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該企業的做法違法。
1、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該用人單位支付你拖欠的工資、未籤勞動合同雙倍工資(入職的第2個月開始,最多11個月)、加班工資等;從你離職開始算,勞動仲裁時效為一年!
2、勞動爭議,有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是關鍵,例如工作證或工作牌帆磨敬(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交易記錄、工資條、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去地稅局列印並蓋章的個稅完稅證明、用人單位為你辦理的暫住證、考勤記態慎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派工單、同事證言(離職在職的都可以)、錄音錄影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或老闆簽字的的書面材料等;
3、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身份證影印件、相關證據、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資訊或營業執照影印件(北京地區不需要提供登記資訊)!立案後,**,然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會下游陵達裁決書;
4、如果請專業人士指點,勞動案件完全可以自己處理,一樣能勝訴,且勞動仲裁委不收費。申請勞動仲裁期間,不耽誤你去新單位工作!
5、法律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2條、《勞動合同法》第條!
2樓:網友
兄弟,像你這種情況,再次協商一下,不成直接仲裁去,何必跟他浪費口舌。
仲裁後由他舉證你造成的損失去,你就質證即可:一是勞動合同裡沒有規定返件問題;二是公司的規章制差困度裡也沒有規定鬥純;三是崗位職責裡不包含這個……等等。
再把你其他的訴訟請求加上虛銷念,如支付拖欠的工資;未籤合同的雙倍工資;補繳社保;如果未繳納社保的話還可以主張經濟補償等等。
正常離職,用人單位以工作失誤為由扣掉工資,找勞動仲裁是不是要僱個律師?
3樓:網友
不需要僱律師的,只要能提供足夠的證據,勞動部門就可以去協商解決。
4樓:職場
協商不成就起訴。有證據最好。
5樓:網友
不用找律師了,去當地的勞動仲裁委,在那裡領個仲裁申請表,填一下,再提交一些證據,交上去提交仲裁。你按照事實說就可以了。記住要保留證據,適當的時候和老闆打**可以錄音。
6樓:現代
找老闆協商,協商不成直接起訴,手裡證據充足的話找不找律師一樣(律師費大概2500左右,你這點錢替律師要了)。勞動仲裁免費,大概1個月多。
離職時以未交接完工作為由暫扣工資
7樓:合肥劉志漢
根據現行相關法律規定,如果你提供正常勞動就要支付工資,用人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剋扣勞動報酬。如果在離職後,如因沒有交接,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可以依法要求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8樓:古龍溥心
公司應該有交接的明細。按照明細走,沒有辦理離職,如果你提供正常勞動就要支付工資。如果是告科研的,如果你在離職後,你用在這個公司開發的東西,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可以要求你承擔責任。
單位可以跟你簽訂競業禁止協議。
9樓:桌上花開
一般是提前乙個月上交離職報告給公司,公司這這乙個月內讓你交接,雙方協商一致具體離職日期,工作交接是必須的,搞科研的都要籤保密協議,工作交接要按照公司要求交接清楚就行了,公司不會強留你,你也有義務把之前的科研成果及相關資料交接給公司制定接收人。
正常離職,拖欠工資乙個月,還以工作不認真為由私自剝奪員工部分工資算侵犯法律嗎?
10樓:威海梁清華
你好。勞動合同法明確禁止用人單位以各種理由剋扣勞動者工資。你所說的情況,建議先與單位協商,將拖欠的工資索回,如果不成,建議到勞動監察進行舉報。
在此律師提醒,在與單位協商的過程中做好錄音,以便將來提起勞動仲裁的時候作為證據使用。
11樓:匿名使用者
深圳律師回覆:1、拖欠工資,員工可以離職,並且可以通過仲裁、投訴等方式,維護合法權益;2、如公司不能證明,員工工作不認真屬於違反公司規章制度,且造成了公司實際損失,否則是不能扣減員工工資的。
辭職後,廠裡以沒幹滿一年為由,要扣廠服和飯錢
12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勞動者辭職的,用人單位是不能剋扣勞動者廠服和飯錢的,如果用人單位無故剋扣其廠服和飯錢的,勞動者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舉報或者申請勞動仲裁。
一、如果是給用人單位工作,有兩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
1、勞動者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監察投訴;優點:方式簡單。缺點: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係,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
優點:除了工資外,還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雙倍工資等,並且一般都可以最終解決;缺點:申請勞動仲裁就是打勞動官司,程式稍多,需要專業人士指導。
二、如果是給個人工作,不算勞動關係,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訴該個人老闆,要求支付勞動報酬。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勞動法》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13樓:涼璇
一、勞動合同法第9條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所以,收取工衣費、服裝費或工作服錢等做法,均是違反了該條規定,勞動者一旦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則必定被責令退回已收取的費用,並被處以每人500-2000元的罰款。勞動者如果直接申請勞動仲裁的,則一定裁決勞動者勝訴,裁決的依據就是這一條。
用人單位以工作失誤為由剋扣工資是否合理
14樓:網友
要看你失誤程度了 是否給公司造成重大猛圓損失!雖然沒有枝昌塌籤勞動合同 但是 單方面來說 你給公司造成財務迅漏損失 賠償是肯定的 但是 賠償額度 就看情況而定了!
