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三晉司法鑑定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1、勞動者被迫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需支付經濟補償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38條之規定,勞動者被迫解除勞動合同有如下情形:
(1)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比如強行給員工「放假」、「停工」,可視為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
供勞動條件。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如超過工資發放日期仍未支付工資,少支付加班費等。
(3)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用人單位未繳納社會保險費或者繳納標準低於法定標準的,均為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綜上,你是可以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並且可以要求公司補足你的工資,並按相關規定支付賠償金。
公司違反勞動法第四十一條可以要求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賠償嗎?
2樓:律雲服務
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如果用人違反該條,您可拒絕履行。對方如果因此與您接觸勞動關係則屬於違法接觸,這就需要支付賠償金了。——律雲050號雲律師
3樓:班謹
請將您的實際情況描述的具體些。
公司違反勞動法,我單方解除勞動合同,要求賠償,該具體怎麼操作?
4樓:匿名使用者
打仲裁也是要打證據啊。
銀行的到賬明細是證據;工作簽到表,加班通知,工作證明等。所有能收集到的。
5樓:飛雪渡
仲裁不同於一般的在法院打官司,在申請仲裁時有些證據是單位提供的,比如工資表考勤表繳納社會保險的單據等等,如單位不配合那就承擔不利後果,這一點對勞動者來說是有利的,所以你不必擔心,我相信通過勞動人事爭議仲裁,你會維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的,建議你到當地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諮詢一下,帶好身份證以及手裡有的證據材料,如果沒有證據材料也不要緊,放心試一試吧。
6樓:匿名使用者
你可以到當地勞動仲裁部門反映並申請仲裁!或者找相對知名一點的律師他會幫你!
7樓:閃耀海洋
你提到的這些請求都可以提,如果證據是在單位的,勞動爭議**時你要求單位提供就行了,保險,補償金,問題不大。加班的話你單位是否有明確的打卡記錄呢,如果這塊沒什麼證據的話難辦。先辦離職再仲裁吧。
不然會有點麻煩。離職時最好錄音,別籤什麼離職的協議類的。不給你錢你再仲裁,給你錢也得看是否是按規定給的,差不多也行啊。
還有你還可以要冬季煤火費和夏天的防暑降溫費。祝你順利吧。
8樓:深圳大方律師團
1.未繳納社保你可以要求公司補繳,具體可以補繳多長時間的諮詢社保局;
2.你可以要求公司發放一份合同給你;
3.工資以實際發到手的為準;
4.你可以收集加班的證據,主張加班費。
9樓:你好胖肚皮
公司裡面有很多違反勞動法的地方,你要是想拿到應該是可以的。
首先到你可以跟公司談,把你該得到的都補償給你,如果不行,你就要準備打官司了。
準備工作:
1.不交納社保,社保中心查不到你的記錄,說明公司違法,2.工資只要你去拉銀行流水就行了,這就是證據3.
你得確認下你的工資是不是責任制的,如果是責任,等同於沒有加班費,你去維權是沒用的。
4.如果不是你可以去維權。正常是做5天休2天,休息的兩天如果上班加班費是2倍,國定是三倍。這個你去跟仲裁機構反映,你們公司違規即可,如果查實,你的所有應得收入必須補償給你的。
10樓:匿名使用者
當地諮詢律師,網上說不清的,說了你也不一定會做
公司違反勞動法!我能不能立即要求離職!要求賠償?
11樓:匿名使用者
第一,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理由是
1.未及時足額發放工資。
2.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
第二,可以要求賠償。賠償內容包括:
1.加班費。
2.未籤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勞動合同法規定一個月內簽定勞動合同並不算違法,所以雖然你工作三個月,但是隻能後兩個月為雙倍工資,第一個月在法定期限內,不需支付雙倍工資。
3.要求公司補繳社會保險。
4.經濟補償。由於未及時足額發放工資和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公司需支付一個月工資作為經濟補償。
第三,說明。
籤於《勞動合同法》規定是以時間段分開算經濟補償,所以我建議能否把參加工作時間,簽定勞動合同時間及其它包括時間的內容詳細敘述,以便得到更準確、更詳細的解答。
如:2.未籤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這是在《勞動合同法》實施後才有的經濟補償,如果你參加工作時間為07年11月以前,則這項就沒有。
4.經濟補償。以上述理由辭職,並要求經濟補償的也是《勞動合同法》實施後,所以如果你07年參加工作,經濟補償的工作年限只能從08年1月1日開始計算。
12樓:黃埔6期
可以到當地勞動仲裁部門起訴。加班要支付加班費或安排換休;各項保險必須繳納;三個月時間視同為簽訂了勞動合同,形成了事實勞動關係。如果離職,經濟補償的標準是滿一年工齡支付一個月工資的補償金;半年以上而不滿一年的,支付半個月的工資。
13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的。《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定,未足額繳納支付工資或不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你的情形是符合這一條的規定的,可以馬上解除勞動合同。
補償的問題上,因為用人單位是你工作了三個月才與你簽定勞動合同,因此這三個月的工資按照雙倍計算,又因為你是按照《勞動合同法》第38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因此用人單位還應支付經濟補償金(一個月的工資)。
14樓:安利網上**全國招商
找個律師諮詢一下吧,維護你的合法權益!
