁員要符合法律規定,如果是違法裁員要支付雙倍的經濟補償金。

即使公司是依照法律規定來裁員,只要不是你存在什麼問題,公司一般是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

經濟補償金的月工資不單單包括基本工資,福利、績效工資、獎金等都要算進去,否則可以申請仲裁。

第一,企業裁員必須經過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大會通過,並且**批准才可以,否則無權裁員。如果擅自裁員,就按照單方終止勞動合同對待,這樣勞動者可以要求繼續履行合同,也可以要求對方支付補償金。

第二,你的崗位在勞動合同中已經約定,用人單位無權單方變更,他們所謂的調動其實是以前國有單位的做法,這種做法已經隨著勞動合同制度的實施而終止了。

第三,工資計算必須包含津貼以及應得獎金等,勞動部對此有明文規定。

目前最好的辦法是你私下與單位代表談判,講明你的權益以及法律依據,同時對單位做有限的讓步。

2樓:蘇州的甦醒

我來幫你分析:

1、「給我們一個月的時間另找工作」,就意味著給工資,起碼是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這也是勞動合同法裡規定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賠嘗一千塊錢的工資給我們」,我的理解是一個月工資的補償金。勞動合同法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這1000元是否達到了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我就不知道了。

3、這家公司的做法,基本上是符合法律法規的。

勞動合同到期後公司解僱員工需要賠償嗎??

3樓:深圳張勇律師

勞動合同到期的相關情況,具體你可以參照以下法律觀點:

勞動合同到期,若公司不再與你續簽或提供的勞動待遇低於原合同,你可以拒絕,應支付你經濟補償金,若你在08年前在公司工作,則從08年1月1日開始計算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補償你一個月工資。若你是08年以後到公司工作的,則按你的實際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補償你一個月工資。

勞動合同到期,公司沒有與你續簽同,但你仍在公司工作,公司應從第二個月起支付你雙倍工資。但要注意一年的訴訟時效。

勞動合同到期,若你主動提出離職,是沒有經濟補償金的。

勞動合同到期,法律沒有規定公司是否應當提前30天通知,因此公司只要在到期前通知員工,公司願意或不願意續簽訂勞動合同就行了,即使沒有提前30天,也不用支付該補償。

4樓:蠶她爸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5樓:

在合同到期前如果沒有合同法規定的法定事由而解僱員工的話,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及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代通金

6樓:楊楊城信店鋪

最好到當律師所諮詢一下,在網上也說不準!

勞動合同到期了,公司辭退我,我能找他們要補償嗎?

7樓:皮蛋粯子粥

勞動合同到期,用人單位提出不續簽的,應該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

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8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勞動合同到期協商解除需要承擔補償金嗎

9樓:知英人力

勞動合同期滿,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勞動合同終止,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10樓:浮華之偽裝

沒有補償,合同到期公司有權不與你續簽,但會提前一個月告之

11樓:司直

合同到期後,若單位簽訂了書面勞動合同,並按時繳納保險,僅以到期為由結束勞動關係,就不算是辭退,不能要求補償。

12樓:楓樹葉的約定

合同到期了,人家對你無故辭退員工要賠償的義務也就同時結束了,再沒有法律關係,所以你沒有理由要求人家賠償

13樓:匿名使用者

不能 當勞動合同到期時你們的勞動關係就結束了

14樓:焦含之

1有效2可以要求賠償 ,工作每滿一年可以要求一個月的工資補償

3如果你主動辭職就沒有任何補償

另外你勞動合同已經到期,公司 沒有重新簽訂,如果滿一個月一年內不簽訂勞動的,第二個月開始你可以要求雙倍工資的賠償

15樓:匿名使用者

按勞動合同法規定,訂立勞動合同分固定其他勞動合同和無固定期限勞動,同時規定,一年期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試用期為1個月。用人單位必須與員工訂立勞動合同,所以試用期合同等這類無效。

如果公司與你終止勞動合同關係,應給你經濟補償金。如果你要辭職,需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單位。如果是你想辭職,建議你找單位協商,訂立自願解除勞動合同協議,單位按規定每年工齡給一月工資的經濟補償,也可另外約定。

希望你滿意我的回答

16樓:譚玲春律師

可以要求賠償的不然真的

17樓:吉璧

你在**上班啊。工作很好吧?捨不得離開

勞動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這樣辭退員工公司要給補償嗎?

