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樓上的看問題了嗎?
1、根據你的所述,你與這家公司的勞動合同是這樣約定的:培訓期一個月、試用期一個月,之後轉正。
培訓屬於上崗前培訓,應當計入勞動合同期限內
(合同把培訓期約定在勞動合同期之外,不合法。至於合同其他條款,沒見著,沒法判斷是否合法;「合同當時以統一敲章為名,至今沒發到我手上」——這種行為很正常,如果以次為由拒絕給你就違法。)
因此,你在培訓期間「提出辭職」,實際上是在試用期內提出辭職,按照法律規定是要提前三天,但是沒有,也不會構成任何處罰的,而且,你的行為得到公司「允許」,因此,你也沒有因此構成違約。因此你不應承擔離職的違約責任,不「需要支付對方違約金」。
2、《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這條的培訓與上崗前培訓是不一樣的,上崗前培訓是企業應盡的義務。
3、、《勞動合同法》第八十四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以擔保或者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並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標準處以罰款;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勞動者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扣押勞動者檔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企業不能以任何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因此,「**的服裝費用是否能退還」——應當退還,如果你沒穿過,則應全額退還,如果你穿過,應當適當折舊,返還餘款。
4、「培訓期間是否能得到培訓費」這裡的「培訓費」應該是指你培訓期間的工資,當然可以,因為根據你的所述,「培訓期間」實質是正式用工期間,而且,已經約定「培訓期間工資¥800」,你根據你實際培訓時間,來計算就可以了。
(工資=實際培訓天數 x 800/21.75)
2樓:sml神
1、合同是否合法,主要看內容的。而合同沒有給你一份,程式本身不合法,如果合同有寫雙方各執一份的他更理虧。實際上合同的問題很簡單,只要你有足夠的證據證明你跟這家公司有勞動關係就夠了。
2、**服裝費??暈倒,找公司要服裝廠家的發票,多了就退。
3、不用支付違約金除非有約定,除非公司有支付額外的培訓費(提供發票)4、培訓期間要發工資的。
3樓:
無論合同如何約定,都必須返還你的服裝費,並支付你的培訓期間工資。違約金條款除了特別規定外,已經不適用勞動法了。
關於違約金的問題,關於違約金問題
1 你最初簽定的應是三方協議 1 三方協議中如果約定了違約金,你違約時,法院一般會支援對方按協議約定要求你承擔違約金的請求。不管這10000塊對於剛畢業的學生來說是否承擔得起。2 如果你認為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實際損失 高於實際損失的30 一般會認定為過分高於 你可以起訴到法院請求降低。2 但如果三...
關於租房違約金的問題
沒有道理,首先你應該中介及租戶一起談一次,協商一下,因為有的時候中介表達的意願,未必是客戶本身的意願。所以要三方一起談清楚。如果中介公司不同意,那麼你可以和中介這樣協商,違約金可以付,但是要交房的時候再付。給鑰匙的同時,給他們違約金,中介也是為了嫌錢,應該不會太難為你,不配合。如果他還不同意,你可以...
培訓後違約,關於公司培訓違約金問題
關注一下,你沒有籤合同,不需要賠償,即使簽了合同 根據勞動法條例 1.公司與員工簽署的合同中存在培訓賠償問題的,應向有關員工或部門提交培訓的發票或提出具體證據證明該培訓的公司實際支出。2.培訓費的分攤是否按照一年一年還是一個月一個月,這個沒有任何檔案支援,依雙方合同約定。3.如果培訓沒有合法依據其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