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網友
1.如果公司沒有提前乙個月通知你,賠償 半月工資, 在這種情況下,半個月工資*2=1個月,因為公司方未俺勞動法規定解除合同。雙倍賠償,共2個月工資。以下相關勞動法條例公你參考。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第二十條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如果不滿足就應該跟公司談談,工作了5個月試用期3個月,於情於法都應該補償你點。 和氣為重。
2樓:網友
1新勞動法08年1月1日實施,根據規定,單位無故解除合同的應支付雙倍賠償金,你警司快5個月,因此單位需要支付你10個月工資的經濟賠償金。
2你籤的3年合同約定3個月的試用期是合理的。新勞動法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乙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3樓:地對空飛毛腿
你能舉證公司在用工方面不合法,例如:試用期過長,社會保險沒有全額繳納、不支付或少支付加班費等,你可以要求兩個月(超過的部分)雙倍的經濟補償;
公司解除合同,過錯在公司,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還要按照三年計算,補償三個月的工資。
4樓:海中的魚
公司無故解除勞動合同,你可以到勞動仲裁投訴,要求繼續履行合同恢復勞動關係。
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是不是應該有經濟補償
5樓:陳博揚
法律分析:試用期不合格被解除勞動關係不需要給經濟補償金。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勞動者試用期被證明不符逗哪豎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合同。
因此解除合同,沒有經濟補償。
法律依據:《中緩頃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條 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山大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是否有補償
6樓:陳金蘭
法律分析:試用期解除勞動合乎含同有補償。經濟補償的計算,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歲派笑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羨配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試用期公司解除勞動合同是否要賠償
7樓:姜超
試用期未滿,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是否要賠償,根據以下情況而定:
1、如果是過失性辭退,用人單位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
2、如果是無過失辭退,用人單位則需要支付經濟補償。
勞動者進入公司工作,首先是有乙個試用期的,公司會與員工約定一定期限的試用期,在試用期期間公司可以和員工解除合同的。企業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要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數額是經濟補償金的二倍,在試用期內,經濟補償為半個月工資,最後賠償金的數額就是乙個月的工資。
一、公司進入了適應期被辭退需要賠償什麼。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辭退,沒有經濟補償。
在試用期內,只有員工存在《勞動合同法》第39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用人單位才可解除勞動合同,並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若單位無故在試用期內辭退勞動者,那麼單位屬於違法辭退;
勞動者可以要求單位支付賠償金的,賠償金是按照工作年限計算的,每滿一年支付兩個月的工資,超過六個月以上不足一年的,按照一年計算,不足六個月的,支付半個月的工資。
二、被公司辭退賠償標準如下:
1、如果不是因為勞動者在試用期不符合錄用條件等原因而解除勞務關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2、如是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要按照經濟補償標準的兩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二、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如下: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試用期期間公司解除合同應如何補償
8樓:劉偉長
勞動者在試用期被單位解除合同的,如果具有在試用期間不符合公司的錄用條件等情形的,那麼沒有補償,如果是無故辭退的,那麼則可以要求賠償雙倍的經濟補償金,一般是1個月的工資。
一、員工被公司開除有補償嗎。
員工違反公司規定被開除沒有補償。法律規定,如果員工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等的,用人單位可以合法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且無需賠償。
二、疫情期間試用期被辭退有補償嗎。
疫情期間,試用期被辭退沒有補償。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且不需要支付補償金。因此在疫情期間,也是按照勞動合同法處理,即試用期被辭退沒有補償,支付相應的工擾孫資即可。
三、怎樣避免試用期辭退員工法律風險。
辭退合法的,試用期勞動者具有法定過錯和不符合錄用條件的沒有補償,沒有法定過錯的按本單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乙個月本人工資經濟補償金,違法辭退的按經濟補償金二倍支付賠償金。勞動合同履行期間,用人單位可以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四十條、四十一條和四十二條規定單方面解除合同辭退試用期勞動者。試用期勞動者嚴重違法違紀,或者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用人單位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解除合緩顫鏈同的,沒有補償。
其中,因為勞動者原因造成用人單位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洞坦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在試用期時解除勞動合同是否需要賠償
9樓:唐玉娟
試用期內單位是不可以隨意解除合同的,除非勞動者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是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
一、勞動法會規定不漏豎卜支付經濟補償金嗎?
1.勞動者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者主動表示不續簽原合同的,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金。2.
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由於主管部門調動或轉移工作單位而被解除勞動合同,未造成失業的,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金。3.由於勞動者的過失,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所述,用人單位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並且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過失性辭退)】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二、員工打架被開除公司要賠償嗎。
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中規定勞動者打架屬於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用纖和人單位辭退勞動者的是無需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或者賠償金的返穗;
否則,則用人單位是違法辭退,用人單位是需要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的。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一條,在試用期中,除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
怎樣檢視我的勞動合同是否解除
1 勞動合同勞動者自己也應該有一份,勞動合同期限,自己能看到 2 如果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應該向勞動者出具勞動合同解除證明書,沒有出具的,可以向用人單位索要,用人單位拒不出具的,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給勞動者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 3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
公司解除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解除與勞動者之間的勞動合同,是否應該支付補償或賠償,分以下3種情況 1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沒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沒有支付經濟補償,勞動者不存在 勞動合同法 39條規定的情形,可以認定該用人單位行為屬於 勞動合同法 87條規定的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情形,應該支付賠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
在這個情況下,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是否合法?為什麼
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 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 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