18樓:華律網

1、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2、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3、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4、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19樓:手機使用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勞動合同終止:

勞動合同期滿的;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20樓:懶貓沙畫

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有補償嗎?

有誰能全面回答 勞動合同到期後公司解僱員工需要賠償嗎??

21樓:簡簡單單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合同到期後,公司不與員工續簽勞動合同的,2023年1月1日以後的工齡,每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補償金。2023年1月1日之前工齡,終止合同的無須支付補償金。

22樓:邴琭烏孫妙婧

勞動合同期滿公司解僱員工也應給予補償。按《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合同期滿用人單位不續簽,用人單位應按勞動者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即,每滿一年工作支付一個月工資的補償,最高為12個月工資。

超過6個月不滿一年,按一年算;不滿6個月支付半個月工資的補償。月工資為:本人最近12個月工資的平均數。

23樓:武笑秋

勞動合同到期後,用人單位在維持或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的前提下,提出與勞動者續訂勞動合同,如果這時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話,勞動者是無法得到經濟補償的。

如果在勞動合同到期後,勞動者願意續訂合同,而用人單位不願再與勞動者續簽合同的話,則須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僅供參考。

勞動法合同到期後公司辭退員工應該怎樣補償

24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合同期滿,用人單位不續簽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勞動者具有法定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情形用人單位拒絕續簽的應當支付賠償金。

勞動合同期滿,勞動者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規定的勞動者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勞動者提出續訂合同,用人單位不續簽合同終止的,屬於違法終止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八十七條規定,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經濟補償金的二倍支付賠償金。

其他情形,是否續簽是雙方自主權。但用人單位不續簽合同終止的,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五)款、第四十七條、第九十七條、勞動部《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勞部發〔1995〕309號)第38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者2023年1月1日起本單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個月本人工資經濟補償金,滿半年不滿一年的按一年支付,不滿半年的按半年支付。

計算經濟補償金的本人工資,按勞動者解除合同前12個月平均應得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各種補貼和津貼、獎金和特殊情形下支付的工資。本人工資高於當地職工平均工資3倍的按當地職工平均工資3倍計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

25樓:匿名使用者

工作滿幾年給幾個月工資

勞動合同到期,公司要與我解除勞動合同,怎麼賠償我?

26樓:酒工考安安

公司不續簽勞動合同屬於勞動合同終止不是解除。公司提出不續簽勞動合同,應當向你支付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公司如果在勞動合同未到期的情況下解除勞動合同,也是應當向你支付經濟補償。解除和終止合同的經濟補償標準是一樣的,只是在支付年限上存在區別,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從08年開始實施,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從你入職時開始計算。

具體補償標準詳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勞動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勞動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有補償嗎?

勞動合同到期用人單位不續簽合同的不管是否提前通知都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年限從2008.1.1勞動合同法實施之日算起 晚於2008.1.1入職的按照實際入職日算起 每滿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不滿半年補償半個月工資,滿半年不滿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需要的,工作時間超過一年的話,應當賠償一個月的工資,...

勞動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的賠償問題 急

樓上兩位說的有誤 補償金從08年開始計算 並不是幹幾年補償幾年 應該給你兩個半月補償 幹幾年補幾年的說法前提是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時才成立 並按雙倍工資賠償 而樓主是合同到期不續簽 宣告 新的勞動合同法沒有溯及力,但是此法規定了,此法之前的使用舊法所以不管怎麼說,還是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要總的一起...

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

主要還是先和公司領導協商,說你不想到新公司,願意在原單位工作。或者如果公司非常希望你去新公司,你可以開你要的條件,更高薪水 待遇 權力等。在合同關係上,可以確認的是 1.公司不能強迫你去新單位,你實在不同意,他們又還是需要你在原單位的,那麼合同還是會續簽。2.新單位需要你,你不想去,原公司也不想留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