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西政自由鳥
勞動仲裁解決此事!完全可以勝訴。隨時可以申請的
1、單位嚴重違法,勞動合同法規定,建立勞動關係一個月內應該簽訂勞動合同
2、因為單位的違法行為,你可以隨時辭職,並要求單位支付你經濟補償金3月工資、雙倍工資11個月工資、補交保險等
3、屬於勞動糾紛,應該儘快去提出勞動仲裁,你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可以隨時離職。單位沒有權利扣押任何工資
4、蒐集一些證據能夠證明你與這個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比如工作牌、工資卡、考勤記錄等任何一個。
法律依據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2樓:清風明月
到當地勞動管理部門請求勞動仲裁
本人給一私人老闆工作了3年,但是沒有籤勞動合同,現因生意不好,老闆要辭退我,請問可以要求賠償嗎?
3樓:韓飛律師
用人單位解除與你的勞動關係(或者說辭退、開除你)分以下三種情況,你自己對照下屬於哪種情況,應該支付經濟補償或賠償而沒有支付給你的,可以在1年內申請勞動仲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1、用人單位與你解除勞動關係,沒有任何理由,也沒有支付任何經濟補償的,你沒有過錯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9條規定的情形,可以認定該用人單位行為屬於《勞動合同法》87條規定的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情形,應該支付你賠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個月的本人工資,2n;
2、用人單位依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19條規定情形與你解除勞動關係的,其中符合《勞動合同法》46條規定的,應該支付你經濟補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個月本人工資,n;符合《勞動合同法》第40條,並且沒有提前1個月通知你的還應多支付1個月工資作為代通知金,n+1;
3、你存在《勞動合同法》39條的規定的情況,用人單位與你解除勞動關係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經濟補償,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你;但是,這需要用人單位舉證並且書面通知你解除勞動關係。
相關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39、40、46、47、87條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19條
我在青島的一個私人企業工作了2年8個月了,未籤合同,社保在多次催促下也沒有辦理,該怎麼辦?
4樓:俊彩星馳
如果是企業確定不給你交納社保,又不與你簽訂勞動合同,協商成功的結果很小很渺茫,你可以到當地信訪局和勞動保障局反映情況,讓有關單位為你協調辦理。
5樓:窗邊那傢伙
你可以向相關部門舉報其違反勞動法,也可以直接向其提起訴訟。
6樓:王元頁
要社保之類去社保局稽核部門投訴單位,要求補交
單位不繳納社保理由辭職,可以要求單位按工作年限支付補償金,並且補交社保,補償金和單位無法協商,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7樓:來自同安寺**不羈的楊樹
你可以向勞動監察仲裁委員會投訴
我在一傢俬人企業工作了八年,八年以來老闆一直沒有與我簽訂勞務合同,也一直沒?
8樓:貼不是貼了
工作八年未簽訂勞動合同,肯定也不會幫你繳納養老等保險金。你老闆違規,你應當到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要求維護你的合法權益。
9樓:瑞辰果
朋友,八年了,你都沒簽訂勞務合同。至少你是有過錯的。當然,用人單位更是違反勞動法。
首先,勞動法明確規定,用人單位必須與僱傭人簽訂勞務合同。其次,用人單位必須按照勞動法規定繳納養老金。你老闆不幹了,建議你諮詢專業人士,那裡會說明的更明確。
10樓:白稜鏡簡愛
你這個也太吃虧了,幹了八年都沒簽勞動合同,沒有法律保護,最好只能協商解決了。
11樓:文字改變生活態度
你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自己的利益是沒有辦法得到保障的。雖然八年了,但是不能說明什麼。現在這個社會一定要籤合同,不能把自己的命運交給一個老闆。
12樓:束倩語
老闆不幹了,那你不太好整,你找勞動仲裁都沒啥用,你以前為什麼不著勞動仲裁啊!沒簽合同,但是滿一年也算續簽了,至於保險,都不幹了,估計也很難在給你交了。
13樓:
八年不籤你心真大,現在你馬上要求老闆補籤和補交社保,老闆違反了勞動法。
14樓:仁崖思
企業已經違規了,即使是私企也應該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和繳納養老保險,現在你只有到當地勞動監察大隊去投訴來維護你的合法權益。
15樓:匿名使用者
那你是還想繼續待下去,那你自己看著辦,你不想待下去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16樓:
個人認為兩條路,一是找老闆協商看是否可以給你補償,也就說是否可以把八年的保險按照最低基數給補償。二是你自己掏腰包去補這一部分。但建議去當地勞動部門諮詢或者給出面協商解決
17樓:基情無限你懂嗎
