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王元頁
公積金可以不繳納,沒有法律強制的規定
其他三險看戶口性質,如果是農戶,失業可以不繳納,外埠戶口生育可以不繳納
2樓:來自龐居洞劍眉入鬢的野薔薇
樓上說的不對 現在青島市是強制性投五險 只要是在單位投 必須投五險 公積金沒有強制性規定
所以你們單位選擇給你投兩險 肯定有貓膩 一種可能是單位按靈活性人員給你繳費 另一種就是在外地給你投 你可以先和單位簽上合同 等單位給你投保之後 你問單位要你的社保卡號 然後去青島社保網自己查詢一下 上面有詳細的清單 如果沒有投保記錄 在你離職時 可以要求單位從你入職起付你雙倍工資
3樓:匿名使用者
按正常,五險一金。不知你籤的是什麼性質合同。
關於勞動合同與保險的問題! 20
4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勞動法》相關規定,沒有勞動合同,需要3天前申請辭職。
你應該申請單位補交,這是你應該享受的權益。
肯定是違規了.
看得出用人單位極不負責任.
你不用擔心,可以使用法律來保護自己,根據《勞動法》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必須跟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併購買保險,因此購買社保是必須的,屬於強制保險。
因此你可以跟用工單位協商解決,無果的情況下,申請勞動仲裁或向當地勞動保障部門反映並投訴,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等,是可以得到有效解決的。
其證據就是證明跟單位有勞動關係,比如工資條,工牌等。
一般需要補交所欠的月份.
單位方式參保,以實際工資作為交納基數。
5樓:匿名使用者
不要貿然辭職 雖然沒簽合同 但根據新勞動法 已經形成事實勞動合同 叫做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去勞動仲裁諮詢一下 或者找律師諮詢 不然會吃虧的
6樓:昆重帥師
單位沒有籤合同,你可以隨時要求離職,要求單位支付你從08年2月到11月的雙倍工資,要求5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跟單位協商不成,就去單位所屬區的勞動局申請勞動仲裁解決,準備好證據,工資條、社保交費記錄、工作證、考勤記錄等能 證明工作關係和時間的證據
7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在這家公司工作了五年,還沒有簽訂勞動合同,那麼,這種行為就是一種違法行為。你可以利用目前的一切機會,廣泛的蒐集相關證據。如:
工作證、工資條、胸牌、工作安排、工作記錄、工作人員的合影、公司活動記錄、…… 一切能夠證明你在這家公司工作的資料
至於辭職之事,在沒有特殊原因的情況下,不要輕易做出這樣的決定。你完全可以向公司勞資部門進行正常的瞭解和諮詢,請他們給你一個明確的答覆,這是你的權利。當然,如果公司不能給你一個明確的說法,你就可以按照你的計劃進行了。
如果有必要,你還可以先到社保局或勞動監察大隊進行一些諮詢,求得一些指導。
祝你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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