公司違反了勞動法第三十八條,我想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賠償怎樣解除
15樓:21世紀第一聖人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規定,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公司違反勞動法!我能不能立即要求離職!要求賠償?
16樓:棟然冒舞
第一,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理由是
1.未及時足額發放工資。
2.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
第二,可以要求賠償。賠償內容包括:
1.加班費。
2.未籤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勞動合同法規定一個月內簽定勞動合同並不算違法,所以雖然你工作三個月,但是隻能後兩個月為雙倍工資,第一個月在法定期限內,不需支付雙倍工資。
3.要求公司補繳社會保險。
4.經濟補償。由於未及時足額發放工資和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公司需支付一個月工資作為經濟補償。
第三,說明。
籤於《勞動合同法》規定是以時間段分開算經濟補償,所以我建議能否把參加工作時間,簽定勞動合同時間及其它包括時間的內容詳細敘述,以便得到更準確、更詳細的解答。
如:2.未籤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這是在《勞動合同法》實施後才有的經濟補償,如果你參加工作時間為07年11月以前,則這項就沒有。
4.經濟補償。以上述理由辭職,並要求經濟補償的也是《勞動合同法》實施後,所以如果你07年參加工作,經濟補償的工作年限只能從08年1月1日開始計算。
公司違反勞動法我可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和要求公司賠償嗎
17樓:南國購
1、公司必須為員工繳納的社保是養老、工傷、醫療、失業、生育,你可以要求公司補交。
2、一星期工作40小時,40小時以外時間上班皆以加班計算,(具體條款太多,不長篇大論)公司未付加班費給你,你可以要求賠償,前提是你要有考勤證據。
3、可以以公司違反勞動法規定解除合同,公司必須補償。
4、合同本身違法,與賠償雙倍工資無關,(賠償雙倍工資是公司未與勞動者簽訂合同),不能以此要求賠償雙倍工資。
5、可以解除,看第三條回答。
6、賠償金是以你上一年12個月平均工資計算,你能拿5個月經濟補償金,如果你每一年工資不一樣,那麼每一個月的補償也不同的。
至於牽涉的條款比較多,你可以參考一下其他人員的**的回答,在這裡我就不長篇大論了。
你可以按以上的算一下你能得多少,先跟公司談判一下,看能否私了,如公司不答應就勞動部門投訴,申請仲裁。
18樓:三晉司法鑑定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1、勞動者被迫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需支付經濟補償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38條之規定,勞動者被迫解除勞動合同有如下情形:
(1)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比如強行給員工「放假」、「停工」,可視為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
供勞動條件。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如超過工資發放日期仍未支付工資,少支付加班費等。
(3)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用人單位未繳納社會保險費或者繳納標準低於法定標準的,均為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綜上,你是可以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並且可以要求公司補足你的工資,並按相關規定支付賠償金。
19樓:小學生兒子與爸爸日常
你是可以此為理由要求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並且可以要求公司補足你的工資,並按相關規定支付賠償金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勞動合同法第46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你好,因公司違反勞動法,我想和公司解除勞動合同,這樣可以領到失業金嗎
如果是你個人提出解除,那麼是肯定不會享受失業保險金的根據失業保險金領取的相關條款,第一條就是不能主動失業,即不能主動辭職目前,關於公司因違反勞動合同法,致使員工提出解除勞動關係的,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因違法,員工有權解除勞動關係,用人單位根據違法情況不同,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相應的補償金或賠償金...
勞動者因用人單位違反勞動法而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書面申請月後,不再上班,用人單位還有繼續為他交保嗎
1 憑加班記錄 考勤表或有出勤情況的工資表等證據可以就加班未支付加班費的情況提出解除,並要求單位補發加班費 支付經濟補償金等 2 從你所述情況,看不出你有無辭職,僅僅是你個人自行離開酒店。這個情況在仲裁期間可以忽視。最終看你的合同是否依法解除,至依法解除日前,企業均有義務繳納員工社保 3 關於扣發1...
關於公司違反勞動法,公司違反勞動法,該怎麼辦?
1 辭職要提交書面辭職申請,提前30天通知單位後就可以走了,也就是說在你提出辭職後,如果單位不同意你馬上離開,你就必須等滿30天離開才符合法定程式。2 在你走的同時單位必須給你結清所有的工資包括加班費,如果不給,你應在60天內提出勞動仲裁,超過這個期限,法律不保護你的權益。3 單位沒有和你簽訂書面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