你好!這種私人企業和每個員工都是沒有籤合同的。你當初進廠的這兩天要求他跟你籤合同。所以他不幹了,你也沒辦法。國營企業才會大部分籤合同。
18樓:
一開始你就應該與老闆籤正式的合同。現在比較麻煩,也可以告他找正規的律師告他,讓他賠償你應得的。
19樓:鄧五英律師
您好,您這種情況屬於已經與用人單位建立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未曾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差額的仲裁時效為一年,由於仲裁時效經過而無法支援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用人單位未曾為您購買社會保險,您可以此為由要求解除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並且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
如果是老闆不幹了,您也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
20樓:
這家企業已經違反了《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根據勞動合同法: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違反勞動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勞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出現這種情況,你有權去當地仲裁委員會依法申請勞動仲裁,也可以去法院提起訴訟。也可以自接和老闆協商處理,利用法律**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21樓:黎明的守望
建議你打官司,這是在你不想幹的情況下。你也可以詢問老闆情況。
22樓:
先找老闆提出賠償工作八年的沒買養老保險金,如不同意再向當地社保局申訴解決。
23樓:
叫你證明你在那裡工作過。或者在那企業裡上班的打卡了一些工資發工資的工資記錄啊,或者其他東西。只要你能證明你在這公司呆過就可以了。
具體連續的時間那你只能追溯。具體的你到勞動部門看一看。那裡的人可能會給你講的更清楚一些。
24樓:
只要你有證據證明你們之間的勞動僱傭關係,可以通過法律途徑索要八年的保險費用和經濟補償。
25樓:淡水羅卜
抓緊時間,找專業律師起訴老闆。這樣,應該是要給雙倍工資的。
26樓:謙卑正安
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解決,你這樣的叫做事實勞動僱傭關係。但前提你要有足夠的證據證明你們之間的僱傭關係,比如工作情況,做什麼崗位的,工作場所的**,每月工資薪酬的發放,是現金還是銀行卡匯入,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的,有工作臺賬。總之要完整,如果有同事一起那就更有說服力了。
到達的效果是可以全額索回
27樓:wcg選擇
去所在地勞動仲裁機構申請勞動仲裁。
28樓:平凡雙
這種就是不受法律保護的,隨時可以辭退你
我工作快滿2年,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現在老闆以生意不好辭退我,下面的證據夠嗎? 70
29樓:蓋普希金
你的證據足夠證明勞動關係了,銀行轉賬記錄是鐵證,且有蓋章的協議。
沒簽勞動合同的,可以主張雙倍工資和辭職時的補償金。
我國的《勞動合同法》: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勞動合同法》第47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30樓:射手
只要沒簽合同,你就可以主張第二個月起的雙倍工資。。你儲存的這些應該夠了。一般來說,你跟老闆協商,多給你點補償金吧。真的要到仲裁這部的話,也要拖一段時間的。
我進公司工作2年零8個月了,到現在公司沒有和我簽訂過勞動合同,什麼保險也沒有幫我買,但公司現在要辭退我
31樓:
這個時候就很緊張了同志。
我建議你先去諮詢一下律師。諮詢是不收費的。
根據當地的法律和相關勞動條款可能會需要一些證據。律師會告訴你的。
32樓:匿名使用者
基本能證明勞動關係存在就行了,比如工卡,考勤記錄,工資條,辭退通知單==
公司作為被申請人應該更多的負舉證責任.
能拿兩個半月賠償金和十一個月工資.
公司肯定會拿你違反公司規章制度來答辯,
這個公司在規避勞動風險這方面是做的很差的,象規章制度這類的東西應該在明顯位置張貼公示,或拿到員工的簽名.
沒果沒有,你完全可以做不知道來駁它.
祝你好運...
33樓:匿名使用者
直接去勞動局仲裁就行,帶上你的合同作為證據,如果沒合同也沒事,只要你能提供任何你與這家公司的有聯絡的證明都可以,例如工資單,其他人證明你在這家公司任職過,等等。現去勞動局仲裁時問也行。他們會告訴你什麼可以作為證據的。
勞動局的人會免費為你解決問題的。肯定贏,你的情況我在7,8年前就經歷過,後來原單位給我把過去沒上的全給我補了。什麼錢也沒花。
我在公司工作了2年月,也沒簽勞動合同,也沒有保險,現在公司就把我辭退了,我是不是應該得到些賠償
你可以得到1年1個月的雙倍工資,注意,是工資,不包含任何補貼和獎金。你可以去當地勞動仲裁部門仲裁,並且要求2個月的補償,如果他沒提前30天通知你,你可以再要1各月的賠償 合計1年4各月的基本工資 1.立刻去單位所在區的勞動仲裁廳 2.肯定有賠償,關鍵在於你怎麼證明 3.賠償金額是工資的三倍 不應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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