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鐵石韻
該條款無效。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動者簽訂競業協議、保密協議,如果對勞動者進行了培訓,勞動者在約定服務期滿前離職,應當支付用人單位【部分】培訓費用,標準是:全部培訓費【正式票據】/約定服務期*剩餘未工作時間。
單位如果要簽訂競業協議、保密協議,應當在發放正式工資外,額外支付競業限制費用或保密費用。
如果你想繼續工作,可以不用理會,合同期內想離職,提前一個月通知單位即可。單位即使申請仲裁,要求你承擔違約責任,單位肯定會敗訴的。
2樓:善華採
我國《合同法》中違約金的性質主要是補償性的,有限度地體現懲罰性我國《合同法》對違約金的規定強調違約金補償性的理念,同時有限地承認違約金的懲罰性。一方面,違約金的支付數額是「根據違約情況」確定的,即違約金的約定應當估計到一方違約而可能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而不得約定與原來的損失不相稱的違約金數額。另一方面,如果當事人約定的違約金的數額低於違約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予以適當增加,以使違約金與實際損失大體相當。
這明顯體現了違約金的補償性,將違約金作為一種違約救濟措施,既保護債權人的利益,又激勵當事人積極大膽從事交易活動和經濟流轉。同時《合同法》第114條第2款又規定:「……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實際損失的,當事人可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
」即一般高於實際損失則無權請求減少,這一方面是為了免除當事人舉證的繁瑣,另一方面表明法律允許違約金在一定程度上大於損失,顯然大於部分具有對違約方的懲罰性。
由於違約金是當事人通過約定而預先確定,並且違約金在彌補守約方損失的同時,還具有對違約方的懲罰作用,因此,筆者同意違約金具有擔保屬性的觀點。違約金既是一種責任形式,又是一種獨特的擔保合同履行的方式。在合同中約定了違約金,那麼擬違約的一方就會衡量其違約的後果,如果約定了明顯具有懲罰性的違約金,尤其是違約金超過了因違約而帶來的利益時,任何一個理智的人都會在權衡利弊後選擇繼續履行合同。
因此,違約金具有擔保屬性,且懲罰性越強,擔保效力越強。合法.
3樓:匿名使用者
一、即使簽了也沒關係,因為此條已違背法律規定,屬於無效條款;
二、除服務期、商業祕密外,用人單位不得要求由勞動者支付違約金;
三、如果你想在這個公司做,可以籤這個合同,到時候只要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即可辦理離職手續,不需支付它違約金的。
4樓:華東政法自考部
該違約金條款無效.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只有在保密協議,競業限制,培訓協議這三個方面可以同勞動者約定違約金,並且違約金也有相關額度的規定,其他方面不得約定違約金.
關於勞動合同違約金,勞動合同違約金標準是多少
按照 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二條的規定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
勞動仲裁違約金及培訓費,勞動仲裁 違約金及培訓費
1全部呵呵,一分錢都不陪給公司!相反,你還要反過來告公司!1 關於培訓費。根據法律規定,只有專項技術培訓而且是培訓之前簽訂了服務期協議的,才可以在員工辭職時要求支付違約金,而且用人單位要提供證據。注意,是專項技術培訓,不是專業技術培訓。你參加的這個培訓,完全是崗前培訓,與專項技術培訓相差甚遠。目前用...
勞動合同 勞動協議 違約金
1 你籤的勞動協議有效,只要本人簽名即可。2 他規定的違約金是沒有效力的,法定的違約金只有兩種情況,a 專項培訓費。b 技術人員,高管的禁業競止方面的。3 如果你麼有重要的東西被扣押,就可以走,只是怕他不會給你工資,無賴的人多了。4 如有幫助,敬請採納 勞動合同 勞動協議,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