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奶茶店工作了月,沒有勞動合同,想要離職

2022-04-02 14:05:08 字數 6650 閱讀 3979

1樓:夏天**

勞動法規定工作一個月以上沒有權利拿到合同需要發放雙倍工資,再有更長時間就是相當於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樓:卓行天下

是否有一千塊錢的押金證據,如果有,你隨時都可以離職,老闆如果卡工資結算,可到當地勞動監察大隊去申訴舉報。

3樓:匿名使用者

奶茶店工作三個月,沒有勞動合同,想要離職,只要提前跟老闆說就可以了,等他這邊招到人,你隨時可以走

4樓:小顧學姐

你說的這種情況法律是允許的。所以你可以提前一個月跟老闆提離職。如果一個月之後老闆沒有同意的話,你也是可以直接走的。但是最好還是給老闆發郵件。

5樓:極目寒雲

勞務關係是以實際情況為標準的,而不是以勞動合同為標準的。提前申請離職,離職的時候必須把工資給你結清。

6樓:匿名使用者

這種店流動性應該都很大的。提前一個月申請離職應該沒問題的,好好說。押金不退沒道理的,可以勞動仲裁,不行就告他。

7樓:達拉崩吧斑得貝迪不多比魯翁

我在想在奶茶店工作了三個月,沒有勞動合同想要離職。那你只能拿著工資離開了。

8樓:劉悠悠

不給的話可以雙方進行協調,可以多找老闆談談,實在不行,就走勞動仲裁,但是才一千塊錢感覺走這個有點麻煩!

9樓:獨首沉默

這個儘量跟老闆商量解決的好,除非你當地的勞動局工作效率很高,可以幫到你的忙,否則不要想著什麼法律勞動仲裁的事情,這個真的很累人。

10樓:守綠

不管你簽訂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只有你在這個店裡工作了,就是已經夠成了合同的真實性。如果要離職,只要提前一個月告訴老闆提出離職,老闆是不會扣你的工資的,假如不給你發工資,扣你的工資,你可以向勞動部門兒,或者法院提起訴訟。

11樓:

離職就提前說呀,老闆不會扣到這麼點工資都不給發吧?要是老爸有問你就說有已經找到有更好的地方,工資更高,奶茶店門檻低呀,進去的人也會很多,老闆也不會剋扣你這麼一點工資

12樓:仵曉燕

提前申請辭職老闆必須把工資結清,否則可以去勞動仲裁

13樓:在豫園踏青的山谷風

我覺得1000塊錢不是很多,如果你和老闆說的話他會給你的。

14樓:有清疏

只要提前一個月通知就可以,不僅要把工資全結給你,還要把這三個月的保險錢也給你這才合法

15樓:

那就不幹了,因為都沒有勞動合同,臨時工啊,同樣是工作,怎麼就這麼沒有心勁呢

16樓:

沒合同把工資結清就乾淨利落的走人就好了。怎麼還有感情了?

17樓:

如果他不同意,你可以到時間了之後直接走不告訴他也行。

18樓:冰凌花的芬芳

連她跟你倆沒簽勞動合同,你想離職就可以跟你的上邊的領導提出來呀,也許他給你漲工資的話,你就不走了

19樓:職場文某某

就和老闆說要離職,然後讓他抓緊找人。把工資給你結了。

在奶茶店工作,沒有籤合同,想辭職怎麼辦! 55

20樓:

辭職後一個月自動離職,沒有直接投訴,我就是這樣,說還沒招到人不可以走,走了沒有工資,我直接打**投訴,馬上給我走人

21樓:洪恩崇莞爾

可以以沒簽勞動合同申請辭職

此外不籤勞動合同合同也已經屬於違法行為了,可以申請額外的賠償金的用法律的**保護自己法貓貓

在餐廳公司工作了三個月,但沒有籤勞動合同,我可以隨時離職嗎?

22樓:有趣的教育

給老闆說一下就可以離職的,畢竟沒有籤協議。他要同意你離職的話,可能就把所有的工資給你,要不同意的話可能就扣你一部分。

23樓:茉伊老師

你可以隨時離職的,但問題是你有沒有工資壓在他們那裡呢,如果你隨時辭職的話,他們可能會壓著你的工資不給你哦。

24樓:小相三

可以啊,只要給餐廳的領導說一聲,就說家裡有事,不想在繼續工作下去了,就可以了。讓他們也趁早做好繼續招新員工的準備。不要不打招呼就走不然的話,會扣你工資的!

