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簽訂勞動協議的情況下老闆可以隨便扣員工工資嗎??

2025-02-07 22:10:18 字數 4039 閱讀 9586

1樓:拉卡拉瓦喬

不可以,我國所有制定的法律其目的都是為了保護我國居民的權益,也就是說保護權益是意圖。

只有有事實依據,法律會保護不合法的行為。

2樓:櫻市子來了

具體要看老闆是出於什麼原因,扣了員工的工資。如果沒有任何的正當理由,就應該全額支付員工的工資,任何隨便扣工資的行為都是違法的,可以去勞動局申請仲裁。

3樓:監漾照

您好,您的問題我這裡已經收到,正在為您分析問題,如果您有什麼需要補充的問題,可以發給我,我好為您進行詳細的!

提問。我暑假工,沒簽勞動合同,被扣工資,但是公司不給扣工資的詳情,只給我說是漏打卡又不說是幾號。這樣可以訴訟他嗎。

你好不可以起訴的。

你屬於勞動仲裁的。

仲裁前置。你去申請勞動仲裁。

或者勞動局舉報他。

申請勞動仲裁流程:勞動仲裁委在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內。提交材料後,5個工作日仲裁委給予立案,然後給雙方舉證期,給對方答辯期;然後**審理,之後對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下達裁決書;勞動仲裁60天內結案;對於裁決書不服,勞動者可以起訴到法院。

可以不請當地律師**,請專業人士提供遠端指導服務並寫勞動仲裁申請書、證據清單等法律文書。

勞動仲裁申請書包括哪些內容 1、要寫明申請方、被申請方的基本情況,如:姓名 (企業一方除寫企業名稱外,還要寫法定代表人)、性別、出生年月、民族、 身份證 號碼、工作單位、單位位址、家庭位址、**等。 2、寫明申請事項。

祝您生活愉快,闔家幸福!麻煩給個贊,謝謝!

提問。如果簽了工資表還能找回被扣的錢嗎。

能得。你申請仲裁委接入把。

提問。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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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樓:浩星依波

老闆不可以隨便扣發員工工資,如果超過乙個月老闆沒有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老闆就違法了,員工可以要求雙倍工資的補償。

5樓:帳號已登出

無論有沒有籤合同,老闆都不能隨便扣員工的工資吧,除非是員工犯的錯誤導致公司受到了比較大的衝擊,那就有可能會被扣公司。

6樓:網友

肯定不能隨便扣,起碼要有正當理由,員工也不是傻子。

老闆和員工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扣工資

7樓:馮瀚宸

法律分析:勞動拍改者可以尋找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資料只要證明雙方之間勞動關係的,勞動者就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其未簽訂勞動合同的清圓雙倍工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條 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答賀塌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老闆和員工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扣工資

8樓:

摘要。您好~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未簽訂合同的雙倍工資以及被剋扣的工資。

您好~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未簽訂合同的雙倍工資以及被剋扣的工資。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豎御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段芹勞動合同,勞握纖畢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老闆和員工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扣工資

9樓:

您好!老闆和員工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扣工資具體解決方案如下!1、協商解決。

2、企業有委員會組織的,職工可以在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受侵害之日起三十日內,以口頭或書面形式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勞動爭議經調解達成協議的,當事人應當履行。3、當事人可以在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受侵害之日起六十日內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經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調解不成的,當事人同樣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等。

4.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七十九條 勞動爭議發生後,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老闆扣工資怎麼辦沒有籤勞動合同?

10樓:素雅還素樸的喜鵲

一、老闆扣 工資 怎麼辦沒有籤 勞動合同 ? 勞動者可以 申請勞動仲亂世裁 ,要求用人單位支付未簽訂合同的 雙倍工資 以及被剋扣的工資。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 簽訂勞動合同 ,並且不支付其工資的,勞動者可以尋找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 勞動關係 的證明資料如:

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交易記錄、工資條、有 公司名稱 的工裝、去地稅局列印並蓋章的 個稅 完稅證明、用人單位為勞動者辦理的暫住證、考勤記錄、 社會保險 繳納記錄、派工單、同事證言(離職在職的都可以)、錄音錄影或者其它有勞動者名字和公章或老闆簽字的的書面材料等,只要證明雙方之間勞動關係的,勞動者就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扒稿單位支付其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勞動者可以從第二個月開始要求用人單位支付未籤勞動合同雙倍工資(入職的第2個月開始,最多11個月)以及被拖欠的工資,從勞動者離職開始算,勞動仲裁時效為一年。 二、勞動仲裁和投訴哪個效果更好? 當勞動者發生 勞動爭議 ,勞動者有權申請仲裁、或者向有關部門投訴,具體採取哪種方式還是兩種方式並用效果較好,要看爭議的具體內容。

勞動監察 屬於行政執法,在勞動監察過程中,勞動監督機關一經作出處理決定,立即發生法律效力,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立即執行。有關當事人不服處理決定的,可以提起行政複議或行政 訴訟 ,在申請複議或行政訴訟期間,不影響決定的執行。而 勞動爭議仲裁 機構作出的裁決,並不立即發生法律效力,而是處於效力待定狀態。

當春陪孝事人對勞動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內向人民法院起訴,只有法定期限屆滿,雙方當事人不起訴的,仲裁裁決書才發生效力,有關當事人向法院起訴,也不是以仲裁機構為被告提起行政訴訟,而是以勞動爭議的另一方為被告提起普通的民事訴訟。 綜上所述,現在一些私人小老闆不和工人簽訂書面合同,只是口頭對工資做出承諾,如果其無故扣工資,工人可以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者準備材料申請仲裁,主張雙倍工資賠償,並且要求補籤勞動合同。等仲裁不能解決的,工人也不用擔心,還可以走起訴程式。

在沒有合同的情況下,老闆能隨便扣工人工資嗎

11樓:

摘要。根據有關規定,用人單位即使未與勞動者簽定合同,也不能任意扣發勞動者工資。

在沒有合同的情況下,老闆能隨便扣工人工資嗎。

根據有關規定,用人單位即使未與勞動者簽定合同,也不能任意扣發勞動者工資。

勞動法》第五十條;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勞動合同法》第嫌灶八十二條;【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顫悄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芹洞扮倍的工資。

由於工人的原因活存在質量問題,老闆要求扣除一部分維修費用合理嗎。

好的,請您稍等。

員工做出產品有質量問題,公司是有權合租肆胡理處罰和賠償的,扣除部分員工工資是合法的。一弊攔般公司賠償和處罰條款應該都雹碧會告知員工的。

這個得提前宣告一般。

在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下老闆要滿足什麼條件才可以解僱員工呢

依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十九條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條件 程式,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動者解除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一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的 二 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三 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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