員工突然離職,扣當月工資作為賠償,可以嗎?
15樓:牙小孬
你們有正侍巖凳式勞動合同嗎 如果沒有 她確實可以棗漏隨時走人 用人單位不可以扣工資 否則對方告到勞動部門 你吃不了兜著走 勞動部門一旦下來追查 就不僅僅是工資問題了 還得罰你款。至於老旅你的損失 那是你自己的事。
16樓:都要樂呵呵
口頭協議無效,還得發。
正常辦完交接離職手續後公司以之前工作問題未處理完為藉口不發工資怎麼辦
17樓:飄零下線
公司這樣做法不合法,既然員工已經正常辦完交接離職手續後(公司就預設沒有勞動合同的約束),自然給員工當時結工資。如果遇到這樣的情況,請向當地的勞動部門求助,或者申請勞動仲裁。
18樓:網友
正常辦完交接離職手續後,公司以之前工作問題未處理完為藉口不發工資,該藉口不能作為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理由,屬於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可以到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也可以到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七十七條 勞動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或者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七十八條 工會依法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對用人單位履行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的情況進行監督。用人單位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的,工會有權提出意見或者要求糾正;勞動者申請仲裁、提起訴訟的,工會依法給予支援和幫助。
離職了,老闆以沒完成工作為由不結工資怎麼辦?
19樓:網友
申請勞動仲裁 以拖欠工資為理由 根據勞動合同法 如果沒簽勞動合同的話 你可以領取雙份工資。
20樓:信立強專業勞務
根據當地的工資支付規定,例如,《北京工資支付條例》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雙方依法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一次性付清勞動者工資。
第三十一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有權向勞動保障部門舉報,也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和提起訴訟:(三)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工資的;
第三十五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規定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全額支付勞動者應得工資,同時支付所欠工資25%的補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各地工資支付條例大同小異,根據當地工資支付條例規定,去當地勞動仲裁,拿著您離職申請書的影印件,可以要求其支付您的工資,並且要求其支付您的拖欠工資25%的補償金,肯定獲勝。
工作達不達標不是仲裁管的事情,如果因為您的工作給單位造成損失,他們可以向法院起訴,追究您的責任,但是工資是絕對不能拖欠您的。
用人單位,扣呀工資22天,但是我要離職,因為簽了入職合約他不發工資給我
好。可以參照以下方式進行操作。解除勞動關係時,用人單位應當一次性付清勞動者的工資。用人單位未支付的,勞動者可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 勞動監察大隊 投訴,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請求加付賠償金,賠償金標準 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投訴時,應提供本人身份證影印件以及相關拖...
軟體測試找工作時,用人單位最注重什麼
其實學軟體測試是很好找工作的,因為一般的高等院校沒有專門的軟體測試專業,所以大部分人才都是通過培訓機構培養的,但是遠遠趕不上每年的人才需求,因為軟體測試的人才缺口很大。另外軟體測試分為功能測試 效能測試 介面測試 自動化測試,只要掌握好其中一個方向,就能夠找到相關的測試工作。大家在找工作的時候可能會...
沒有底薪的工作可以做嗎?用人單位不給無責底薪是否合理?
無責任底薪。指員工不用進行上級領導交代的任務指標就能所得到的工資,員工對於此事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有一點 坐享其成 的意味。簡單地說,便是員工每乙個月 最低 的工資。針對獲得無責任底薪需要付出哪些,不同型別的企業有著不同的規定,許多企業僅規定員工每日坐班制或出來拉客戶就能夠給無責任底薪。而很多已經找...