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心老闆拖久工資不發,苦於沒證據

2022-05-16 07:48:02 字數 4754 閱讀 9743

1樓:丸子

你直接到勞動局告去,你只要說清楚不要你證明,由你的用人單位證明的。

2樓:微湖情

勞動者可以尋找與用人單位證據存在勞動關係 的證明資料如: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交易記錄、工資條、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去地稅局列印並蓋章的個稅完稅證明、用人單位為勞動者辦理的暫住證、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派工單、同事證言(離職在職的都可以)、錄音錄影或者其它有勞動者名字和公章或老闆簽字的的書面材料等,只要證明雙方之間勞動關係,勞動者就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被拖欠的工資。

如何申請勞動仲裁:

1、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2份、申請人身份證影印件1份;相關證據影印件和證據清單2份;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資訊(北京地區不需要提供登記資訊)。

2、提交材料後,5個工作日仲裁委給予立案,然後給雙方舉證期,給對方答辯期;然後**審理,之後對你們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會下達裁決書;勞動仲裁60天內結案;對於裁決書不服,勞動者可以起訴到法院;

3、申請勞動仲裁期間,不耽誤勞動者去新單位工作。

《工資支付暫行條例》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老闆拖欠工資不發,沒有證據怎麼辦? 20

3樓:僑秀英寸秋

武漢啟法通律師:

老闆拖欠工資不給,找勞動局但沒證據,舉證證明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合同關係,

通常需要的證據材料包括如下:

1,勞動者工作內容的證據,如電子文字,資料,公司相關的其他資料;

2,勞動者工作的相關標識,如工作信籤,員工牌,員工服裝等與公司相關的任何證明;

3,公司給勞動者的制度依據,最好是蓋章或印刷整套、冊的資料,比如員工手冊、財務制度,員工名冊等等;

4,公司正式員工或領導與勞動者交流的資料,比如工作安排、書面通知、電子郵件的通知等等;

5,勞動者可以嘗試與公司主管領導對話,然後錄音,並將領導的名字在錄音材料裡面體現,否則,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很難確認錄音材料的真實性;

6,勞動者可以通過人證,其他離開公司的員工的證言,證明勞動者在公司上班。

7,其他能與公司有關的材料(工作署名的檔案),均可作為證據使用。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用人單位拖欠勞動者的工資,勞動者有3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

1、勞動者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監察投訴;

優點:方式簡單。

缺點: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係,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

優點:除了工資外,還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雙倍工資等,並且一般都可以最終解決;

缺點:申請勞動仲裁就是打勞動官司,程式稍多,需要專業人士指導。

3、有欠條的,可以直接起訴到法院,要求支付欠條裡的工資數額。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勞動法》

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4樓:韓飛律師

勞動者可以尋找與用人單位證據存在勞動關係 的證明資料如: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交易記錄、工資條、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去地稅局列印並蓋章的個稅完稅證明、用人單位為勞動者辦理的暫住證、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派工單、同事證言(離職在職的都可以)、錄音錄影或者其它有勞動者名字和公章或老闆簽字的的書面材料等,只要證明雙方之間勞動關係,勞動者就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被拖欠的工資。

如何申請勞動仲裁:

1、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2份、申請人身份證影印件1份;相關證據影印件和證據清單2份;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資訊(北京地區不需要提供登記資訊)。

2、提交材料後,5個工作日仲裁委給予立案,然後給雙方舉證期,給對方答辯期;然後**審理,之後對你們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會下達裁決書;勞動仲裁60天內結案;對於裁決書不服,勞動者可以起訴到法院;

3、申請勞動仲裁期間,不耽誤勞動者去新單位工作。

《工資支付暫行條例》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5樓:周律師說

1、關鍵先要確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2、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四)考勤記錄;(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因此,勞動者或勞動保障部門可以從以上方面去證明或認定。

司法實踐中,還可以用公司業務往來的檔案,錄音證據等來證明勞動關係。

3、建議委託律師來**。至於律師費用,可以同律師協商收取。

6樓:哎呀沃去

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勞動者可以蒐集相關證據(勞動合同、工資發放記錄)並採取以下措施:

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勞動監察大隊)投訴。

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如:以未按時足額發放工資為由,請求解除勞動關係並支付工資和經濟補償金。若仍想維持勞動關係的,可以只請求支付工資。

7樓:張毅愛劉丹

你需要的證據是能證實你在單位工作的期限、約定的工資是多少,即具體工作了多久、單位同意每月支付多少工資給你。

可以向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訴。你說沒發工資就行了,如果單位說發了工資,需要單位提供證據證明。只要你能證實你在單位工作的期限、約定的工資是多少。

這個就好像你手裡有欠條一張,債務人說已經還錢了,需要債務人自己證明一樣。是個舉證責任分配的問題

8樓:匿名使用者

朋友,靠人的力量並不能解決全部的問題,相信上帝吧,他會給你的人生帶來很大的改變!求他帶領你,戰勝一切的困難,因為幫助我們的並不是人,而是這全能的上帝,願他帶領你。必然會擺脫生活中的困難!

9樓:阿布吃豆

爬塔吊,市長來了就好辦了。

10樓:板瑤岑

我們在煤礦給老闆乾的活,工程幹完了問問老闆要工資,老闆不給我們,我們沒有證據怎麼辦

11樓:飛來飛去

我們2023年河北灤縣打工,到現在工資沒開,怎麼辦

被黑心老闆拖欠工資,今年3月份的工資拖到現在還沒給,**又被他拉到黑名單了,告勞動局告不了他,因為

12樓:蓋普希金

可以作為證據。

拖欠工資,不發工資、剋扣工資勞動者可以打12333**投訴,該**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也可以到勞動局監察大隊投訴。

由於公司未能按時發放勞動報酬,勞動者可以申請解除勞動合同和勞動關係,並要求經濟補償。勞動者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行政部門進行舉報,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用人單位支付工資,勞動監察大隊協調不成的,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對勞動仲裁結論拒不執行的,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13樓:席秋梵雅

有廠牌,工衣,考勤記錄就可以。

老闆拖欠工資不發,去勞動局投訴都需要準備什麼東西

14樓:匿名使用者

三個月工資沒發,準備放工人,沒有錢工人怎麼走!

黑心老闆不發工資怎麼辦,黑心老闆不給全體員工發放工資,還該怎麼辦,這個老闆在當地很有實力的人

問 黑心老闆不發工資怎麼辦?答 如果老闆拖欠工資的拖欠時間太長,已經到了你無法容忍的程度,你可以按照以下三種方式解決 一 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 勞動監察大隊是隸屬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事業單位,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授權委託的指導開展勞動保障監察工作的行政職能和負責勞動保障監察經辦工作。勞動監察大...

老闆不發工資,老闆不發工資,報警可以嗎???

如果用人單位拖延或者不發工資。勞動者可以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的規定,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且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四十七條之規定要求用人單位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其標準為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

老闆不發工資

一 老闆不發工資可到所在地的勞動監察部門投訴。二 勞動監察的內容主要有 1 社會勞務中介機構和社會培訓機構遵守有關規定的情況 2 勞動合同的訂立和履 況 3 單位招聘職工的行為 4 勞動者的工作時間 5 企業遵守企業工資總額巨集觀調控規定的情況 6 單位支付職工工資的情況 7 國有企業經營者的收入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