畢竟工作是相互的,不合適的話,就提出來離職。總能找到合適的工作!

25樓:小研老師

沒有籤勞動合同的工作當然可以隨時離職,沒票合同雙方都不受法律約束和保護。

26樓:猴叔說歷史

你沒有籤勞動合同,當然可以隨時離職,但是公司肯定會扣你的工資的,這是肯定的。

27樓:全能娛樂說

這樣的工作即使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如果你想拿到工資,還是需要提前和老闆說一下的。

28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籤合同就說明你是自由的,但同時你也沒有什麼保障,因此樓主你隨時可以走,稍微交接下就行了

29樓:六六的成長日記

可以隨時離職的,但是做人要有原則,最好協商好了再離職,這樣都好說。

30樓:羅夫人愛羅雲熙

在餐廳公司工作了三個月,但是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話,其實您是可以隨時離職的

31樓:eating不是吃貨

如果沒有籤勞動合同,是可以隨時離職的,前提是你工資都要到手了

32樓:歡歡樂樂過大年

可以隨時辭職,可以隨時走,但也要和老闆溝通好,好拿工資。

33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籤勞動活動離職只需提前三天就行

34樓:愛看貓的魚

可以是可以。但是最好要提前說。是最起碼的職業道德。

35樓:淺暖的淺暖

可以,但是工資要結算給你,你再走。

36樓:陽陽

沒簽合同,工資雙倍,隨時可走,到區級勞動監察大隊投訴。

我在一個店裡上班,做了三個月了,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昨天老闆突然把我辭退了,我該怎麼辦?他們需要賠償 50

37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者收集證據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公司支付不簽訂勞動合同的違法賠償金,和違法辭退勞動者的工齡工資賠償金。

根據《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38樓:魚木混豬

你可以收集能證明你是單位的員工的證據,到當地勞動仲裁庭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免費)。索取未籤合同二個月的雙倍工資差額賠償;

如果沒有合法的理由辭退你,還可以主張違法辭退的賠償金。

39樓:

需要賠償,不賠償就告老闆。

在奶茶店工作沒有籤勞動合同 5

40樓:王元頁

如果要加班費,需要出勤記錄,你打卡記錄或者單位有打卡資料的證據

沒合同,要保留能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工資卡流水、有你名字單位公章檔案、你在工作場所工作**等等

主要是將來萬一有糾紛,你想證明什麼,要提供對應的證據

工作三個月,沒簽勞動合同,辭職工資怎麼拿?

41樓:咯咯神

為了更好的幫你維權,請你對照下面的內容思考一下:

一、用人單位有沒有和你約定好月工資是多少?如果沒有請看下面內容:

《勞動合同法》第十一條 用人單位未在用工的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與勞動者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新招用的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按照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執行;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的,實行同工同酬。

二、有無約定試用期,一般當你辭職時,有的單位為了少結算工資給你,會將你工作的這三個月說成為試用期。若未和你約定試用期,你應當主張自己是正式工,其次當用人單位先主張這三個月是試用期的時候(但明明沒有和你商量過),在勞動仲裁時,你一定要堅持這三月不是試用期,因為沒有簽訂合同,勞動者一般會得到勞動仲裁部門的支援。

三、這三個月你的工資的計算方式。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舉例為:3個月的工作期限,那麼從第二個月起,到你辭職那天,用人單位需支付你5個月的工資。

四、用人單位拒不支付後的處理辦法

你可以上當地勞動部門以用人單位未與自己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為由提請勞動仲裁。

但請你注意!

請你收集好,你在該廠工作的證明,如工作牌、同事證明之類的,只要是能證明你在這廠工作的證據都行。

工作三個月,沒簽勞動合同,公司是否違法?

42樓:香樟樹下的妹子

1、工作三個月,沒簽勞動合同,公司是違法的。

2、勞動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3、如果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可以獲得經濟補償。

具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如下:

1、第十條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2、第十一條用人單位未在用工的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與勞動者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新招用的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按照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執行;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的,實行同工同酬。

3、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4、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5、第七十七條 勞動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或者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6、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擴充套件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

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一)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對勞動合同的無效或者部分無效有爭議的,由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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